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尽管有凶案发生,康塞露·布拉佛斯还是在圣诞节的这天照例举行了庆祝活动。与此同时,在距离不远的堪**,一位年仅23岁的女士邦尼·佩斯,也没能逃离凶手的魔掌。

    之后,凶手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而是在27日再次杀害了赫马尼亚·哈宾,这位女士只有28岁,同时,家里一个八个月的婴儿也未能幸免。尸体被发现时,人们从婴儿嘴里拿出来很多布条,正是这些布条导致他呼吸困难而死。

    一个连婴儿都不肯放过的凶手,一个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死婴儿的凶手,令所有美国人震惊、害怕。小小的婴儿不可能描述他的相貌,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告发他,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留下活口。可以说,他根本就是单纯地为了杀人而杀人,根本没有特定的谋杀对象。

    新闻媒体大肆渲染,给他贴上很多标签,例如“神秘虐杀者”“女性残害者”“隐形杀人犯”等等。他在1926年全年共杀死15个女人,平均每三周作案一起,这真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结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位神秘凶手都成为报纸版面的新宠。发生在各地的女人被谋杀的案件,只要没有找到凶手,人们就会下意识地认为是他干的。

    进入1927年以后,他的动静消失了。可以想象,他正躲在某个角落里,以便等待关注他的热度逐渐降温。这样一直过了四个月,他才再一次敲开玛丽·马可雷鲁太太的门。

    那天是4月27日,60岁的老太太接待了这位前来看房子的租客,其后的命运可想而知。案件的恶劣影响在不断升级,到处都充满慌乱不安的人。

    长久的沉寂使得他的欲望不断膨胀,重新开始的杀戮也显得格外频繁。从

    5月底开始的连续四天里,他先后在纽约巴法罗、密歇根州底特律、芝加哥,分别杀死了四位女士。

    又过了一周,他出现在加拿大的温尼伯,这一次的牺牲者是两个人。

    四起案件发生之后不长时间,凶手便远赴加拿大。不知道他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目的,不过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以下是根据此前发生的案件,继续整理的统计表:

    编号 时间 地点 被害人 年龄11 1926年11月26日 波特兰 布兰奇·麦亚思 48岁12 同年12月23日 康塞路·布拉佛斯 琼·比尔德 49岁

    13 同年12月25日 堪** 邦妮·佩斯 23岁14 同年12月27日 堪** 赫马尼亚·哈宾 28岁

    15 同日 堪** 哈宾夫人的婴儿 8个月16 1927年4月27日 费城 玛丽·马可雷鲁 60岁

    17 同年5月30日 巴法罗 詹妮·伦道 35岁18 同年6月1日 底特律 明妮·梅 53岁

    19 同日 底特律 阿特塞 29岁20 同年6月3日 芝加哥 玛丽·西兹马 27岁

    结果显示,那个男人选择去往加拿大实在是失策的表现,因为加拿大的地理环境与人文环境都与美国不同,而且加拿大的警察机构管理以及警探们的工作水准都是相当出色的。事实上,后来整个事件的发展,似乎证明了凶手正是想要挑战一下加拿大警方,才做了如此选择。

    芝加哥的案件发生之后的五天,也就是6月8日,在加拿大一个名叫艾玛森的小镇镇郊,一个年轻的男人正从边境线的方向向繁华的小镇走去。

    此时刚好是上午,天气还不错,当男人看到

    有一辆车经过时,便招手示意,想搭个顺风车。车上坐着的是霍恩·汉纳夫妇,他们已经习惯在旅行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所以痛快地带上了年轻男人,向目的地温尼伯出发。

    在乡间小路上搭便车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加拿大,这都是司空见惯的行为,很多人乐于接纳那些徒步行走的人,为他们节省时间和体力。因此,当男人表示有意想要搭顺风车时,汉纳夫妇不仅没有推辞,反而很高兴地答应了。

    汉纳习惯性地与旅客搭讪,询问他一些问题。男人看上去只有30岁上下,和气地微笑着,穿着一件略有点掉色的藏蓝色毛衣,头上的毡帽是黑色的。他很有礼貌地表达了自己的谢意,说话时眼珠转来转去,很灵巧的模样。在汉纳眼中,他应该是为农家干活的体力劳动者,很可能是想要在附近的农场里谋一份工作。男人告诉汉纳,自己想去温尼伯看看是否能找到合适的活干,这一带似乎已经没有什么人需要帮佣了。言语间,汉纳发现他有些话多,微笑里也透出些许的无奈和茫然。

    一路上,他们都走得很顺利,男人在温尼伯如约离开了他们的车,并且一再地表示感谢。他们没有留意到,这个男人很快在美林街上找到一家贩售二手衣服的店铺,主人名叫加可布·卡巴。男人卸下了全身的行头,包括被汉纳注意过的掉了色的毛衣以及裤子、帽子和鞋子。他谨慎地将之前的装扮都留在了店里,转而换上了红色开襟的小外套,暗条纹的黑色裤子。

    再次从这家店铺出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因为找不到工作而忧郁的青年,脚上那双表面磨得苍白的靴子也不见了。

    随后,他去往史密斯街,在1

    83号的凯萨琳·赫鲁太太那里看到了租赁信息。根据房子的外观可以看出,这里并不是高级的出租公寓。

    当时大约是午后的3点钟,青年敲响了赫鲁太太的门,表示有意想要在这儿租一间房子。赫鲁太太丝毫没有怀疑这个看起来很友善的青年,像往常一样,她带着租客去二楼看房间。

    这是公寓里仅剩的一个房间。青年粗略地看过之后表示很满意,还支付给赫鲁太太1美金,作为预订的费用。而后,他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叫伍德卡茨,在圣博尼费斯的一家建筑商手底下谋了一份差事。

    圣博尼费斯距离温尼伯不远,两地之间隔着一条河,而他更喜欢居住在比较安静的温尼伯。

    “等老板付给我薪水之后,我再付给你房租好吗,太太?”年轻人说,“我真的是很喜欢这儿的房子,很幽静、很温馨。对于房间我从来都不会马虎的,太太,我一向很挑剔。”

    赫鲁太太没有察觉到伍德卡茨有什么异样,但心里仍然觉得这个年轻人与常人有点不同,他讲的话有点怪异,特别是他的目光,令人感到有点不安。

    在不久的将来,这位太太在法庭作证的时候说:“我也说不清楚他的目光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只是感觉有些跳跃。比如当他专注地看着某样东西的时候,会忽然一下子又将目光移开,就像是打算在房间里找东西,目光扫来扫去。”

    可以想象得出,凶手当时应该正试图控制自己的情绪,毫无疑问,他的心底正燃起对赫鲁太太的非念。很难想象,赫鲁太太与他在那个空房子里停留了足够的时间,居然没有遭遇意外。或许正因为这样,其实她对这个年轻人的感觉并不是很糟糕的。

    名叫伍德卡茨的青

    年在租出屋里住了一晚上,第二日清晨,他便起床外出,到午后才返回,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

    不多时,同样是赫鲁太太家的房客—考恩夫妇发现14岁的女儿罗拉·考恩消失不见了。心急如焚的考恩夫妇四处寻觅,周围的人也帮忙打听,但没有罗拉的踪迹。他们忙碌到深夜,不得已向警察局寻求帮助。这天是9月6日,一个不寻常的周四。

    同一天,还有一件悲剧的事情发生在威廉·佩特森先生的家里。佩特森先生在太平洋铁路公司任职,约傍晚18点才回到自己在里瓦顿·阿维尼100号的房子。

    按照惯例,佩特森太太总是会站在门口等候丈夫。但这一天,佩特森先生没有看见自己的太太。他有点困惑地开门进屋,发现房间里也没有人。

    起初,这位先生只当做太太是去与朋友约会,或者去朋友家里串门。不多时,他的两个在外面玩耍的孩子嬉笑着跑进门。太太不在家,佩特森只好简单准备了晚餐,便催促孩子们去房间休息。等到22点左右,太太仍然没有消息。佩特森察觉到事情或许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他给太太的朋友打了电话,得到的反馈是并没有见到她。他又与家里的亲戚以及太太可能会去的地方联络,但也是一无所获。

    这时,佩特森感到有点害怕。他立刻致电给警察局,看看有没有交通事故或者此类的事故发生,接电话的办事员很快便告诉他,这一带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焦急的佩特森先生打算先在自己家里仔细查看。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寻找,仔细翻看每一件物品,似乎没什么有用的发现。

    直到他看见一个旅行箱,像是被人挪动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