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前篇曾提到过,汉纳夫妇在途经艾玛森镇去往温尼伯的时候,遇到过一个陌生的搭车青年。好心的汉纳与青年之间进行过友好的交谈,看似很随意的聊天为整个案件提供了有利的证明。
汉纳清楚地记得青年的穿着打扮,他的衣服、裤子和鞋子,特别是那件褪色的毛衣。警方随后以此为线索,找到了卡巴经营的那家售卖二手衣服的店铺,并且在店铺里找到了青年搭车时穿的毛衣。同时,店主卡巴也向警察详细讲述了青年更换衣服的过程,他从店里买走的小外套,便是后来在佩特森太太的案发现场找到的那件,那件红色开襟小外套的明显特征是缺失了一颗扣子。
可以想象得到,佩特森先生丢失的外套应该是被凶手顺手牵羊,用来代替现场留下的这件。
佩特森案件发生的6月9日那天,梅英街上629号的一家售卖二手衣服的店铺也迎来了一位顾客。大约是午后13时,男人走进店里,希望用店里其他的衣服,来替换掉他穿着的一身。
老板山姆·沃路德曼见惯了时常来淘衣服的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客人,所以对他的要求没有任何怀疑。男人显然是想将自己装扮得体一些,他挑来挑去,才从一大堆各式各样的衣服和配饰里选出自己中意的外衣、西装、靴子、内衣裤、衬衫、裤子,为了搭配西装的款式和颜色,还翻找出一条领带。
当然,他身上的衣物不足以换取这些行头,为此,他又痛快地付给老板30美金。而后他走进试衣间,将这套新行头穿到自己身上。或许整个过程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出现的失误。
杀死佩特森太太之后,他随手带走的那些零散物品都被他放在一个长方形的纸箱里,换衣服的时候,他可能过于兴奋,临走时又匆匆忙忙,因而没有记得将纸箱一并带走。对他来说,这些战利品是如此重要的东西,它们包含一本《圣经》、一支笔、70美金,还有佩特森先生为之工作的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资料。
所有这些,都被他遗忘在沃路德曼店铺的试衣间里。
换好衣服,他感觉自己仿佛已经脱胎换骨。刚准备要出门,忽然摸着脸上的胡子,稍稍思考了一下,转而询问老板:“这条街上有没有发廊?”
“从我这儿出门不远就有一家。”
沃路德曼显然十分热衷于为顾客服务,他搁置了生意,陪同青年一起到那家发廊,将他介绍给店里的老板尼克·特巴。
细心的特巴在为青年的服务过程中,偶然看到他发丝上粘着的看似血渍的痕迹,他不禁在心里默默地思考着这个人的来历。
服务结束之后,青年付给他10美金。
顺着这一条线,神秘青年的行踪轨迹逐渐显现出来。不管他是搭顺风车的底层劳工还是租住赫鲁太太房间的伍德卡茨,或者是沃路德曼和卡巴两人遇到的陌生客人,他的真实身份当然是此前在全美境内疯狂作案的神秘租客杀手,也就是前一年的年底,波特兰警察四处通缉的重要罪犯。他在美国各地疯狂作案,一路与警察周
旋,逃到加拿大境内。如今来到温尼伯重拾旧业,而等待他的,则是警察们为他精心准备的铁网。
剃掉胡须之后,凶手认为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他计划借助夜色离开温尼伯,从一个城市游走到另一个城市,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做的。
他走到附近的电车站,那一趟车的终点刚好是在远离温尼伯市中心的郊区。电车上的人不多,他放纵了自己的好兴致,与身边的一个男人攀谈起来。
据那位名叫赫法的人说,他们谈论的是与宗教相关的问题。
他首先开口问赫法:“让我来猜猜你的职业,你是一位神职人员?”
赫法果断地摇头道:“你没有猜对,不过我很喜欢教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噢,当然,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会是一位很忠诚于教会的人。我个人也坚定着自己的信仰,我对上帝无比忠诚。但你瞧,我似乎总是很难改变自己嗜酒的毛病,虽然我始终在寻找适当的方式,真希望有人能帮帮忙。”
“我觉得还是应该有所节制吧,每个人都会尽力掌控自己,来应对某些坏习惯。”
“对于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人来说,邪恶的力量会得到更好的发挥吧。”
“没有素养或者愚笨的人思维方式更简单。”
乘车的过程中,两个男人就这样谈论着不着边际的话题。在后来的回忆中,赫法对一些细节仍然记忆犹新。凶手曾经也对赫鲁太太表达过,自己是对宗教有着执着的狂热或者深刻的信仰,似乎他经常希望别人能将他看作一个对宗教顶礼膜拜的人。他对别人讲述着不知所云的词句,其中有些显得很可笑,没有办法令人相信。
不过单单只是看到他呈现出的这种态度,就会发觉他异于常人之处。他用那些不知所云的词句来安慰自己的内心,他身处黑暗,看不到哪怕只有一线的光亮,于是他不由自主地借助宗教来给自己一个出口。
赫法与那个男人都在终点站下的车,一路谈论的话题使得整个旅程显得不那么寂寞。赫法很自然地与他说再见,可他抓住赫法不放,硬要将自己的一顶礼帽送给赫法。还说,以此作为此次旅程当中两人相识的一份纪念。赫法不知道为什么面前的这个男人会突然摘下自己的帽子送给他,他试图谢绝,但是根本办不到。那顶帽子几乎是被主人果断地丢弃,强制性地塞进赫法的手里。
之后,那个男人从随身带着的袋子里掏出款式不同的另一顶帽子,戴在头上。这也是他在梅英街上的一家小店里淘回来的。追查案件的过程中,警察当然也没有放过这样的小细节。
电车将他带到赫登格林之后,他继续以搭顺风车的方式去往下一个目的地波鲁塔哲·拉·布雷埃利村。这一次载他去往下一站的好心人是休·埃尔德,他没有怀疑这个陌生青年的身份,只是感觉到这个人有些怪异。在被问及姓名的时候,他告诉休·埃尔德,他叫沃尔特·伍德。一路上,两人之间闲聊的话题依旧没有脱离宗教的主题,这位沃尔特·伍德看起来十分热衷于此。
后来在法庭上,休·埃
尔德向人们表述了当时的情景,他是这样说的:“我感觉这个男人有点神经质,尽管他看起来精力旺盛。他的领带上挂着些廉价的饰品,看起来像粗制滥造的树脂,但显然他并不觉得这样的装扮有什么不好。整个路途中,他的话特别多,谈论的话题又十分跳跃,有时候给人杂乱无章的感觉。前一分钟他还在讲宗教方面的话题,后一分钟又提起自己曾经走遍美国的很多地方,纽约、加利福尼亚等等。他滔滔不绝地讲着此类漫无边际的话,听得我脑袋里乱糟糟的。整个过程中,我最明显的感觉就是他在讲起宗教的时候,会说得特别多,这样的人是不常遇到的。”
他再次出现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6月11日,那天下午他走在雷金镇的一条名叫洛恩街的街道上,发现1825号的公寓里有空房间出租。于是,他自称哈利·哈珀,与公寓的女主人洛维太太接洽租赁事宜。
洛维太太的房间很符合他的心意,他决定租下来,并与房东讨论了价格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他始终与洛维太太待在一个房间里,这对女主人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一件事。只是公寓中碰巧还有一位18岁的少女格蕾丝·纳尔逊,她就住在洛维太太的隔壁。或许碍于有其他人在场,凶手才没有实施暴力。不过,此前也曾有过房东和住客双双被杀死的案例,所以这次两人能够平安无事,已经算是命大了。傍晚时分,男人在楼下院子里与格蕾丝·纳尔逊搭讪,想要接近她。他们两人站着闲谈了一会儿,突然听到洛维太太的吆喝声,她告诉格蕾丝有私人邮件需要去取,邮递员正等在门外。听到喊声的格蕾丝礼貌地与男人道别,跑向大门口。或许是上天的眷顾,令格蕾丝因此而免遭可能出现的意外,洛维太太也算是在冥冥之中挽救了格蕾丝的性命。
第二天,这位神秘杀手似乎预感到有什么不对劲,他放弃了外出的打算,整整一天的时间都躲在房间里,没有露面。
根据他的养母,同时也是他的伯母莉莲·费边太太,以及他曾经在圣弗朗西斯科与之结为夫妇的厄尔·芙拉等熟悉他的人的介绍,证明他个人确实有个奇异的习惯—换装。就是说,他在年幼时就特别喜欢换装,他可以在一天之中变换好几套装束。在追踪他逃跑的线路时,细心的警探们也发觉了这一点。虽然变装可以干扰到警探的调查,但事实上很多时候,他是没有必要改变自己装束的。他换装的次数太过频繁,超出了正常人的思维和范畴,以至于反而被警察盯上了这一特质。也由此,神秘杀手得以逐渐被警察接近,真面目也快要被揭开。
他强塞给赫法一顶帽子之后,他换上在店铺里买来的另一个款式的毡帽,也正是因为这顶帽子,他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在洛维太太的房间里沉寂了一天之后,他还是忍不住想要到街上去走走,他找到一家位于布洛多街与第十一街交界处的售卖二手衣服的店铺。这一次他不打算更换全套的衣服,只想与老板哈里·费基斯商量换一
个帽子。费基斯先生在反复查看这顶帽子,心里盘算着估价的时候,忽然发现,帽子内侧的标签显示这顶帽子的来自于温尼伯。这不能不让他多加注意,因为事实上温尼伯警方已经对此类店铺进行了全面通告,让他们留意一定来自温尼伯的帽子,帽子里有“谢弗里耶”的字样,那是帽子店铺的名字。如今,自己手上拿着的帽子十分符合警察的描述,费基斯便起了疑心。
“你瞧,这顶帽子还挺新的。”费基斯指着帽子说道,“编织的手工、丝带的质地都很不错,你怎么会想要放弃它呢?”
“啊,我不喜欢它了,对我来说它的款式有些夸张。”
“原来如此,那我将店里的帽子都拿出来给你选吧。”
费基斯从一个大袋子里拿出很多帽子放在柜台前。男人一边仔细查看,一边不时地试戴。
“后面的仓库里还有一些更新的款式,我也去帮你拿来吧。”
费基斯很自然地离开前台,通过一扇小门走到店铺后面堆放物品的空间。那里不只有堆积成山的旧服饰,还有一台电话。他毫不犹豫地拨通报警电话,又匆匆拿着几顶帽子返回前台。但那时,可疑的男人已经消失不见了,显然他已经察觉到了费基斯的小动作,或者仅凭第六感,预知到了危险。当费基斯进到里屋的时候,他就已经跑掉了。
出门后不久,他一头扎进弗雷德·英格兰的饰品店,拿出佩特森案件中丢失的那枚戒指,要求典当。老板仅用3.5美金便打发了他。
紧接着,他犹如惊弓之鸟,感觉自己已经不能再待下去了。他甚至没有再回到出租屋去打点行装,而是直接到了勒基那镇。而后,他又以搭顺风车的方式拦下戴维森的车,一路跑到戴维村。
如此急匆匆地赶路也没有让他停止换装,他在一户村民家院子里顺手牵羊地“拿”走了一件小外衣和衬衫。然后他继续沿路拦下一辆准备去往瓦邦克村的车,继续朝南的方向逃遁。到达阿鲁克拉村之后,他马不停蹄地继续向南,一共走出去三十多英里。按照这样的速度,他可以很快到达加拿大与美国的边境线,然后想办法再回到老家去。
只是,这一次的车主伊萨多·西尔弗曼是他旅途中遇到的最特别的一个人,他很喜欢与他闲谈,对方也对他表示出好感,两人很快便成为乡间偶遇的好朋友。友情的突然降临使他放弃了急于赶路的想法,两个人行进到德罗雷英时,停留了一夜。
三天之后的15日,到达波西维英村的时候,两人才道别,各走各路。看得出,他们的旅途是很愉快的。西尔弗曼从事商业,青年人在路上为他提供了很多帮助,也因此他承担了旅途的费用。他们在落脚的旅店居住在一个房间,青年又为自己找到了新的名字—弗吉尔·威尔森。宝贵的三日对逃亡者来说是不常遇到的,但这也只是一段插曲而已。
自从他在费基斯的店铺差点被抓住,警察已经有足够的线索抓捕他。警方看穿了他的逃遁路线,一路向南追过去,很多便衣警察散布在各个村落,只等待
他的出现。
与好友分别之后的那晚,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陌生的青年出现在瓦可巴村的一家小店铺里,接待他的是上了年纪的莱斯利·摩根。他正在挑选自己要买的生活用品和食物,店主摩根同时也在打量着他。这位老伯的确颇具眼光,他几乎是在一瞬间就认出了青年的身份。当时关于这位神秘杀手的一些细节已经在新闻节目和报纸等媒体上反复报道,包括他的相貌、装扮、个人癖好等等,所以摩根对这个可能出现的陌生人已经产生了怀疑。没想到,他果真遇到了新闻描述中的那个人。
面对这个身背22条人命的恶魔,摩根强忍狂跳不止的心,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他迎合着青年简单地谈论了几乎不着边的话,同时朝着距离门口比较近的女儿露出只有两人才能明白的表情。
或许是青年感觉到店里气氛的异常,他还没有选完想要的东西,就毫不犹豫地走了。
摩根放下店铺里的生意,跟着青年的脚步也出了店门。与此同时,他让女儿以最快的速度去警察局报告这一紧急情况。
老伯紧紧追赶着那个青年,一直到瓦可巴村与巴拿马村中间的路上。他距离目标已经很近了。
当然,青年也很快发觉了后面的“追兵”。他果断地放弃走大路,转而躲进路边密布的灌木丛里,竭尽全力奔跑。
这一紧急事件使得当地立刻进入了高度戒备的状态,瓦可巴村,以及周边的克拉雷村、巴拿马村都有青壮年加入搜索。警察与当地的自卫队相互配合,到处可见他们手电筒发出的光,毫无疑问,每个人的手中都拿着武器。对于如此危险的罪犯,他们不会想要徒手去战斗。留在村子里的妇女和儿童被集中起来,派专人进行保护,整个局面就好像回到了战争时代,人们在漆黑的夜里忙碌着。
温尼伯警方也倾巢出动,趁着夜色赶往当地。
即使是在狼狈不堪的逃跑过程中,凶手仍然无法克制自己的换装嗜好。他试图在瓦可巴村的威廉·艾伦那儿偷鞋子,不过没有得手。
随着天色逐渐亮起来,周围的视线也越来越好,他便很难再躲藏了。
大约在清晨4点钟,他模仿自卫队的男人,手持一根棍子在周围游荡。艾尔弗雷德·伍德遇到了这个看起来有点怪异的人,他甚至想要与伍德走在一起。
在当地,陌生人并不多见,伍德心想,他也许是邻村的某个人。
于是他主动问道:“嗨,伙计,你来自巴拿马村?”
青年点点头。
伍德略微放心,随口说:“听说温尼伯那边来了很多警察,还带着警犬。嘿,有了警犬,那个家伙就很难跑掉了。”
此时,青年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惧。毕竟,想要摆脱警犬的追踪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表情惊恐地看着伍德,然后撒腿就跑。这当然也就暴露了他的身份,伍德赶上去,大声喊着“抓住他”。
不远处经过的波斯维印声援团的车立刻停下来,两面夹击之下,凶手再也无处可逃。就这样,这位凶手在距离边境线不到四英里的村落附近,被警察逮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