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这里黎明静悄悄
儿时的语文课本,说马克思很勤奋,每天早上起得很早,9点就开始写作了。读了感到很奇怪,9点怎么还算早呢?后来才知道,人家那里的习惯,就是普遍起得晚。
我去过几次欧洲,对这习惯颇感不适应。我习惯于早起,5点醒来,6点吃早餐,吃完做我想做的事。出差欧洲,一人一个房间时,这倒也无大碍。而有一次两人一屋,就感到很不便,我要早起写稿,却影响他人睡觉,深感过意不去。
日前我第二次去伦敦,是因私探亲。我们夫妻和儿子同住一屋,儿子早已被同化,惯于凌晨两点后睡觉。头一两天我倒时差,还没什么感觉。两天后,我早5点醒来,他们母子还在沉睡,我只好眼看天花板等待。一想要等好几个小时,干瞪天花板也心烦,于是轻轻起来,独自到外面溜达。
天已是大亮了。伦敦的纬度,比哈尔滨以北的满洲里还高,天亮得很早。我们住地附近,是一大片住宅区,本来就不宽的马路两边,停着一辆接一辆的小汽车,而行人却是罕见,人们都还在睡梦中。每家几乎都有狗,此时它们也没出来,它们似乎也不兴狂吠,就连路边的法国梧桐上最不爱寂寞的小鸟,也都还没有鸣唱。我到了跟前,它们才缓缓飞起。
路当中是不许走人的,但此时没有汽车,我尽可大胆地往前走。每个马路口上都有一根柱子,两三米高处都钉着一块牌子,上面画着一幅幽默动物画,3只鸭子伸长脖子,有的望东有的望西,上面标着英文:lookout(意即“当心”)。而此时,我却无须当心。走了两个来回,这才发现一位邮递员,给各家送信和报纸,他大概是上班最早的人了。
每家门前的垃圾桶或黑色垃圾袋,头一天晚上都被装满,正等待垃圾车前来收取。爱用白色纱窗帘的人们,此刻大概正是他们最放松的时候。国人喜欢深夜的“万籁无声”,而在伦敦人的时间观念里,天亮仍是天籁俱寂时。此时唯一的声音,就是天空中飞机的过往。
儿子租住的19号,是一栋二层小楼,6个房间住着七八个留学生,分别来自英国、印度和中国。这两个月是暑假,他们大都打工,都很晚才回来。有的甚至到半夜1点后才回到住地。所以早上九十点之前,少有人到厨房做早点。惯于6点吃早点的我,也就只好随俗了。
早起溜达两天之后,我不再出来了。为避免妨碍他们睡觉,我5点听到第一班飞机起飞,就起来打电脑,记记日记,写点小文章。窗外静悄悄,手头也出活儿。习惯随不了伦敦人,只好我行我素。
伦敦人早上晚起的习惯,不知始于何时,但想必也是城市生活所造成,而且是工业文明的一种结果。试想,一个连电灯都没有,蜡烛也供不上的年代,哪里谈得上工作、娱乐到深夜?!静悄悄的早晨,也怕是难以见到的。
这或许是200多年来逐渐形成的风尚。此前的伦敦,也曾是吵吵嚷嚷、乱乱哄哄之地。18世纪的英国作家阿狄生,就曾写过一篇散文,叫《伦敦的叫卖声》,反映当年伦敦的让人烦躁的种种吆喝声:救火员敲铜壶,接连一个多钟头不停,让人睡不了觉;卖火柴的小贩,声音喊得最大最凶;卖牛奶者的叫声特别尖细,让人感到瘆得慌。吆喝不顾时间,也不讲分寸。卖报的总是风风火火,跟闹了火灾似的,弄得全城轰动;卖萝卜的沿街叫卖,满城为之骚扰……那时的伦敦,想必不会有黎明静悄悄的景象。因此,作家认为这是不美的噪声,应该加以管理。这呼吁,延续了不知多少年,现在有此成效,也真是不易。
现在的伦敦人,在公共场合不爱大声喧哗,喜欢营造礼貌和宁静的氛围,却是他们绅士风度的一种表现,这也已经成为此地的一种风尚。
静悄悄的黎明,不是我们城市生活追求的唯一氛围,但尽可能减少以至消除噪声,人人学会不干扰他人的宁静,却是一种必要的文明。宁静是一种境界,宁静方能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