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颜儿这般看着我,想来已是被我的外表深深吸引住了。”李凌萧笑道。
慕颜“噗哧”一笑,可面上却觉得微微发热,一下子被猜对了心思,面上羞涩之情难掩。她别开脸,笑嗔:“徒有其表又有何用。”
李凌萧朗声大笑,说:“你怎知我就只是徒有其表?兴许我还有一门谋生的手艺。”
“你能有什么手艺?”慕颜不以为意地笑着问道。
李凌萧笑得颇为神秘,说:“颜儿不妨猜猜看。”
慕颜似有若无地瞄了李凌萧一眼,见他眼里隐含期待,心中大喜,这可终于让她等到这个反击的机会。
她淡定地睨了他一眼,摇摇头,轻描淡写道:“我不想知道。”
李凌萧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不过只那一瞬间,就恢复了常色。
他面上的笑意不减分毫,似乎早已看穿了慕颜的那点小小心思,因而,不论她说了什么,都影响不到他想倾诉的心情。
“我小的时候,跟着宫里的一位瓷匠学过一小段时间的瓷艺。”李凌萧望着慕颜,自顾自地说着,“那时年少轻狂,总以为自己不论学什么、做什么都是最好的。所以,那时成功烧制的第一件瓷器,我就迫不及待地偷偷派人放到西市去卖。
因为特意交代了刘景不可报出我的名讳,而刘景当时也不过是个黄毛小儿。所以,我那时一直以为是店家见他年岁小,不肯让他将那小瓷器放在店中售卖。
他连着几天辗转了十几家小店,才遇到一家买小玩意儿的小店,愿意留出一处角落让他摆放那小物件。
可是放是放了,却也是久久无人问津。我只当是那些庸俗之人欣赏不了我的作品。也无甚在意此事。”
慕颜听着他的讲述,忍不住笑着打趣他,“看你如今一副广纳谏言,虚心学习的模样,还真是难以想象你竟也有如此自大轻狂的时候。”
李凌萧淡然一笑,宠溺地抚着她的青丝,继续道:
“人不轻狂枉少年。说起来,这其中有件事,也算是我人生中的一件憾事。”
“嗯?”慕颜诧异出声。
“有一日,我得空在西市闲逛之时,无意中得知,那小瓷狗在半个月前,已经被人买走,可惜当时店家忙着招呼生意,并未留意是谁买走此物,在他印象里,只记得是一位容貌秀丽的小姑娘买走了此物。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找是谁买走了此物。毕竟,能与我有一样的审美的人,也算人生一大知己。”李凌萧徐徐道。
“你还真是大言不惭。”慕颜揶揄道,这好不容易找到了机会可以肆意取笑他,她可不得好好珍惜吗。
只是不知为何她心里隐隐觉得,李凌萧提到的小瓷狗有可能是她买下的那只呢?她试探性地问道:“你可是放于西市离坊门最远的,倒数第二间的买小玩意儿的一家小店里售卖?而且,那只小瓷狗的身上绘着蓝色的斑点,头顶上绘着一朵红色小花,还有一只耳朵还微微有些歪?”
李凌萧不敢置信地看着她,欣喜笑道:“难道买走那只小瓷狗的人,就是你?”
慕颜上下打量着李凌萧,仍是不敢相信他这样冷淡谨慎的人,竟然会做出那样配色艳丽,样式怪异却又略带娇憨的小瓷狗来。
“那小瓷狗是我平生见过的,最丑的物件了。”慕颜笑道。
李凌萧爽朗一笑,说:“不错,你的眼光果然与我一样独特。看来,你我的相遇,冥冥之中早已注定,这辈子你就别想逃了。”
太阳似乎又升高了一些。透过窗棂的日光如过筛的金色丝线洒在他的面容上,光华流转。
许是觉得阳光有些刺眼,慕颜微微别开了目光,心中五味杂陈。
仔细想来,她与他的相遇确实是命中注定。可前世的她一叶障目,竟然不知近在咫尺之人就是要与她相守一生的人。
而她又是何其的幸运,能够得上天眷顾,重来一次,与他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李凌萧见她低头沉默着,长长的睫毛覆盖在明亮澄澈的双眸上,光华微幽。他不由自主地将她揽入怀中,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此事过后,我必会寻个机会,光明正大地纳你为妃。”
慕颜抬眸望着他,看着他的眼眸里倒映着小小的自己,心中一暖,环腰抱着他,“我信你。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站在阳光底下携手同行。”
李凌萧不由得将怀中的人搂得更紧了一些,陪着她一起往下望去。
卯时一过,寺门一开,便涌进一大批善男信女。
今日是祈雨大典,城中想来现场观摩的百姓,早早地便候在了护国寺的山门之外。
久不下雨,日间只待太阳一出,便渐觉闷热。就是来到这山麓边上的护国寺中,也颇感燠热,稍稍一活动,便是汗流浃背。
可人们手捧着各色小鱼,仍是一个劲往放生池方向挤着,想要顺道给自己积点功德。
慕颜的目光漫不经心地在人群中扫视着,乌压压的人群之中,有个人特别显眼。倒不是因为他长相端正清俊,而是他穿了一身鲜艳无比的杏黄色襴袍,那艳丽的黄色在人群中几乎发光一样刺眼。
因为距离有些远,慕颜只能看清他手中的动作,却听不到他口中的话。
只见那人一边使劲往前挤,一边频频回头,朝着他的同伴招手,似是在催促的后边的人快些。
跟在他身后的是个穿着绛纱单衣的女官,五官清致,身形纤瘦。
慕颜自然能够认出后面那人就是林小鱼。
慕颜指了指那亮丽的黄衣少年,问:“那人是谁?”
李凌萧微微眯着眼睛,顺着慕颜手指的方向,望着那抹在阳光底下略微刺眼的明亮黄色,说:“那人便是林小鱼最小的弟弟,林子秦。”
慕颜哑然,嘴角微微抽搐,这算不算是完美地印证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林家的审美还真是颇具特色,穿着打扮总是这般夺人眼球。想来,要不是只有一具躯壳,每日最多只能往身上穿那么两三件衣裳,一圈腰围最多十来个挂件,慕颜相信,他们定能将家中所有的衣饰都穿戴于身。
幸好他们都没有往头上戴太多饰物的习惯,不然,用发饰围成一个头盔,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