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憎分明,坚守原则
爱憎分明是做人不可缺少的原则。一个人,想要坚守原则和道德底线,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爱,什么该憎。明确了这些,为人处世才能明辨是非,爱憎分明。
这个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在黑与白、对与错之间,还留存一个灰色地带。即便如此,面对大是大非的时候,我们依然应该明辨是非,爱憎分明,如果连这点基本的道德观都不具备的话,也就没有资格再去谈公理和正义了。
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向来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她的这种特质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家庭的影响。默克尔的母亲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曾经是一名英语和拉丁语教师。在嫁给卡斯讷先生之后,她便跟随丈夫从西德移居到了东德,并且放弃自己的事业,成为一名全职家庭主妇。
卡斯讷太太非常重视她的儿女们,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会溺爱或纵容他们。在默克尔的记忆中,每次她和弟弟妹妹犯了错,都一定会受到
惩罚,比如,扣除零花钱或者关禁闭,等等。有时候,如果犯下的错误非常严重,父母甚至可能会含着热泪打他们一巴掌。
家庭的教育和父母所起到的榜样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孩子性格的形成,而默克尔爱憎分明的性格显然正是来源于这样的严格教育,这种教育将是非对错清晰而深刻地植入默克尔的骨血之中,影响着她在日后的为人处世。
我们知道,在默克尔的政治生涯中,有着一些非常重要的人,其中最不容忽视的一位就是赫赫有名的大政治家科尔。科尔绝对是默克尔政治生涯中最值得感谢的人之一,如果没有他的鼎力支持,作为政坛“菜鸟”的默克尔又怎么可能如此顺畅地步步高升呢?因此,科尔可以说是默克尔的政治教父。
1999年的时候,基民盟爆出“献金丑闻”,将科尔推上了风口浪尖,随着一个个具体细节的披露,一条条肮脏的丑闻相继袭来,基民盟良好的执政形象瞬间跌入谷底。在巨大的压力
和铺天盖地的指责之下,科尔终于支持不住,承认了自己多年来犯下的“错误”,并坦承于1993年至1998年,所涉及的款项高达150万至200万马克。
这场丑闻的揭露同时也宣告了科尔政治生涯的完结。而就在这个时候,作为“科尔的小女孩”,默克尔并没有为他进行任何辩护,反而在《法兰克福汇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强烈谴责了科尔的行为,并果断与之划清界限。
对于默克尔的行为,有人认为显得有些“忘恩负义”了,但也有人认为,是值得称颂的“大义灭亲”之举。无论从哪方面来说,科尔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以及道德的底线,不管他曾经为德国做出过多少贡献,不管他曾经有过多少耀眼的功绩,也都无法抵消他所犯下的错误。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情义与公理,从来都是艰难的选择。当我们的亲人或朋友,甚至是我们的恩人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时,我们是应该选择
包庇还是大义灭亲呢?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着清晰的答案,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无法跨过心中的那一道坎,无法在情感上的歉疚中坚定自己的信念。
宽容和善良是一种值得称颂的美德,但宽容与善良并不等于没有原则的放纵和姑息。当我们因为情感上的歉疚而对亲近之人纵容姑息的时候,对他们来说,实际上是一种无可挽回的伤害。对一个犯错的人而言,帮助他们逃脱惩罚,实际上无异于将他们推入罪恶的深渊。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不管是好还是坏,做了就是做了,不管什么样的结果,都应该自己去承担。我们无法轻易地给一个人贴上“好”或者“坏”的标签,但我们必须以黑白分明的态度去面对每一件事情。
对陌生人,我们要做到爱憎分明,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更应该做到爱憎分明。真正的爱不是无限制的纵容,更不是毫无原则的退让。正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真正关
心你的人,必然是能够在你犯错的时候直言不讳,提醒你、指责你的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这杆秤的标准度量正是公理与正义。当你犯错的时候,你可以逃过世人的指责,你甚至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但你永远不可能逃出自己良心的责难。
人生在世,应该坚守原则,明辨是非,这既是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身边的人负责。当你亲近的人犯错时,心软和姑息只会让他变本加厉,越陷越深,最终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真正要对一个人好,就绝不能纵容他的错误,让他在泥潭中越陷越深,而是应当纠正他的言行,帮助他导正人生的方向。
爱憎分明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成功之基,一个人,如果连爱与憎的原则都没有的话,随时可能误入歧途,坠入无底深渊。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必然是一个懂得明辨是非的人,正是因为明辨是非,心中有一把道德的标尺,才会推崇值得赞颂、值得肯定的善行,憎恶违背道德、违背法律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