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帝诏与论语孝经小异
【原文】
楚孝王嚣疾,成帝诏云:“夫子所痛,‘蔑之,命矣夫’。”东平王不得于太后,元帝诏曰:“诸侯在位不骄①,然后富贵离
其身,而社稷②可保。”皆与今《论语》、《孝经》小异。离,附离也,今作“不离于身”,疑为俗儒所增也。
【注释】
①骄:傲慢
,自大。
②社稷:指江山政权。
【译文】
(汉)楚孝王刘嚣染病。汉成帝下诏说:“孔子为伯牛之疾感到痛心,说道:‘天亡伯牛
,这是命啊’!”东平王刘宁不为太后喜爱。汉元帝下诏说:“诸侯在位时,不骄矜、安守富贵,社稷便可稳固。”二帝所引都与现在流
传的《论语》《孝经》存在细微差别。“离”,即“附着”之意。现在《孝经》写作“不离其身”,我怀疑是学问俗浅之人,自作主张添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