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事情紧急,他以最快的速度回到斯坦雷街,寻找附近的住户借用电话。最终,他在距离河边不远的布伦特森林找到一户人家,主人名叫阿奇·培根。
电话直接打给了弗林特市的县级警官弗兰克·格林。格里森尽可能简短而清晰地讲述了事情的过程,在一旁听着的当然还有阿奇·培根。
当格里森放下电话听筒的那一刻,阿奇·培根忽然高声嚷起来:“我的天啊,先生!我应该刚刚见过那个人!我想应该是他没错!”
“真是个凶残的魔鬼!”他继续说,“他的车轮不小心陷进了泥地里,是我帮他解困的!”
这无疑是个意外的发现,格里森急忙请阿奇·培根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当时正是中午,我正在休息,眼睛看着窗外的景色,脑子里一片空白。忽然,一辆商务车出现在斯坦雷街与这条小路的拐角处,显然它想开进来。我了解这条小路,它像沼泽地一样难走。所以,当我发现这辆车突然不见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我以为司机发现路况不好之后就放弃了。过了挺长一段时间,一个男人的背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看起来他像是扛着一个什么袋子,向着丛林里面走去,脚步很急促。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问题,我也没有在意。直到下午2点的时候,有人来敲门,是一个男人,他是来求助的,因为车轮陷进了泥地里。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之前我看到的那个想将车开进来的男人。当时,碰巧旁边的邻居威廉·劳伦斯也在这儿,我们一起带上工具,去帮那个男人把他的车轮从泥地里面挖
出来,然后把车推到硬地上。尽管车轮的确是陷入得非常深,但这也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我们处理起来得心应手。男人对我们的帮助表示了感谢,然后开上斯坦雷街,又拐到克里奥大街的西部,才离开我们的视线。拐弯之前,他还透过打开的车窗向我们招手。在当时的我们看来,他很有礼貌,也挺有风度,看起来是个性情平和的好人。”
“那你还能记得他的相貌吗?还有车的品牌和号码。”
“嗯……我需要仔细回忆一下。”一时间,阿奇·培根感到了无形中的压力。如果这次事件最终被证明是犯罪的话,他的话将成为重要的证据。
经过仔细的追忆,培根一点点地在脑海中拼凑出了凶手的相貌特征,并加以表述。后来的事实证明,他所做出的叙述是非常贴近实际的。对于一个美国的警察来说,培根恐怕是最擅长对嫌疑人特征做出准确表述的证人。
凭借培根的表述,警方很快对外公布了嫌疑人的画像,各大报纸杂志争相传播。民众都将他视为恶魔,内心满是厌恶和恐慌。找到凶手之后人们才发现,这一画像与凶手的真实相貌已经十分接近,只是在胖瘦和年龄方面稍有出入,但这也是很细微的差别了。
培根对嫌疑人的表述如下:
“那个男人的年龄在50岁上下,身高在173到175厘米左右,体重**公斤左右。他的肤色比较白,讲话一点儿口音也没有。他的外衣比较有特点,布料由湖蓝色、深紫色、墨绿色的圆点混合而成,看起来略有些旧。在他左边的肩膀上有一块污渍,很显眼
。他还戴着一顶帽子,是那种咖啡色毛皮的款式,帽檐压得比较低,脚上穿的靴子是深灰色的。还有,从侧面能看出他的背有点驼。”
按理说,培根对陌生男人的记忆已经比较详尽了。可这些看起来可以作为特点的地方,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有用。警方在寻找嫌疑人时,也发现其实有很多人都可以说与目标很相像。凭借他的表述去识别一个人,实在是太难。
培根对于那辆商务车也有描述,他说那是一辆灰蓝色道奇牌的四门车,是,或许是1924年的款式。关于车牌,他并没有看清楚,因为当时车身深陷泥潭,车牌完全被烂泥挡住了,一点儿也看不清楚。
这些重要的信息,格里森都在第一时间向上司弗兰克·格林警官做了详细的汇报。随后,整个密歇根州都发起了针对这辆车的搜寻。弗兰克·格林警官则带领一队警察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布伦特森林,以那条小河为中心,开始更大范围的搜寻工作。
桃乐丝的父亲,威廉·莱斯利·修纳易达也及时从工作岗位上撤下来,回来参与女儿的搜寻。
寒冬季节,白天的时间比较短。傍晚来得也比其他季节要早一些,温度也在不断地下降。河中的水也在逐步减慢流速,河面上结起一层薄薄的冰。
人们还在艰难地搜索着,河的两岸以及更深处的丛林里,都能看到搜寻者的身影。
弗兰克·格林警官带来的人中,有一位叫弗雷德·杜马易的警察。他以发现桃乐丝那件红色外套的地点为起点,沿着河岸继续向前走,忽然,他发现,在岸边泥土与水的交
界处,飘着一片蓝色带花纹的布。拾起来,才发现是少女的文胸。
他立刻意识到什么,顾不上寒冷刺骨的河水,光着脚走入水中更深一些的区域,用脚底试探性地搜索。很快,他就触电般地停止了动作。他挽起袖子,伸手从河中捞出一具尸体。
是的,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发生了。
这是一具泛着冰冷白光的少女的尸体,全身赤裸着,伤痕累累。
西方人的发育通常比较早,7岁的桃乐丝,身形看起来与14岁的青春女孩无异,她的肤色白皙,曲线流畅,已经有了一些女人的柔媚。她的短发是深棕色的,**稍平,腿部修长。
岸边的修纳易达先生看着这一幕,内心已完全崩溃。
当然,杜马易的内心也很痛苦,后来他对媒体描述自己的感受时说道:“我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在微微颤抖,直到将她放到草坪上,我都不愿睁开眼睛。虽然我是警察,也曾无数次面对这样的场面,但这一次,我觉得自己需要很大的勇气去承受。尸体被摧残得很厉害,周围的人都像我一样,不愿去面对这样残忍的现实。”
从尸体的情况来看,桃乐丝毫无疑问遭受了残酷的暴行,而后又被殴打惨死。并且她在死后,尸体依然遭到无情的残害。她的身体从腋下到肋骨、肩胛骨的中央位置以及小腹的部位被人切开,切割的刀口很深,仿佛凶手与尸体有什么深仇大恨,整个场面惨不忍睹。此外,尸体的鼻子也被切除了,只留下两个令人战栗的洞。肋骨像是被精心分割,每一根都单独被剔出来,皮肤与骨头表面的薄膜分离
。而且,尸体的内脏还被凶手取走了一部分。
而后在媒体的报道中,文章在涉及尸体损伤时,只是谨慎地写着“尸体的某些内脏器官被凶手取走”,而没有详尽地描述尸体的惨状。当时,案件发生之后,负责尸检的法医是介雷西县的布拉赛博士,他与“底特律时报”的拉尔夫·格蕾通信时,小心翼翼地叙述和说明了事件的过程。只是这样的程度,已经可以充分向世人表现出凶手的变态了。
根据警察的结论,凶手杀人毁尸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杀人,满足自己的欲望。
事实上,在1927年8月28日的深夜,布伦特·克里克和弗林特市交界的曼特·莫里斯镇,曾经也发生过两次与此相似的案件。当时被杀的是年仅22岁的美丽女孩桑德拉·G·巴克斯特,她同样遭到凶手的**,而后尸体被切割得不成样子。凶手就像是在进行一场盛大的解剖,每一处都不放过。这个恐怖的案件在当时引发了非常广泛的关注,当地的警察局全力投入调查,却没能找到关于凶手的任何蛛丝马迹,因此这个案件就暂时被搁置下来。
而现在,桃乐丝的案件同样显示出凶手拥有独特的对尸体残酷迫害的嗜好。他切割的方式很精准,也很到位,就像为病人做手术的医生。他能准确地判断器官的位置,很好地分离皮肤、肌肉和骨骼,由此可见,无论从专业理论还是技术方面,他都比常人高出许多。
检察官格林无意间将这两起案件联系到一起,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感觉到,这很可能是同一个凶手犯下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