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
“恩”是一种债务,因此必须偿还。但“报恩”与“恩”在日本被看成是全然不同的两个范畴。这两个范畴在我们的伦理学中,却通常混淆在一起,形成了如Duty(义务、任务)与Obligation(义务、恩义)之类的中性词汇。日本人不会理解这种混淆,就像我们不会理解某些地区在贸易语言中不区分“贷方”与“借方”一样。对于日本人来说,“恩”就是只要你接受,那便是你永远的债务;“报恩”则是偿还,必须是积极的,是用另一种概念来表达的。欠恩不是美德,但报恩则是一种善行。为报恩而积极献身对于日本人来说就是在行美德。
美国人要想理解日本人的这种美德,我们就必须经常把这种美德与金钱交易作比较,并且要看到在美国是如何对欺诈行为进行制裁的。就像我们在金钱交易中都要求必须履行合同,我们决不容忍有人通过不法手段得到利益。你欠银行的钱,就必须偿还,这不是你想还钱或不想还钱就能决定的。债务人不仅要还本金,还必须付利息。这些,与我们对爱国、爱家庭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对我们来说,爱是一种情感,是无条件给予和奉献的,这才是最高尚的情感。爱国心意味着把国家利益看得至高无上,基于这种观点,除非美国被敌国武装侵略,不然这种爱国心是不能容忍那种容易堕落的人性的。我们美国人认为,一个人应该同情、帮助贫困的父母,既不能对妻子实行家庭暴力,也不能不尽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这些不能像斤斤计较金钱债务那样,也不能像做生意成功那样要求获得回报。而日本人则有另一种基本观念——一个人出生,就已经受到了父母的大恩大德。在日本,这些观念被看做像我们美国人眼中那种金钱债务一样,背后有着强大的约束力,就像我们美国人欠银行钱必须到期还钱的行为一样。这些观念不只是在两国宣战、父母病危等这些紧要关头才需要注意,而是平时就要特别注意,就像影子跟着你一辈子,就像纽约的农民时刻担心抵押贷款、华尔街的资本家卖空脱手后,紧盯着股市是否上涨一样。
日本人把“恩”分为不同的范畴:一种是数量和时间上的无限;另一种则是数量上的相等,但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对于无限的恩,日本人称为“义务”,也就是他们所说的“报恩于万一”。这种义务包括两类:一类是报答父母的恩,即“孝”,另一类是报答天皇的恩,即“忠”。这两者都是强制性的,是人人生来就具有的。日本的初级教育被称为“义务教育”,这很准确地表达了这一层意思,人的一生中,偶然的情况可能改变义务的某些细节,但义务则是超越一切偶然情况自动加在人身上的。
日本人的义务及相应报答的关系:
一、恩:被动发生的义务。“受恩”“负恩”都是从被动接受而产生的义务。
皇恩,受于天皇的恩。
亲恩,受于父母的恩。
师恩,受于师长的恩。
主恩,受于主人的恩。
还有人的一生中与各种人接触时所接受的“恩”。
注:所有这些对自己施恩的人都将成为自己的“恩人”。
二、“恩”的相应义务:
一个人有必须还清这些债务,向“恩人”报恩的义务。也就是说,这些义务是在主动偿还的立场上产生的。
A.义务,无论如何偿还都是无法全部还清的,而且没有时间限定。
忠,是对天皇、律法、日本国家的义务。
孝,是对父母及祖先(以及对子孙)的义务。
职责,是对自己的工作的义务。
B.情义,人情债也是必须偿还的,但时间是有限的,并且受多大的恩惠就要偿还相应的债务。
1.对社会的道义:
对君主的义务。
对亲戚的义务。
对他人的义务。受某人的“恩”,比如借钱,接受好意,工作上得到帮助(如劳动互助)等。
对非近亲(如伯父、伯母、堂兄妹、表兄妹等)的义务。不是指受恩于这些人,而是由于他们有共同的祖先。
2.对自己名声的情面,这相当于德语中的“名誉”(Die Ehre):
指如果遭到失败,或受到侮辱,则有“洗刷”污名的义务,比如复仇或报复的义务。(注:这种反击、报复行为不被看做是侵犯。)
有不承认自己专业上失败或无知的义务。
有遵守日本人传统礼节的义务,比如遵守一切礼节、认清自己的地位、在不如意时控制情绪等。
上述这两种“义务”都是无条件的。这样,日本人就使这些道德具有绝对性,在对国家的义务和对家庭的孝的概念上,日本和中国就产生了不同。公元7世纪以来,日本不断引进中国的伦理体系,“忠”和“孝”原本都是汉字。但是,中国人并没有把这些道德看成是无条件的。在中国人眼里,忠孝都是有条件的,在忠孝之上还有更高尚的道德,那就是“仁”,往往被译成“Benevolence”(仁慈、博爱),但它的含义几乎包罗了西方所认为的一切良好的人际关系。父母必须“仁”。统治者如果不“仁”,人民就可以揭竿而起,推翻他。“仁”是忠义的前提条件。皇帝和文武百官之所以能拥有相应的权力,那是因为实行仁政。在中国伦理学里,把“仁”作为检
验一切人际关系的试金石。
日本人从未接受中国伦理学的这一前提条件,朝河贯一是日本的一位大学者,他在谈到中世纪两国的这种差异时说到:“在日本,这些观点显然和天皇制度不相容,所以,从未被全部接受过,哪怕仅仅在学术研究方面”。事实上,“仁”在日本是被排斥在伦理道德之外的,失去了它在中国伦理道德中所具有的崇高地位。在日本,“仁”被读成“jin”(仍用汉字)。事实上,即便身居高位也不用具备“行仁”或“行仁义”这种道德。由于“仁”被彻底排斥在日本人伦理道德之外,使得“仁”成为法律范围以外的东西。除非倡导慈善捐款,赦免囚犯等,这样“行仁”才有可能是一种值得赞扬的行为,但它是日本人职责之外的事,而非必须具备的。
“行仁义”,还有另外一种含意,即作为地痞流氓这些不法分子之间的道德标准。在德川时代,那些以抢劫杀人为生的恶棍和暴徒就是这样“行仁义”的。十分威武的武士佩双刀,而暴徒则只佩单刀。一个暴徒如果向另一个不同的团体的暴徒请求窝藏,为避免前者同伙寻衅报复,便帮他藏了起来,这种行为就是所谓的“行仁义”。在近代,“行仁义”常常用在应受到惩罚的不良行为时,它的地位更加低下。日本报纸写道:“下层的劳工至今仍在行什么仁义。对此,必须加以严惩。警察应对此严令,禁止这些至今仍盛行于日本犄角旮旯里的仁义。”这里所指的“强盗的荣誉”,就是那种流氓、**社会中盛行的行为。尤其是近代日本的那些小规模的工头,他们像20世纪初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籍工头那样,与一些不熟练的工人订立非法契约,承包工程,从中赚取非法利益。在日本,这些也被称为“行仁义”。中国的“仁”的概念在此被彻底贬低得一文不值。日本人就是这样全部篡改并贬抑中国伦理体系中最重要的美德的,而且没有提出其他能代替“仁”的美德。从而,“孝”在日本就成了必须履行的义务,甚至包括赦免父母的罪行或无德。“孝”只有和与对天皇的义务发生冲突时才可以被废除,此外,无论父母是否值得尊敬,是否破坏自己的幸福,日本人都必须奉行孝道。
日本现代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母亲有着一家规模很大的餐厅,也很富裕,她的儿子是一位已经成家的农村学校教师。有一年,农村出现大灾,一对农民父母为了全家人的生计,想把正上学的女儿卖到妓院去。这位教师向村人筹集了一笔钱替自己的学生赎身。然而,这位教师的母亲却从儿子那里偷走了这笔钱。教师知道钱是母亲偷的,不得不自己承担后果。他的妻子了解了真相,写下了遗书,并说自己愿意承担丢钱的责任,然后抱着自己的婴儿投河自尽。事件传出去后,在这一悲剧中应负全部责任的教师母亲却无人过问。儿子在尽了孝道之后,为磨炼自己的人格意志一个人来到北海道,以求以后能够坚强地承受类似的考验,在日本人看来这位儿子是个品德高尚的人。我这个美国人认为,悲剧的责任显然是那个偷钱的母亲。然而,有位日本朋友却强烈反对我的这种美国式判断。他认为,孝道通常会和其他道德发生冲突。电影中的教师有能力通过别的方法找到一条不伤害自尊心的办法。但是,他如果为此而谴责母亲,他的自尊心则不可能不受到伤害,哪怕只是在心里谴责也不行。
年轻人结婚以后就背上了沉重的孝道义务,小说和现实生活中处处都有这样的例子。除了个别“摩登”人物之外,普通家庭的婚姻对象一般都要由父母通过媒人来牵线搭桥。关心如何挑选一个好媳妇的,主要不是儿子本人,而是他的整个家庭。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涉及金钱利益,还是因为那媳妇将载入家谱,生儿育女,传宗接代。通常,媒人安排一次仿佛偶然地相聚,在各自父母的陪同下,年轻的男女生见见面,但并不交谈。有利益目的的婚姻,女方父母可以获得金钱,男方则可以和名门望族联姻。也有男方父母看中女方人品的。儿子必须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所以不能违抗父母之命,结婚后,报恩义务仍然继续。如果他是长子,则要继承家业和父母一起生活。众所周知,婆婆总是不喜欢儿媳的,她总会挑媳妇的毛病,即使儿子和媳妇生活很和睦,婆婆也可以把媳妇赶回家,甚至迫使他们离婚。在日本的小说和自传中,这种故事有许多,不仅描写妻子的痛苦,也强调丈夫的无奈。当然,丈夫全是因为遵守孝道才顺从决定而离婚的。
有位现住在美国的“摩登”日本妇女,在东京时,她曾收留一个被婆婆赶出来的年轻孕妇。这个儿媳被迫和痛苦的丈夫分开。当时,儿媳遭受打击,身患疾病,非常悲痛,但并未责怪丈夫,她的心开始倾注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谁知孩子刚出生,婆婆就带着唯唯诺诺的儿子来要孩子。最后,婆婆把孩子带走后,随即送进了孤儿院。
以上所列举的各种行为都包括在孝道之内,全是子女一定要偿还的、受之于父母的债务。然而,在美国,这些都会被看做是个人正当幸福遭受外来干预的例子。日本人却不会把这种干涉看作“外来的”,因
为他们把“恩”看作首要前提。这些故事,就类似美国故事中描绘的那些诚实的人,不管经受如何难以忍受的磨难,也必须还清债务一样,赞颂日本这些品德高尚的纯洁者,不仅仅说他们赢得了自尊,并且还证明了其坚强的意志足以承受特别的困难。然而,这种困难,不管怎样高尚,也当然会留下憎恨和愤慨。引人关注的是亚洲地区关于“最可恨之物”的这些谚语、俗语。例如,在缅甸有“火灾、水灾、盗贼、知事(官吏)、坏人”;在日本则有“地震、打雷、老头(家长、父亲)”。
日本的孝道与中国的有所不同,其范围不包含几百年前的祖先世系,也不包含衍生出的庞大宗族。日本人对祖先的崇拜仅在于近祖。那些雕刻在祖坟墓碑上的文字,几乎每一年都要有所更新,但如若是现存后代都已忘记的祖先,其墓碑也就无人问津了,家里佛龛上也不见他们的灵位了。日本所注重的孝道对象,仅仅限于记忆中尚存的先人,他们所看中的是现时现地。许多专着都谈到,日本人缺少抽象思辨和构想现实中不存在的现象的兴趣。与中国人相比,日本人的孝道观恰恰印证了这一论点。他们这一观点的最大、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孝道义务只限于现存者之中。
不管在中国还是在日本,孝道不仅限于对双亲和祖先的尊敬和服从。对子女的抚养照顾,西方人的观点是,那是来自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感;东方人则看做是出自对祖先的孝道。就这一点,日本是特别明白确定的,回报祖先之恩的方法就是把自己受到的照顾转赠给儿女子孙。在日语里没有特指“父亲对子女的义务”的专门词汇,所有此类义务全都包含在对父母及祖父母的孝道之中。孝道叮嘱家长需要履行以下所列的义务:好好养育儿子女儿;使弟弟或儿子受到一定的教育;管理资产;庇护那些需要保护的亲戚们及其他相似的日常义务。日本制度化家庭的严格限制,也限制了有这种义务的人的数量。按照孝道的义务,儿子离世后,父母亲要抚养儿子的遗孀和子女。同样,万一女儿守寡,父母也要收养女儿及其子女。而对丧偶的外甥女、侄女的收养与否的问题,就不在“义务”之中了。即使收养,那也完全是履行另一种意义的义务。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是应尽的“义务”,如若抚养、教育侄甥辈,传统上是合法地把他们过继为自己的养子。如果他们依然保有侄甥的身份,那么,使他们接受教育就不算叔伯辈的“义务”了。
对穷困的直系亲属的援助,孝道并不要求必须出于敬意和慈爱。年轻寡妇被收养在某一家庭中,被称为“冷饭亲属”,因为她们吃的只是冷饭残羹。那个家庭中的人不论谁都可以指使她,并且,关于她自己的所有决定,她只能唯唯诺诺地服从。她们是穷亲戚,对于她们子女来说也是一样的。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她们也会受到稍微好点或比较好的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哪一家的家长有“义务”非得善待她们不可。兄弟与兄弟间也没有互相“友爱地”履行义务的责任。尽管兄弟之间相互都承认势如水火,但只要哥哥对弟弟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就还可以毫无疑问地获得赞扬。
最为激烈的是婆媳之间的冲突战争,媳妇是以外来人的身份进入这个家庭的。她必须了解熟知婆婆的厌恶喜好,并学习如何更好地顺从婆婆的脾气。在很多情况下,婆婆会毫不留情地宣称这个媳妇根本就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另外,我们也可推断出,婆婆是相当嫉妒媳妇的。但是,正像日本的谚语所说“可恨的媳妇还是能生出可爱的孙子”,由此看来婆媳之间也是有孝道可言的。无论如何媳妇在表面看来总是无限温顺的。但是,这些温柔可爱的媳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成为苛刻、唠叨、斤斤计较的婆婆,与自己的婆婆简直是一模一样。她们年轻做媳妇时,没有机会任性,但并未因此就真的变为温顺的人。等她们到了晚年,就要把积压多年的怨气发泄到自己的媳妇身上。时至今日,日本的一些姑娘们仍公开表示,最好是嫁给一个不继承家业的丈夫,这样就可以避免和霸道的婆婆住在一块儿了。
尽了孝道并不意味着就肯定能在家庭中得到慈爱。在一些文化中,这种慈爱是大家庭中道德的基石,而在日本却不是这样的。就像一位日本作家所说的那样:“日本非常注重家庭,正是因为这样,他们不大注重家庭中的每位成员以及成员间的家族纽带。”当然,实际情况也会有所+.不同,但大概是这样的。这里的重点在于义务的承担和偿还,年长者有更大的责任,责任之一便是对年轻人的监督,使他们作出必要的牺牲。不论他们愿意或不愿意都必须对长辈的决定绝对服从,否则,就是不履行“义务”的表现。
日本孝道中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家族成员之间可以看到相当直白的互相怨恨。这种情况在与孝道等同的“义务”,即对天皇尽忠这一重大义务中,是根本没有的。日本的政治家们把天皇奉为神圣,使之与人间喧嚣的现实生活几乎完全隔离。这是一种绝对巧妙的安排。只有如此,天皇才能发挥统一全国国民,使其一致为国家效力的作用。称天皇
为**是不够的,因为父亲在家庭中虽然可以要求子女尽所有义务,却“可能是个不值得尊敬的人”。天皇必须像圣父一样远离一切世俗杂虑。对日本人来说,最高的一种道德是对天皇尽忠,尽忠于天皇必须成为一种对幻想出来的、纤尘不染的、“至善之父”的虔诚的仰慕。明治初期,在考察西方各国之后,一位政治家写道:那些国家的历史普遍是统治者与人民大众之间冲突斗争的历史,这与日本精神不符合。返回日本后,他们在宪法中写道,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对国务大臣的任何所作所为都不负责任。日本国民统一的最高象征是天皇,但天皇不是负责的国家元首。大约近七百年来,天皇从未以实际统治者的身份发挥过作用,所以,让天皇仍然充当幕后主角是并不难的。明治时期的政治家要做的唯一工作就是让所有日本国民在思想上对天皇绝对忠诚,确立这种最高的道德。在日本的封建时代,日本人的“忠”是对世俗意义的首领——将军的义务。这一悠长的历史警示明治政治家们:在新体制下,要达到他们的目的——日本精神的统一,他们不得不做些什么。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将军兼任大元帅和最高执政,尽管其属下对他也尽忠,但阴谋推翻其统治以至谋取其头颅者屡见不鲜。对将军的忠诚往往与对封建君主的忠诚相冲突,而且对主君的忠诚常常要比对将军的忠诚更有强制性。因为对主君的忠是直接建立在主从关系上的,相比之下,对将军的忠诚就不可避免地要淡薄一些。在动荡纷乱时期,侍从武士作战是为逼迫将军退位,以拥立自己的封建领主。明治维新的先驱及领导者更是高呼“忠于天皇”的口号,与德川幕府斗争了数百年。而天皇则深居皇宫,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在心中打造一个天皇的形象。明治维新的胜利就
是尊皇派的胜利,也是因为把“忠”的对象从将**嫁到象征性的“天皇”身上,1**8年的事件才有资格被称为“王政复古”。天皇继续隐居舞台之后,他的权力交给内阁官员们,而不亲自管理政府和军队,也不亲自制定政策,而且也是由一些顾问(他们是经过更好的筛选选出的)执掌政务。真正的根本性改变是精神领域的变化,因为,“忠”已慢慢成为每个日本人对他们的神圣首领的报恩。他们的神圣首领是最高的主祭者,也是日本永恒统一的象征。
日本人之所以轻而易举地把“忠”的对象转移到天皇身上,毫无疑问,古老的民间传说(即皇室是天照大神的后裔)起了关键的作用。但这一传说中的神学观点并不像西方人所认为的那么重要。实际情况是,那些日本知识分子即使完全否定这种神学观点,但并未因此而对必须忠于天皇持有任何质疑,甚至就连肯定天皇神裔论的一般日本群众,其理解也不是西方人想象的那样。“神”(カミ)在英文中是“God”,但其词义则是“至高无上”,即等级制的最顶峰。日本人并不像西方人那样认为人神之间有巨大的鸿沟,每个日本人都认为人死后会变成神。在封建时代,“忠”被给予了毫无神性的等级制首领。日本人“忠”的对象转移至“天皇”的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在整个日本历史上,只有一个皇室(万世一系)继承皇位。尽管西方人认为这种万世一系的说法乃是欺骗世人的谎言,因为,日本皇位的继承规则与英国、德国的均不相同,所以这种指责一无用处。日本的规则本来就是日本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皇统在日本就是“万世不坠”的。日本不像中国经历了三十六个朝代的更替变化。日本虽然经历了各种变迁,但社会组织并未瓦解,其模式一直未变。在明治维新以前的一百年间,反德川势力利用的不是天皇神裔理论,而是“万世一系”这个论据。他们认为,既然“忠”应该献给等级制中的最高者,那就只能献给天皇了。他们把天皇抬举到了国民最高主祭者的高位,这种角色并不意味着神格,这比神裔说要更为重要。
近代日本做了各种使“忠”的对象转向具体的人(并且特指天皇本人)的努力。明治维新后的第一代天皇,是一个杰出且威严的人,他长期在位,自然地能成为臣民敬仰的国体象征。他很少在群众面前抛头露面,仅有的几次出现,都隆重布置仪式,极尽崇敬威严。臣民都匍匐在他身旁,没有些许声音,更没有一个人敢于抬头正视。而且,二楼以上的窗户全部被遮得严严实实,以确保任何人都不能从高处俯窥天皇尊荣。他和高级顾问的接触见面也同样是等级制的。在日本,没有天皇召见执政官员的惯例,而是少数拥有特权的“阁下”们“受赐拜谒天皇”。他也从来不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发布诏书,所发的诏敕的内容仅仅都是有关道德,或者是某项问题解决后对民心的安抚。当他即将驾崩西游时,整个日本变成了一座大寺院,几乎所有的老百姓都在虔诚地为其祈祷。
就是通过这些方式,天皇最终成为一种象征,超越一切争端之外的象征,就好像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超越一切政党和政治。因此,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认为升国旗时举行了的某种仪式对
人是完全不适用的,而日本人却充分利用了天皇这个最高象征的人性特征。人民可以爱戴天皇,他也会做出反应。老百姓听到天皇“关心国民”时,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让陛下放心”,他们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日本文化是建立在人际关系之上的文化,天皇作为忠诚的象征,其意义远远超过国旗。在培训教师时,如果说人的最高义务是爱国,他就会不及格,必须说是愿意对天皇效忠。
在臣民与天皇之间,“忠”构成了一个双重体系。一方面,臣民向上直接面对天皇,其间没有任何中介,他们自己用行为使“天皇安心”;另一方面,天皇的敕令,又必须经过天皇和大臣之间的各种中间者的口,层层传到他们的耳朵。“这是天皇御令”,这一句话就可以唤起“忠”,其强制力要超过任何其他现代国家的号召。罗里(H.Lory)曾描述过这么一件事,在一次平时军演中,一位军官带队出发时下令,不经他许可不能喝水壶里的水。日本的军队训练时,经常强调能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连续行军五六十英里。那天,有二十个人由于干渴和疲劳倒了下去,其中有五人死亡。检查这些死亡士兵的水壶一看,里面的水一滴也没动过。“那位军官下了命令,他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
在****中,从丧葬到纳税,“忠”制约着一切。税吏、警察和地方征兵官员都是臣民尽忠的中间机构。日本人认为,遵守法律就是对他们所受最高恩情——“皇恩”的报答。这一点与美国的风俗习惯形成强烈的对比。在美国人眼中,任何新法律——从停车的尾灯标志设计到所得税的征收,人们都会认为是对个人事务中的个人自由的干涉,都会在全国引起轰动。联邦法律会受到双重怀疑,因为它干扰到各州的立法权,人们认为这是***的官僚集团强加于国民的结果。许多国民认为,对那些法律,无论怎样反对,都是正当的。因此,美国人认为日本人是缺乏民主思想的顺民,日本人则认为美国人是无法无天的。更客观地说,这与两国国民的自尊心与彼此不同的态度有联系。在美国,自尊心是与自己管好自己的事联系在一起的;在日本,自尊心则是与对恩人报恩联系在一起的。这两种想法各有各的难处:我们的难处在于,虽然明知是对全国有利的法规,但自己还是很难接受。他们的困难在于,人们一生都处于如何偿还恩情的重压之下。也许,每个日本人都会在某些场合找到既不触犯法律,又能巧妙地躲过去的办法。他们还赞赏某种暴力、私人报复和直接行动,而美国人却不赞成这些。然而,尽管有这些或那些限制条件,“忠”对日本人的支配力仍然是不可怀疑的。
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时,“忠”在全世界面前展示了它难以置信的力量。许多对日本有认识的西方人都认为,日本是不可能投降的。他们坚持认为,幻想那些分布在亚洲和太平洋群岛上的日军会和平地放下武器投降的想法太天真了。日军的许多部队还没遭受过失败,他们还确信他们进行的是正义的战争。在日本本土各岛,到处都是誓死顽抗者。占领军的先头部队只能是小部队——如果前进至舰炮射程以外,就有被屠杀的危险。在战争中,日本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们是好战的民族。就这一点而言美国分析家没有考虑到“忠”的作用。天皇发了诏书,战争就结束了。在天皇的声音还未广播之前,顽强的反对者们围住了皇宫,试图阻止停战诏书的宣布。但一旦宣布,他们就必须全部服从。不论是在满洲,或爪哇等地的前线司令官,或者是本土的东条英机及其手下们,没有一个人敢反对。我们的军队在机场着陆后,受到了礼貌的欢迎。有一个外国记者这样写道,早晨着陆时手指还不能离开手枪,中午时就把武器收了起来,傍晚便可以悠闲地上街采购日用品了。日本人现在是用遵守和平的办法使“陛下安心”了。而在一个星期前,他们还发誓为了让“陛下安心”,要奋身用竹竿击退敌人。
这种忠心并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只是有些西方人不承认,支配人类行为的情绪是会变化的。有些人曾宣称,要想日本停战,除非日本被灭绝,别无他选;另一些人则认为,只有当自由主义者推翻现政府,掌握政权,日本才能得救。这两种分析,以一个全力以赴、全民支持,进行战争的西方国家,那能理解。但是,他们错把西方的行动方针强加到了日本的头上。甚至和平占领日本几个月之后,有些西方预言家还认为,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意义的占领,因为“日本人不懂得他们已经被打败了”。这是西方很好的社会哲学,以西方的真理标准为基础。但日本不是西方国家,它没有采用西方各国最后所采取的方式:革命。它也没有用消极破坏等办法,来反抗占领军。它使用自己的力量,就是在战斗力未被完全被摧毁之前,自己把无条件投降这一巨大代价作为“忠”来看待。在日本人看来,这种巨大的代价还是有价值的,他们获得了最珍贵的东西,他们有权利说:这是天皇的命令,哪怕是投降的命令。也就是说,即使投降,日本最高的法律仍然还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