第九夜:夜夜笙歌病症:食物崇拜
月度大会的时候,老大突然提出要改版杂志,增加一个灵异类的栏目。虽然她没明说,但《恋物癖》那本书在她不看好的情况下,销量和风评都能维持中等,还有不少读者来信,最终还是让她改变了想法。毕竟人都存有猎奇心理,新鲜感有时候超越一切。
我来单位的时间不长,一直是个隐形人,工作中没有什么大错,也没什么大成绩,自然也不盼着老大会因此夸我。不过这样也好,我本来就很怕她刨根问底,毕竟作者还没联系到,连稿费都是暂时打到了我的另一个账户上。每次有人问起,我都是说作者不爱交际,或者干脆说失联。
“第一期,让他出个稿子吧。”老大对我说。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空……”
“去问问,尽量吧。”嘴上说的是尽量,但她的表情分明写着必须,“还有,你们平时也多搜集些资料,年轻人中流传度比较高的灵异传说什么的。”
散会之后我回到座位上,忍不住揉了揉太阳穴。好在之前遇到的那些奇怪的人,给了我不少素材,我可以模仿他的笔触写一篇延续,交差是可以的,但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我在网上撒网式搜索近年的灵异事件,发现各个帖子里都是差不多的内容,最后还是一个普通评论吸引了我。评论是一年多以前发的了,但账号会显示他多久前来过,因此我知道他的账号还在用。更好的是,他的个人资料写的地址是本市。
于是我给他发了私信,并没有说我是谁,只是打听他说的故事是不是真的。到了下午他才回我:“谁骗人谁不好,那座楼里不剩多少住户了。”
“可为什么我没在新闻上见过呢?”
一年多以前,我刚刚来这家杂志社工作。干这行时时关注新闻动态和潮流资讯是必须,更何况又是本地的,可我居然毫无印象。
“这样的事怎么可能通告啊!”
“那你能不给我个稍微具体点的日期?”
隔了很久,他丢过来一张新闻截图。标题是“外卖送餐敲不开门,报警后发现房中发生命案。”下面是百余字的简报,大概可以获得的信息是有人订餐,送餐员到了主人却不开门,但手机一直在屋里响,送餐员好心报警,结果发现屋里有三具尸体,身份正在排查。
单从新闻上看,看不出任何问题,只是普通的凶杀案。配上这样平平无奇的标题,确实容易错过。
“凶手抓到了么?”
“不知道。”
也没有后续报道。
这个人信誓旦旦地说那件事没那么单纯。因为送餐员是接到了订餐才去送的,但屋里的尸体法医鉴定至少已经死去三天了,邻居和上下楼都说前一天晚上还听见屋里有响动,像是一群人在开party。凶案现场很恐怖,听说到处是食物,地上好多奶油和酒渍,一开门苍蝇撞脸。有好事的人趁警察进去时探头张望,都被吓傻了。所以那座居民楼已经成了新一代的鬼楼,楼里很多住户都搬走了。
这个故事吸引我的地方并不在于什么鬼楼,这种发生过命案的地方在每个城市都有,真想编故事也能写几本书。它让我觉得无法坐视不理的,是因为它让我觉得似曾相识。
食物、聚会、外卖……这几个关键点和普通居民楼联系在一起,让我不得不联想到收藏家的一个故事。那个故事并没有收录进书里,为了出版总要做些取舍,老大觉得那个故事没什么意思,而且导向不好。
但我还挺喜欢那个故事的。
那是个不太一样的爱情故事。
小贝22岁时已经进过四次警局,好在都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她没有钱赔,也没人做保。她每一次被抓都是因为在店里不经许可地开封食物,或者破坏食物,再有就是点很多很多的餐,却没有钱付。她吃得并不多,体型也正常,但对于食物的欲望却很强烈,甚至到了难以控制的程度。
这多少和她的幼年经历有关。自她记事起,父亲就重病卧床,母亲也无法工作,家里仅靠社会救助金过日子。偏偏她的妈妈又自尊心极高,不接受其他人的同情援助,小贝在长身体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吃不饱却也不敢说。有一次邻居家炖肉,香气飘进了她家,她实在耐不住心中的****,不自觉地就打开了门,正好撞见邻居家出来扔垃圾。邻居也是知道她家情况的,平日里就觉得孩子可怜,于是不等她表现出来,就盛了一碗肉给了她。
小贝感激涕零,站在门口就用手抓着吃。结果还没吃完,妈妈就从外面回来,当即变了脸色,从她手里夺了碗,将她推进屋里破口大骂,说她没有出息,
吃别人施舍的东西。小贝根本不在乎她骂什么,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肉上,但妈妈居然硬是把肉扔了,然后还笑容满面地去对门还碗。
妈妈前脚走,她后脚就把肉从垃圾桶里捡出来吃了。好在垃圾桶是空的,还算干净,她就这样一边吃一边哭。那时候她才十岁。她只是觉得酸楚,自此之后那份酸楚一直包裹着她,她总觉得自己像只正在被生活拼命压挤的柠檬,唯有食物能够拯救她,中和她。
小贝十六岁那年,父亲终于走了。一年多之后,母亲也检查出了胰腺癌。小贝不到十八岁,已经没有双亲了。她拥有的只是一间公产的老房子和几近于零的存款。
最可怕的是,她忽然发觉自己连活下去的意义都不知道。越是这样,她就越想念食物。她那几年就是打工,回家,无限循环地生活,每当精疲力尽的时候她都能靠食物化解。有些时候甚至没有预警,自己还没反应过来时,手就已经伸了出去,比如打开超市冷柜,取出冰激凌,等着它化掉,看着它优雅地流下来。
就在她迎来第五次被抓时,她遇见了魏允。
她实在太想要那块像插满碎玻璃一样的巧克力屑蛋糕了。但那块蛋糕的价格顶她两天的工资,何况她口袋里并没有那么多钱。她骗服务生将蛋糕拿出来包好,想趁服务生走向结账台的那一瞬间逃掉。但当小贝抓着蛋糕盒猝然转身时,正好被擦地的店员堵住。甜品店里的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任谁都看得出她想做什么。
然而就在店员围过来问她要干什么时,一个男人出现了,没人看见他是如何走过来的,他站在小贝面前对服务生说:“我们是一起的,我付账。”
那是个看起来生活优越的男人,身材挺拔,脸很干净,鼻子很高,穿着休闲服却给人很正式的感觉。这样的人并不存在于小贝的生活中,她之前绝对没有见过他。
男人结完账之后朝她走过来,笑着问她怎么不吃。前一秒的贼,后一秒已经可以大大方方地坐在位置上吃蛋糕了。可小贝战战兢兢,她埋着头大口地吃着蛋糕,根本不敢抬头,直到对面递过来了一张纸巾。她接过纸巾捂在嘴上,偷偷撩起眼皮,发觉对方盯着她的眼神如同看一只小动物,又或者是一道菜。
可那眼神却令她安心。
一直以来,她习惯处于低下地位,母亲在时如此,母亲不在了还是如此。她觉得自己活在世间,不会留下什么,不会为别人带来什么,她就是一抔尘土,最终还是要归于尘土。所以她一心一意地贬低着自己,做错事也没什么愧疚感。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有天可以自由地操纵食物,甚至可以和食物待在一起腐坏掉。
这个男人的眼神让小贝感觉自己仍旧是处在食物链的底层,这块蛋糕和从前的那碗炖肉没有差别,她只要接受就好。
这样想着,她突然放松了下来。之前强忍着用刀叉吃蛋糕很累,小贝终于开始用手抓。比起吃,她更喜欢的是用身体接触食物的感觉。无论是指尖还是手肘,每一寸皮肤接触到食物都有奇妙的化学反应,那才是真正令她着迷的。
她盯着手指上的奶油发呆,余光却瞥见男人托着腮,全无厌恶地对她笑。
小贝不懂即将到来的是什么,但她察觉到空气中有一些小小的爆破,如同庆祝的烟火。于是她也尝试着,略显拘谨地笑了。
他们正式相识了。男人自称魏允,但除此之外并未再多介绍自己。他看上去像个无业游民,却出手阔绰,小贝就当他是家境殷实。魏允第一次去小贝家很突然,她来不及准备,打开门,屋内灰暗狭仄,有一股说不清的怪味。地上很多的包装袋,有些里面还剩有吃的,厨房里更是堆满了各种蔬菜,菜叶散得到处都是,反倒是冰箱里空空如也,只有些饮料。再往开着门的卧室看去,床上有蛋糕盒子、冰激凌盒子,还有很多膨化食品的碎屑。
气氛很尴尬,小贝咬着嘴唇,嘟囔着:“所以……要不还是……”
“你不介意的话,我来收拾。”
魏允面不改色地帮着小贝打扫房间,规整厨房,将床单被单塞进洗衣机,然后喷了杀虫剂。一忙活就是将近两个小时,小贝看着逐渐洁净起来的家竟有些不习惯。她知道没用的,很快就会重蹈覆辙。
“你很喜欢吃的东西?”魏允问,“但你并不胖。你只是喜欢买来吃的东西,哪怕看着也好,对吧?”
“是……你不觉得奇怪么?”
“奇怪?为什么?”魏允在小贝对面坐下来,双手握着一次性纸杯,不停地捏成各种弧度,但
他始终凝视着她的眼睛,“心理学上说,所有的依赖都来源于饥饿。心灵上的饥饿,大脑的饥饿,所有这些都需要东西去填满。这种状况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对人、对物,而你只是更单纯,你依赖的只是人类所必需的东西。”
小贝忽闪着眼睛:“你是说我没错?”
“你错在偷和抢,但除此之外,你想怎样做都不受其他人的制约。有很多人为情所困,失恋之后觉得没有那个人就活不下去,但一旦他们遇到另一个人,当那个人对他们足够好时,他们就能轻易地抛掉上一段情。人本来就很难分清依赖和真正的爱,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就变成了寄生状态,但人会撒谎会变心,食物却不会,它的确是个好的寄主,只是需要钱。”
说到这儿,他朝小贝笑了,特别开心的那种:“你一个人点餐的时候是不是总想每样都点,但又觉得吃不了,或者太奇怪?”
小贝狂点头。
魏允抬手扣在她的发顶,揉了揉,温柔地说:“那我们以后多叫些朋友来就好了。”
他们在一起无比快乐,小贝完全解放了自己的欲望,她想买任何食物魏允都会同意。他们吃一半蛋糕,然后拿另一半互相涂抹,丢得墙上到处都是。
无论小贝如何折腾,第二天魏允都会请家政来家里收拾干净。像之前说的,魏允怕她寂寞,也为了能顺理成章地堆满食物,开始招朋引伴。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大群的朋友,都是些随性的年轻人,小贝隐约觉得他们和魏允也不算熟,只是魏允一向出手阔绰引得他们来贪便宜而已。
他们凑在小贝那间老旧的一居室里,点很多很多的外卖,买很多很多的酒,食物摆得到处都是。他们就这样夜夜笙歌,吵得邻里不得安宁,几乎每天都有人朝他们吼“再不消停就报警”。
起初的一段时间,小贝很高兴,虽然她不太喜欢那些人,可聚会能让她感觉到烟火气。在一片喧嚣里,她和魏允挤在沙发的一角,拿几种酒混合着味道,再搭配上其他食材,逼迫对方吃下去,看着对方皱眉吐舌头,这一切对她来说就是幸福了。
这样的深夜party开了一段时间以后,小贝开始觉得腻了,她不是不喜欢热闹,但她更想要和魏允两个人单独相处的空间。她不喜欢见到其他女孩跟魏允聊天喝酒,那是食物也无法弥补的空洞感。
在那一刻,她确定自己爱上了魏允。她甚至有一种自己可以好起来的错觉,她将对食物的爱转移到了魏允身上。
“以后让他们少来吧,”小贝熟练地订着外卖,周围是“嗡嗡嗡”的公放音乐声,以至于她不用压低声音魏允也能听到,“我上班总打瞌睡。”
她自然是委婉着讲,但魏允挑了挑眉,问:“你不喜欢?”
“也不是……但……”她微笑,“我更喜欢只跟你待在一起。”
魏允若有所思地定了定眼神,然后抬起手揉了揉她的发顶。
就是这个温度,小贝觉得这就是爱情。
晚饭后的空闲时间,我溜达到了那座居民楼,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明明都是很老的红砖楼,外表都黑漆漆的了,可那栋却显得尤为破败。
这种小区里老人居多,本就不宽的楼道里堆满了杂物,还有自行车、电动车,扶手上一层土。七楼到顶没有电梯,出事的那户就在顶楼,我一路爬上去,发现楼里确实很冷清,有些人家门口贴满了小广告,门口全是干泥,像是没人住一样。到了七楼,一眼就看到那间屋子,门上贴了封条,也不知道是谁搞的,门前还用几块挡板围上了。出乎我意料的是,最该搬走的对门看上去却很整洁,一看就是有人住的。
我尝试敲了敲门,一个六十来岁的阿姨开了门,手里拿着把带绸缎的扇子,感觉马上要去跳广场舞。我站在门外,有点局促地自我介绍:“我是报社的,想来打听一下……”
我怕说杂志社她不好理解,说报社可能她还会觉得亲切一些,但显然是我多虑了。还不等我说完,她就见怪不怪地说:“又是问对门那事吧,都多久了,怎么还有人好奇啊?!”
虽然语气多有抱怨,她却还是开着门将我请进了屋。这种老房子的客厅很小,像个过道一样,她让我在太师椅上坐下,一副着急的样子:“我就跟你说半个小时啊,我得去赶第二场。”
整个案件她应该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了,所以说得很顺。我在她的描述中得到了很多细节:一是对门曾经是三口之家,家里经济状况很差,小女孩从小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没有得到什么太
好的条件,性格很孤僻;二是后来父母都去世,那个女孩一个人生活,很长一段日子从没见过陌生人上门,但后来突然间就门庭若市了;三是她有男朋友,原本警**得男友是重要嫌疑人,但做完鉴定后才发现,男朋友也在死者名单里。
“是啊,我见过几次,挺不错的小伙子。”说起这个,阿姨长叹一声,“贝贝那孩子,我也是看着长大的,不太爱说话,走路都不抬头看人,但那也不能都怪她,家庭教育很重要嘛。第一次看她带个男人回来,我还挺为她高兴的。她哪能有那么多朋友,估计都是那个男的带来的。”
“在送餐员报警之前,您真的听到动静了么?”
“真的,这事真是说不清楚,他们那段时间天天闹,是挺吵人的。我也就忍了,但这是顶楼,楼下的很反感啊,没事就跟我抱怨。那天晚上倒是没什么声音,所以我早早就睡下了,警察来了才把我叫醒。但前一天晚上分明还能听见人声,结果警察说至少死三天了,怎么可能啊!”
她说这话时脸色都没有变,我看出来,她是不大相信警方的调查。
“凶手抓住了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一开始警察经常来,但问他们什么,他们也不说。我也知道这不合规矩,但我挺担心贝贝那孩子的,你说她父母都不在了,家里又摊上这种事,以后怎么过。”
“她……不是嫌疑人之一么?”我努力斟酌语气。
阿姨重重叹了口气:“我还真没往那边想,我是觉得那孩子干不出这种事来,所以当时死的人里面没有她,我就松了一口气,全当是她当时没在家。可后来,一天天过去,她也没回来,我就又不安心了。可能是被我问烦了,后来有个警察偷偷跟我露了个底,说人已经没了。哎……作孽啊……”
她揉了揉发红的眼睛,不断地摇头。
眼见着时间差不多了,我和阿姨一起往楼下走,还是忍不住问:“发生了这种事,您也没想过搬走?”
“往哪儿搬啊?我们也没钱买新房。”她笑笑,“他们总说半夜还能听见人声,好像有人在上面跳舞似的。正下面那家,出事没多久就搬了,宁可租房都不愿意住了,说吵得他们神经衰弱。我是不知真假,但我离得这么近,什么都没听见过。后来我想,就算是真有什么,也是找不到我头上的,有什么可怕的。”
经过楼下小花园时,阿姨自然而然地走进了舞蹈队里,我朝她摆了摆手,一个人绕出了小区,走到了大路上。再回过头,黑夜里只有那栋楼亮灯的窗口最少,像是光芒中心的黑洞。
回家的路上,我思考了整件事,发现还有很多疑点,只是想必除了警察之外没人会知道。首先,发现的三具尸体中没有户主,但她也死了,是死在哪里呢,又为何没有通报?其次,一开始听说男朋友这个人存在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小贝和他都有嫌疑,也许是出了什么不可控的事,造成了这种严重后果。但没想到的是,两个人居然都死了。既然如此,凶手应该就是来客中的人,按理说不应该难抓,可刑事案件会升级为民间流传的灵异故事,其中一大基础是成为悬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假如单单是死亡时间和众人说法不一致其实大可以认为是证词不严谨,但警方在报道中极力模糊,明显是在掩盖什么。
一定还有什么是确确实实值得掩盖的,至少是报道出来容易引起轰动和不良影响的。我的好奇心极度膨胀,想知道真相,想知道那段爱情陨落的痕迹。
到家楼下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买了宵夜,习惯性地刷着手机。邮箱接连弹出两条提醒,因为看到了书名号,就以为是投稿,刷出后台打算先删掉提醒,结果赫然看到了“收藏家”三个字出现在标题上。
我立刻打开邮箱,翻出之前的投稿,发现两个邮箱不一样。我又查看了两个邮箱的IP地址,发现也相距甚远,拿网上的查询器查了一下,是一南一北两个城市。
提着宵夜上楼,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读起了他发来的东西了。就像有一双眼睛在背地里盯着我,我发现他给我发来的正是那个故事的延续。
短短的一篇结尾之后,再无只言片语,仍是没有联络方式。
我想看到的真相,便是这样--
外卖A**的送餐员小唐又接到了那个地址的订单。他是半工半读,所以喜欢夜班,这个地址的夜宵单子基本都是他送的。他不是很喜欢那个地方,七楼不矮,爬上去很累,楼里灯总是坏的,还要摸黑,不小心撞到什么就能引得狗叫。
但那群人订得多,有时候一晚上能折腾两回,也不是那么苛责时间。开门取餐的总是一个姑娘,也不爱说话,拿了就走,看都不看,也算省心。
那天夜里,小唐和平时一样,去餐厅取了货,然后送过去。但他站在门口敲了十几下,都没有人开。屋里难得安静,他打电话过去,隔着门听到屋里手机响,但也没人接。那个电话就是之前订餐的电话,他大概能记得,所以小唐就以为是人暂时出去了,在原地等了一会儿。
可始终也没人回来,他敲门敲得手疼,还是没人开。他心里隐隐有些担忧,那些“快递员发现收件人生病”之类的新闻浮现在脑海里,他先是给公司打电话说明了情况,然后报了警。警察来得很快,楼里的人醒了一半,有好事的跟了上来,非要看一眼。找人打开了门,里面的情况把小唐吓坏了,万幸的是当时天不热,所以味道没有弥漫出来,但打开门的瞬间还是刺鼻。到处都是吃的,很多都坏了,苍蝇“嗡嗡嗡”地飞。三具尸体全都在沙发上,倒是呈现出一种很安详的样子,仿佛是吃着东西就猝死了一般。
警察问了小唐很多事情,包括上一次送餐是什么时候。上一次他来是四天前,但外卖配送公司配合着查了,两天前的下午其他人还送过一次。随后警察又问了很多的邻居,他们的证言很乱,不少互相矛盾的地方,但有一点相同,就是前一天晚上还有人在闹腾。
这让警察的调查一上来就陷入了僵局。生活不像电视剧,没有那么多名侦探,尸检结果清清楚楚,这三个人死了至少三天,但胃里提取出的食物却像是一两天前的,这根本不合逻辑。订餐的手机号归属人是现任户主,但她并不在死者名单里。警察试图联系她的亲属,只找到了外公。老大爷在农村,已经有些糊涂了,一问三不知。又去她打工的地方询问,终于问出了一个重要细节,就是她有男友,原以为是重大发现,但指认了照片之后,确定她的男友也死了。剩下的两个人背景简单,倒是一查就查到了,但他们的父母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存在,他们生前是否称得上朋友也是未知。而户主的男友却怎么也联系不到家人,他的真名也不叫魏允,警方只找到了一些他之前的案件记录,大都是因为偷窃与破坏,对象都是食物。
假设有办法加快尸体腐烂,修改死亡时间,目的又何在呢?而那个送餐订单是谁下的,被发现的时候手机电量还不低,假设真的是那个昵称叫贝贝的女人杀的人,之后想要报案,她为何要把手机留在现场。暂时搞不清作案目的,但所有线索都在对警方说,一定还有一个人存在。他们调查了之前所有参与过party的人,发现这些人的特性相同,基本都是年少在外,和家里人关系不好,甚至有的是根本没有家人的年轻人。这显然是有谋划的。
所有线索还是指向户主,就在警察全力寻找她的下落时,法医却拿出了一份对死者胃里提取物的化验结果。因为死者没有明显外伤,怀疑是中毒,但毒源的筛查很繁琐,并非熟知的类型。不过他们先一步查出了其他的,而这个结果甚至让他们不知该如何继续查下去。
他们在那三个人的胃里找到了另一个人的DNA,二十五岁左右,女性,和户主情况基本吻合。
到这时他们才明白,案发现场的死者其实是四个人。
他们当时穿着鞋套迈过的披萨,戴着手套翻过的垃圾桶,用筷子搅过的凝成一坨的拉面,以及冰箱里冻着的平平无奇的排骨……小贝无处不在。
在第一期改版的杂志上,我将这个故事重新整理了,以更加诡谲的、令人细思极恐的面貌刊登了。
侧重点放在--居民楼里夜夜笙歌,却发现里面的人已死去多日,时至今日,深夜仍有人闻听吵闹声--正好是人们想看到的剧情。
但我所好奇的仅仅是魏允那个人,与其说他给予小贝的是爱情,不如说他更像是小贝的另一面。完全不再挣扎、不再困惑、不再受束缚,从寄生变为寄主。而偏偏在事态开始好转,小贝开始掌握人生的主动权时,她死了。
她彻底变成了食物,感觉像是一种反噬。
爱到浓时,被对方吃掉,如果让她选择,这个死法是否也是不错的?
胡思乱想着,我登录了一个久不上线的QQ,删掉了好友列表里一个已经被系统回收的号码,又退出了两个,一个是异食癖,一个是死亡之家。
没什么,谁没中二过呢,反正上一次和他们说话也是一年多以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