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奇——蛊术
在中国历朝历代的史书中,记载着一种神秘的巫术,它不但以其诡异、血腥和残酷的面目出现,有的时候更是影响了朝局,成为其时的统治者深为忌讳的东西。而在民间,关于它的传说更是数不胜数,老百姓们也是谈之色变。
这种巫术就是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蛊术。“蛊”这个汉字的繁体字字型为上下结构,上面三个“虫”,下面一个“皿”字,是一个象形字,意为多种虫子存于同一器皿中。《左传·昭公元年》中有“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的文字,是历史典籍中有关蛊术最早的记载。
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的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进而被夺去生命,因此又将蛊称为蛊毒。先秦时期,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而后经过蛊毒迷信的发展,又衍生出造蛊害人的观念,根据考证,战国时代的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蛊术的神秘力量引发了当朝统治者的重视,在迷信神鬼的封建时代,这种术法是被严禁和管制的。历史上也发生过不止一起因蛊术引发的宫廷祸乱,最着名的莫过于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乱。
汉武帝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长安汉宫接连发生震动天下的木偶巫蛊案,这些事情是由一个名叫朱安世的游侠引起的,案件甚至牵连到朝中的宰相公孙贺父子。
公孙贺当时在朝为相,很得武帝信任,他的儿子公孙敬声也官至太仆,父子二人权倾朝野。但公孙敬声有贪贿之性,私自挪用了一千九百多万钱的军费,因而被关进长安诏狱。当时另有一件要案的主犯朱安世在逃,汉武帝下令必须逮捕到案。公孙贺爱子心切,向汉武帝保证由他将朱安世逮捕归案,但必须释放公孙敬声。汉武帝应允了此事,但这却触怒了朱安世。他归案后,反向汉武帝诬告公孙敬声和汉武帝的女儿阳石公主**以及公孙敬声在庙里行法诅咒汉武帝早死,并在汉武帝经常经过的道路上埋木偶为巫蛊。这些事情都是莫须有的,但当时正值汉武帝晚年,对于死亡的恐惧是他的一块心病,他信以为真,便将公孙贺父子和阳石公主都杀了。
第二件巫蛊案,是由汉武帝的一个近臣江充引起的。江充在朝担任治安和警卫工作,很得汉武帝信任。随着他权力的扩大,逐渐变得骄纵起来,连太子也不放在眼里 ,因而得罪了太子刘据。两人的矛盾一天天大了起来,江充顾虑刘据有朝一日继位会对
自己不利,此时又恰巧出了公孙贺父子巫蛊一案,他便借这个机会,推说宫中蛊气很重,影响汉武帝的生命安全。汉武帝再次信以为真,把这件事情交给江充处理。于是,江充伪造罪证,谎称在太子刘据宫中的地道里掘出一对木偶巫蛊,借此诬控太子加害汉武帝,促汉武帝早点死去。刘据为了自保,将江充杀死后出走,江充在宫中的党羽又伪称太子造反,杀死江充后他逃。汉武帝大怒,派兵追捕太子,逼得刘据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最后自尽身亡。
由此可见,封建社会的人们对于蛊毒的恐惧,可以说到了风声鹤唳的地步。随后历朝历代,凡涉及以蛊术伤人、作祟的案子,官府都是重判。汉代的律法规定:放蛊人及教令者,弃市;唐朝律法“造畜蛊毒”的条文里也有:造畜蛊毒(谓造合成蛊,堪以害人者)及教令者,绞;明律、清律也有惩罚蛊毒毒杀人者的律文:置造、藏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造畜者,斩。
但即使是这样,蛊毒也随着朝代的变迁和古人的迁徙逐渐向蛮荒之地流传,现今中国的湖南湘中、湘西古梅山地区和云南、四川南部、广西、广东一部分地区是蛊毒传说最多的地方,其中尤其以湖南苗族聚居地为最,结合当地的一些禁忌和惯例,逐步发展为一门独特的巫术。
在苗族地区,蛊又被称为“草鬼术”,其传承的方式尤其特别,为传女不传男,就是说制蛊放蛊的人都是女子,男子是不能修习蛊术的,这些所谓的能制蛊放蛊的女子,被称为“草鬼婆”。
制造毒蛊的方法,一般是这样:在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的正午去捕捉各种毒虫来制蛊,因为此时正值盛夏,日照时间长,降水丰富,天地间就像一个蒸笼,虫蛇毒物之类的东西能迅速繁殖长大,含有的毒素也最多最旺。待各种毒虫都捉到以后,将它们密闭于容器中,外面一边念蛊咒一边将容器封闭,时间一般为四十九日。毒虫们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会自相残食,各种毒素互相流通,免疫力强的毒虫吸收了别的毒虫的毒素,战胜其他毒虫活下来。到最后,它身上含有了其他死去的毒虫的毒素,其毒**就最大。到了开封的时候,打开容器之后,仅剩下的毒虫是什么,那这一次的蛊就是什么蛊。如剩下一条蛇,就是蛇蛊;剩下蜈蚣,就是蜈蚣蛊……
随后,将蛊虫用火烘培干,磨成粉,蛊毒就制作完毕。蛊女们一般随身携带这样的粉末,将之藏于指甲里,如遇到需要下蛊害人时,只需指尖轻轻一弹,蛊毒就不知不觉地进入到被下蛊者的皮肤或者是饭菜、酒水中。自古以来,蛊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
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造蛊者可用法术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蛊毒的种类也更加的千奇百怪,除了一些常见的毒虫,甚至一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也可用来做蛊害人。
在流传的蛊术中,有多种多样的蛊,让人眼花缭乱。比如:癫蛊:传说多是壮族所为,把蛇埋于土中,取菌以害人;疳蛊:又叫“放疳”,取蜈蚣和小蛇、蚂蚁、蝉、蚯蚓、头发等研末为粉,置于房内或箱内所刻的五瘟神神像前,供奉久之,便成毒药;泥鳅蛊:用竹叶和蛊药放水中浸之,即变为有毒的泥鳅;石头蛊:用石头施以蛊药而成;篾片蛊:将竹片施以蛊药后便成;金蚕蛊:据说这种蛊不畏火枪,最难除灭,而且金蚕蛊还能以金银等物嫁之别人。而这些蛊也自有害人的方法,金蚕蛊能使人中毒,胸腹搅痛,肿胀如瓮,七日流血而死;篾片长约四五寸,悄悄把它放在路上,行人过之,篾跳上行人的脚腿,能使人腿痛得厉害。久而久之,篾又跳入膝盖去,由是脚小如鹤膝,其人不出四五年,便会一命呜呼;将石头一块,放在路上,结茅标为记,但不要给他人知道。行人过之,石跳上人身或肚内,初则硬实,三四月后,更能够行动、鸣啼,人渐大便秘结而瘦弱,此蛊还能飞入两手两脚,不出三五年,其人必死。煮泥鳅与客吃,食罢,肚内似有泥鳅三五条在游动,有时冲上喉头,有时走下**,如不治疗,必死无疑;疳蛊的害人是将蛇虫末放肉、菜、酒、饭内,给人吃。亦有放在路上,踏着即入人身。入身后,药末黏在肠脏之上,弄出肚胀、叫、痛、欲泻、上下冲动的症状来。
苗族还有一种特有的情蛊,又名情花蛊,是苗族“草鬼婆”用“心头血”炼成,十年得蛊,这种蛊可下在饭菜中,也可下在服饰上。情蛊可算是蛊中的极品,要是中了它,人就会失去意识,整个人都臣服于下蛊之人,不惜一切代价守护在那个人身边,一旦离开很快就会死去。要解它也只有找到下蛊之人,也有传言只要有情蛊,就可以让两个人一辈子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苗族女孩子都喜欢求来这种蛊,把它们下在自己的情郎身上。情蛊发作的那种感觉是撕心裂肺的痛,如果不吃解药,大多数人忍受不住痛苦,会疼得想自杀。
当然,蛊毒流患无穷,自然也就有辨别和克制它的法门,传说中了蛊毒的验证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以生黄豆(黑豆也可以)食之,入口不闻腥臭,即是中了蛊毒。
二、插银针于一已熟的鸭蛋内,含入口内,一小时后取出视之,如蛋白俱黑,即是中毒。
而基于蛊毒的厉害,古代
一些旅行的人在深入苗区时,也总结了一些避让和抵制之法。比较流行的说法有:
一、凡主人家房屋整洁,一点灰尘都没有,房梁上也没有蛛网和小昆虫的,必定是藏蛊之家,因蛊极爱洁净,寻常昆虫感应到蛊物的气息,也不敢进屋。
二、主人家凡上茶、上水、端菜、送饭时,先用筷子向杯碗上敲动的,那是在施毒,客人向主人问道:“食内,莫非有毒吗?”一经问破,可免受毒。
三、旅行时携带大蒜头出行,吃饭前先吃两头大蒜,有蛊必吐,不吐则死,主人怕受连累,当然不敢下蛊。
四、带上切片后晒干的荸荠,每早空腹用白水服下,纵入蛊家,也可免害。
五、如蛊是由佐餐的酒中下的,则很难医治,故出外宜以不饮酒为原则。
古时对于毒蛊致病的法术曾深信不疑,宋仁宗于庆历八年(公元1048)颁行介绍治蛊方法的《庆历善治方》一书,就连《诸病而侯论》《千金方》《本草纲目》等医书中都有对中蛊症状的细致分析和治疗的医方。
蛊术的神秘和恐怖不但外族的人谈之色变,就即使是在苗族人内部,会放蛊的“草鬼婆”也是全族避之唯恐不及的怪人。在偏远的苗族聚居区,如有小孩不小心嘴里起了血泡,他们的母亲便会一边找针把血泡挑破,一边愤愤地骂道:“挨刀砍脑壳的,谁放的蛊我已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不饶她!”要是小孩有个什么头疼脑热、消化不良,家里人也会儿抱着他到大门口默念着某人(被认为有蛊者)的名字,高声喊叫:“某某家有蛊啊,她放蛊整我,我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不饶她,哪天我要抬粪淋她家门,拣石砸她家的屋顶,让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蛊,有儿娶不来,有女嫁不去哩!”据说通过这种喊寨的方式,放蛊的女人听见了心里害怕,就会自动将蛊收回去。
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术,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在他们的信条中,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着了蛊。突发性的症状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
在苗族的观念中,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蛊主)进攻,索取食物,蛊主难受,就将蛊放出去危害他人。放蛊时,蛊主在心中默念:“去向某人找吃的去,不要尽缠我!”蛊就会自动地去找那个人。或者在几十米开外,手指头暗暗一弹,蛊就会飞向那人。
甚至有人说蛊看中了谁,即爱上了谁,就叫它的主人放蛊给谁。不然,蛊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蛊者不得不放。在苗族很多民间传说里,都流传着类似的故事:从前有位蛊婆,她的蛊看上了她的儿子,做母亲的当然不愿意她的儿子着蛊。但是,蛊把她反噬得很厉害,她只好才答应放蛊害儿子。当这位母亲同她的蛊说这些话的时候,正巧被儿媳妇在外面听见了。儿媳妇赶紧跑到村边,待她丈夫割草回来时,便把这事告诉了他,并说妈妈炒的那一碗留给他的鸡蛋,回去后千万不要吃。说完,儿媳妇就先回家去了,并烧了一大锅开水。等一会儿儿子回到家来,他妈妈拿了碗鸡蛋叫他吃。儿媳妇说,鸡蛋冷了,等热一热再吃。说着把锅盖揭开,将那碗炒鸡蛋倒进了滚沸的开水锅里去,盖上锅盖并紧紧地压住,只听锅里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和摆动。过一会儿便没了动静,揭开锅盖来看,只见烫死的是一条大蛇。
苗族人认为蛊术只有只有妇女才能修习,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也只能传给下一代女性,而不传给男性。这和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就表现在了巫术的信仰中,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曾在母系社会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并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在苗族地区,以蛊婆名称骂人或泄私愤进行报复,是会惹出纠纷的。整个南方地区有蛊术传说的民族,实际上也是“谈蛊色变”,这种畏惧在婚姻上最忌讳。在这些民族里,儿女要相亲的话,双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看其家庭及亲戚干净与否,即有没有蛊。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干净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绝,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剧。有些本来洁身自好的青年妇女,被人怀疑是蛊婆,便只能嫁给有缺陷的或家境贫寒的男子,为此许多青年女子甚至为此而以死明志,酿成了一桩桩人间悲剧。而由于害怕与放蛊人家结亲,有的民族地区已经成了单线开亲,嫁娶只在自己的亲戚之间,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口的素质越来越低下。
如今在大部分的少数民族地区,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苗族学者感到苗族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于是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的迷信在苗族地区的影响也许会越来越小,真正消失于苗族的历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