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最难承受的道义

    日本人常说,“道义最难承受”。一个人必须履行“道义”,就像必须承担“义务”一样。但是,“道义”和“义务”所要求的条件根本不属于同一范畴,在英语中也找不到与“道义”完全对应的词汇。人类学家从世界文化中总结了一切奇特的道德义务,在这些范畴中,“道义”是最奇特的一个,它或许是日本所特有的东西。在中国,也有“忠”和“孝”的道德规范,虽然日本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改造,但与其他东方国家熟悉的道德要求没有太大差异,而且渊源都是一样的。而“道义”这一概念却与中国儒家思想无关,也不来自于东方的佛教。它是日本独有的道德范畴,如果不了解道义,就不可能了解日本人的行为方式。当日本人谈论行为动机、名誉以及遭遇的各种麻烦时,经常都要说到“道义”。

    在西方人看来,“道义”包含了一系列混杂的义务,包括报答恩情,或者是复仇。事实上,日本人无法向西方人解释“道义”的含义,因为就连他们自己的辞典也很难解释这个词语。有一部日语辞典的释义(按我的理解翻译)是:“正道,人应遵循之道,为免遭世人非议而承受一些义务或不情愿的事。”这种阐释无法让西方人明白其中的内涵,但“不情愿”的意思却指明了,“道义”与“义务”是有差别的。“义务”对个人来说就算十分艰巨,十分困难,但至少是针对骨肉近亲,或者是国家,或者是对生活方式,或者是爱国主义精神,或者是最高统治者,总之,这是人们应尽的责任。人们之所以要履行“义务”,是因为与生俱来就跟义务对象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故而必须承担这种责任。“义务”可能会让人“不情愿”,但“义务”从未被定义为不情愿的行为。而对于履行“道义”,人们往往在心中感觉不愉快,在“道义”的笼罩下,所欠的人情和责任都极其沉重,无以复加。

    “道义”的范畴有两种全然不同的类型。一类我称之为“对社会的道义”,按字面解释就是“履行责任的道义”,即对社会普通大众的报答之情。另一类我称之为“维护自我名声的道义”,大体上类似于德国人看重的“荣誉”,即保持自己的名声和名誉不受任何玷污和诋毁。“对社会的道义”可以描述为履行社会契约关系,它与“义务”的区别在于,“义务”是承担天生与亲情有关的责任,“义务”的对象往往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因此,“道义”的范围可以针对姻亲家属,而“义务”的范围则是对直系家属和嫡亲家人。岳父和公公被称作“道义”上的父亲,岳母和婆婆被称作“道义”上的母亲,配偶的兄弟姐妹也称作“道义”上的兄弟姐妹。这一套称谓通常既适用于配偶的亲属,也适用于亲属的配偶。在日本,婚姻当然是家庭之间的契约关系,对配偶的家庭终身履行契约义务,就是“履行道义”。婚姻契约是双方父母安排的,而子女却要履行对双方父母的“道义”,这种安排无疑是最沉重的。年轻媳妇对婆婆的“道义”尤其沉重,正如日本人所说,儿媳生活的地方并不是她出生的家庭。女婿对岳父岳母的义务有所不同,但也很可怕,因为岳父有困难时,女婿必须借钱,还要履行其他契约义务。正如一位日本人所说:“儿子长

    大成人之后,侍奉赡养自己的亲生母亲,是出于爱母之情,这并不是道义。”所以,凡是发自内心的行动,都不能说是“道义”。但对姻亲的义务不能含糊,不论付出多大代价,都必须履行,以免遭受世人的谴责,被说成“此人不讲道义。”这种谴责是十分可怕的。

    日本人对姻亲家属义务的态度,在“入赘为婿”上表现得最清楚,男人好像女人“出嫁”一样入赘到女方家。一个家庭如果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就要为女儿择婿入赘,以延续“家名姓氏”的香火。入赘女婿要在本家户籍家谱中消除名字,然后改从岳父的姓氏。他入赘妻家之后,在“道义”上从属于岳父母,死后也要葬入岳父家的墓地,这些方式与普通婚姻中妇女嫁人都完全一样。给女儿择婿入赘的原因,也许不单是因为自家没有男孩,也常常是为了增进双方利益,即所谓的“政治联姻”。有时女方家虽然不富,却是名门望族,因为“门第”高贵,女婿带着金钱入赘妻家,能换取的东西是,提高个人身份和社会等级地位。有时是女方家庭富裕,有财力培养女婿上学读书,女婿接受了这一恩惠,代价就是离开自己的家庭到岳父家去。有时女方的父亲为了得到公司的未来经营者,因而招婿入赘。不管是哪种情况,入赘的女婿所承受的“道义”都特别沉重,而且还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日本,男人改变姓氏进入别家的户籍,是一件严重的事。在封建时代的日本,改变姓氏非同小可,这就意味着,在战争中他必须站在岳父的一方,即便帮岳父杀死亲生父亲也在所不辞,从而以此证明自己是岳父家族的一员。在近代日本,与入赘女婿有关的“政治联姻”,已经造成了强大的“道义”约束力,用最沉重的枷锁,把青年的命运死死束缚在岳父的产业和事业上。尤其在明治时代,这种事往往对双方都有利,但社会上对入赘女婿都十分嫌恶。日本人有句谚语是:“有米三合(约等于一品脱),决不入赘。”日本人说,这种嫌恶感也是出于“道义”。假如美国也有这种风俗,我们可能会说:“这不是男子汉大丈夫该干的事!”总之,履行“道义”是件痛苦的事,是人们“不愿意”做的事。因此,“出于道义”这句话,对日本人来说,最能表达那种负担沉重的人际关系。

    对姻亲的义务是“道义”,不仅如此,甚至对叔伯辈和甥侄辈的义务也同样是“道义”。在日本,对这类近亲的义务不列入“孝悌”范畴,这是日本和中国在处理家族伦理关系时的重大差异。在中国,很多这类的亲属,以及血缘关系更远的亲属,都能共享大家族中的各种资源。但在日本,这类亲属则是“道义”关系和“契约上”的关系。日本人认为,救助这类亲属,绝不是因为对亲戚们有多么深的感情,而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祖先,是为了报答祖先的恩情。养育自己的孩子也出于同样的原因,但却是理所当然的“义务”和无可推卸的责任。帮助远亲的事情虽然跟这差不多,却是“出于道义”。当一个人必须帮助这些亲属时,就像他帮助姻亲一样,会说:“我被道义所缠累。”

    大多数的日本人,更重视对主君及武士的“道义”,在考虑姻亲关系之前,也要先顾忌这种更重大的“道义”。一个有荣誉感的男

    人,更重视对主君和上级的效忠,还有对同僚战友的忠诚。在很多传统文学作品中,颂扬这种“道义”,被视为“武士道精神”。在德川家族尚未统一国家以前,日本的这种“武士道精神”甚至比对将军的忠心还更重要。在12世纪,源氏将军要求一位大名交出他所庇护的敌对领主,那位大名的回信保留至今,在信中,他为自己的“道义”受到诬蔑挑衅而表示强烈的愤慨,哪怕顶着不忠的罪名,也不愿意背弃道义。最后他断然拒绝了将军的要求,信中写道:“于公事,实个人无能为力,然武士重名誉,道义乃永恒之真理。”也就是说,道义超越了将军的权威,武士拒绝对“所敬者背信弃义”。在古代日本,这种武士精神超越一切,相关的大量历史故事广泛流传至今,经过编写润色,制作为能乐、歌舞伎及神乐舞蹈。

    其中最着名的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位力大无穷的浪人,他没有主君,依靠自己的能力谋生,这位武士就是12世纪的英雄人物弁庆。他身无长物,除了一身神力之外,别无所有。他寄身僧院的时候,斩杀过往的武士,把刀剑收集起来,以筹备封建武士所需的行装,这使僧侣们极为惊恐。他最后挑战了一个年轻领主,那人看似是武艺平常的纨绔子弟,没想到却是个劲敌,原来这位青年竟是源氏后裔,正筹划为其家族恢复将军领地,他就是极度受人崇拜和敬仰的日本英雄源义经。弁庆向源义经献上热诚而狂热的“武士道义”,为源义经的事业立下无数汗马功劳。在最后一次敌众我寡的战斗中,他们被迫率领家臣逃出敌军的包围,之后化装成僧侣,走遍日本全国,假装为建立寺院化缘。为了避人耳目,弁庆扮装成领队,源义经则乔装打扮混在队伍当中。沿途遇到敌方布置的哨岗关卡,弁庆就拿出一卷伪造的寺院募捐簿来念诵,以求蒙混过关。但在最后时

    刻,源义经的优雅贵族气质却引起敌方的怀疑,尽管他衣着朴素卑微,却无法掩饰那种气质。敌军哨兵把他们一行人叫回来盘查,弁庆灵机一动,借口一点小事训斥源义经并打了他一记耳光。他的计策彻底消除了敌方对源义经的怀疑,他们信以为真,因为如果这人真的是源义经,他的家臣绝对不敢动手打他,那种违背“道义”的事情不可想象。弁庆的不敬行为却挽救了一行人的性命,到达安全地带之后,弁庆立即跪在源义经面前请求赐死,而仁慈的主君也赦免了他。

    在这些古老的故事发生的年代,“道义”都是发自内心的,

    丝毫未受到怨念的玷污,这是近代的日本人对黄金时代的美妙构想。这些故事告诉他们,在那个时代,“道义”没有丝毫“不情愿”的因素。如果“道义”与“忠”发生冲突,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坚持“道义”,并以此为荣。那时,“道义”是一种可敬可爱的人际关系,也是封建制度最好的装饰品。“讲道义”的含义就是终身忠于主君,反过来,主君通常也以诚挚报答臣仆。“担当忠义”,就是不辜负主君的深恩,身上的一切都是主君的,即便是性命,也随时准备献出。

    这当然是一种幻想。在日本封建历史上,许多武士的忠诚被敌方大名收买。而且如下章所述,主君对家臣稍有侮辱怠慢,家臣就有可能弃职而去,甚至与敌人勾结对付主

    君。日本人喜欢颂扬复仇行为,同时对捐躯尽忠也津津乐道。两种行为都是“道义”,尽忠是对主君的“道义”,对侮辱怠慢进行复仇则是维护自身尊严,是对个人名誉的“道义”。在日本,这是同一盾牌的两面。

    不过,对于今天的日本人,古代那些关于忠诚的故事,只是令人兴奋愉悦的白日梦而已。因为,如今的“承担道义”,已经没有了自己合法的主君,而是对各色人等履行各种义务。今天的人们常充满怨愤之情地谈论“道义”,强调是舆论压力迫使人们违心地履行道义。他们说:“同意这门亲事,完全是出于道义”,“我录用那个人,完全是出于道义”,“我去见他,完全是出于道义”。人们还常常说“受到道义地缠累”,这句话在辞典中译成“I am obliged to it.”(我不得不这样做)。人们说,“他用道义强迫我”或者“他用道义逼我”,这些类似的惯用语的意思是说,某些家伙仗着以往所施的恩情,迫使人做不愿意或不想做的事。在村子里,在小商店里,在上层财阀圈里,甚至在日本内阁里,人们都“受道义所逼”或“为道义所迫”。求婚者可以利用道义,即凭借两家是故交,要么两家有交易,来强求对方做自己的岳父,人们也会用同样的手段,去攫取农民的土地。迫于“道义”的人,也觉得不能不答应,他说:“如果不帮助恩人,别人会说我不讲道义。”这些说法都有不情愿或委屈的含义,恰如日英辞典解释的那样:“For my decency' s sake”(仅仅是为了情面)。

    “道义”的规定非常严格,就是必须要报答。它不是像《摩西十诫》那样的一套道德准则,某人迫于“道义”,有时很可能会无视践踏正义感。他们常说:“为了履行道义,我无法坚持正义”。而且,“道义”的准则根本不需要人们“爱邻如己”,也不要求人们真心主动地慷慨行事或宽容待人。他们说,你必须履行“道义”,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世人就会说你不讲道义,你就会羞于面对世人。”总之,人言可畏,迫使你不得不屈服。事实上,“对社会的道义”在英语中常常被译为“Comformity to public opinion”(服从舆论)。辞典中还把“因为这是对社会的道义,只好如此,没有别的办法”这句话译作“People will not accept any other course or action.”(无论你想采取什么别的办法,世人都不会接受)。

    这样的“道义规矩”,类似于美国人关于“欠债还钱”的规矩,将二者进行比较,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理解日本人的态度。在美国,如果有人给你写信,送你礼物或者适时给你劝告,这些恩惠和情分,我们不会非得考虑去偿还。但是对于美国人而言,银行的借款或利息,却是必须要偿还的。在美国的金钱交易中,对于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人,就会宣布他人格信用破产,这是十分严酷的惩罚。在日本则把不讲道义的人视为人格破产,而生活中,人们可能会到处触碰各种“道义”,随处都能招致人格破产。这就意味着,日本人生活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上,每天都要谨小慎微,步步小心。美

    国人毫不介意的那些细小言行,或者压根不会想到要承担什么义务的小事,日本人都要慎重对待,唯恐有失。

    日本人对于“社会的道义”,和美国人借债还账比较,还有一个相似点,就是对“道义”的偿还存在等量关系,要保持毫厘不差。在这一点上,“道义”和“义务”截然不同。“义务”通常是无止境的,子女不论怎样做,也不可能完全报答父母的情义,但“道义”则是有限度的。在美国人看来,日本人对报答旧恩的态度几乎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是日本人并不这样看。我们觉得,日本人的送礼习惯也很奇怪,譬如每年两次,每家都要包装一些礼品,作为六个月前所受恩情的答礼。女佣人家里会年年寄礼物来,以感谢主人雇用她的恩惠。但是,日本人忌讳更重的回礼,答礼如果超过了馈赠,会让人感觉“赚礼”,这会让人颜面扫地,是很不名誉的事情。在送礼的各种规矩中,最难堪的是“用小虾钓大鱼”。事实上,偿还“道义”时也是如此。

    只要可能,人们都会记录相互之间的礼尚往来,不论是劳务上的,还是物品上的。在农村,有些记录由村长保管,有些由村户互助组保管,有些由家庭或个人保管。参加葬礼时,人们都习惯送“奠仪”,亲属们还要送来各种彩布,用以制作送葬的布幅。乡邻们都会来帮忙,女人们下厨房帮着做饭,男人们帮着打制棺材、挖墓穴。在须惠村,村长把这些事情记录在一本账簿上,这对死者家属来说十分重要,因为账簿里记录邻居们送礼帮忙的细节和名单,如果将来那些家庭有人去世,这些都是还礼的依据,这些都是常年礼尚往来的情形。此外,还有一些短期的礼尚往来,在各种筵席上,比如村中的葬礼,丧主要用饭菜款待帮忙打棺材的人,而帮忙的人也要给丧主带些大米作为膳食之资。在大多数筵席上,客人们都要带来一些米酒,作为对宴会的报偿。无论是庆生或是悼亡,无论是插秧还是盖房,以及各种聚会,交换“道义”的情况都被仔细记录下来,以备日后偿还。

    关于“道义”,日本人还有一个心理惯性,这一点与西方借债还账很相似。那就是如果逾期未还,就会像产生利息那样不断增长。埃克斯坦博士叙述过这样一件事,他与一位日本制造商有过交往,这位商人资助埃克斯坦博士旅费,让他去日本收集野口英世的传记资料。埃克斯坦博士回到美国撰写传记,定稿后把书寄到日本,却没有回音,也没有收到任何回信。博士担心书中有些内容触怒了这位日本人,他写了好几封信寄过去,仍然没有回音。几年之后,这位日本制造商打来电话,说他正在美国。不久之后,他来埃克斯坦博士家拜访,带来几十棵日本樱花树。这份礼物实在厚重。这就是因为延误太久,回报必须送一份厚礼。这位日本人对埃克斯坦博士说:“您当时大概不是想要我立刻还礼吧!”

    一个人迫于道义,往往因时间延长,“债务”就会随之加重。例如,某人向一位小商人求助,因为他是商人小时候的老师的侄子。这位学生年轻时没有能力报答老师,在道义上他的负债随着流逝的岁月逐渐增加,越积越重。这位商人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答应帮忙,以偿还老师当年的恩情,“以免遭世人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