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过

    一、准一过(记作1过的,以此类推):

    1.没一人善。

    对一个人的善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2.役人畜不怜疲顿。

    对为自己服务的人或牲畜没有一颗感恩的心,妄自做大。

    3.唆一人斗。

    教唆一人与人争斗。

    4.不告人取人一针一草。

    不告诉别人就擅自拿人财物,一针一草虽然细小,为经允许便拿走,也是过错。

    5.见人忧惊不慰。

    看到别人焦虑不安时,不能给予帮助安慰。

    6.心中暗举恶意害人。

    暗中恶意伤害别人。

    7.遗弃字纸。

    对有价值的文章、书籍,随意丢弃或者损坏。历史上有着名的焚书坑儒,秦始皇做此错事,所以秦朝只二世便被推翻。

    8.助人为非一事。

    帮助别人做一件坏事。

    9.暴弃五谷天物。

    浪费粮食,不懂珍惜。10.见人盗细物不阻。

    遇见偷盗之事却不阻止。11.负一约。

    与人约定却不讲信用。12.醉犯一人。

    醉酒闹事,冒犯他人。

    13.见一人饥寒不救济。

    遇见饥饿交迫的人,没有恻隐之心,不去帮助。

    14.诵经差漏一字句。

    诵经文时,不正确,背错或漏掉一字一句。做事当认真,做事不认真,做人也就容易犯错。

    15.僧人乞食不与。

    僧人来化缘时,拒绝施与。

    16.拒一乞人。

    拒绝一名乞讨的乞丐。

    17.食肉五辛诵经登三宝地。

    吃肉及五辛后前往佛殿僧舍等地。18.食一报人之畜等肉。

    将为自己劳作的动物杀死,吃掉。19.杀一细微湿化属命。

    杀害昆虫等微小的生命。

    20.覆巢破卵。

    颠覆鸟巢,打破禽蛋。

    21.背众受利伤用他钱(以下俱以百钱为一过。古时百钱约值人民币60~70元)。

    违背众人的利益挪用公款。

    2

    2.负贷。

    借贷不还。

    23.负遗。

    路不拾遗,捡到却不归还。

    24.负寄托财物。

    辜负别人委托保管的财物。

    25.因公恃势乞索巧索取人一切财物。依仗公家势力巧取强夺私人财物。

    26.废坏三宝尊像及殿宇器用物等。毁坏庙宇、佛像、经书、法器。

    27.斗秤等小出大入。

    在秤、尺上做假,以获私利。

    28.贩卖屠刀渔网等物。

    贩卖屠刀、渔网等杀生的器物。

    二、准3过(记作3过的,依次类推):

    1.嗔一逆耳言。

    听一句逆耳忠言,即生嗔恚怒心,不能虚心接受,不能落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训诲。

    2.毁人成功。

    想方设法毁掉他人的成功之事。

    3.乖一尊卑次。

    不讲礼节,不作礼让,不懂尊卑、不让长幼。4.见人有忧心生畅快。

    看见他人忧虑重重,反而心情舒畅,快乐无比。5.责一不应责人。

    责备不应该责备的人。

    6.见人失名利心生欢喜。

    在别人名誉受损,失掉财富的时候,幸灾乐祸。7.两舌离间一人。

    挑拨两个本是要好的人。

    8.见人富贵愿他贫贱。

    见不得别人过得好,暗地咒人不好。

    9.欺诳一无识。

    欺负诈骗一无知无识或不明事情真相之人。

    10.失意则怨天尤人。

    在失意时,动辄怨天地、怨命运、怨社会、怨他人,不能反省自己。

    11.分外营求。

    不依本分,分外地去钻营求取。

    12.播一人恶。

    传播一个人所做的坏事,教唆人模仿着去做。三、准5过(记作5过的,依次类推):

    1.讪谤一切正法经典。

    诽谤一些经典,扰乱人的视听。

    2.造一诨名歌谣。

    创作一有污秽言词的歌谣。

    3.见一冤可白不白。

    见到一冤枉之事可以澄清而没有

    澄清的,有能力帮人**冤案而却无动于衷。

    4.恶口犯平交。

    恶意诽谤辱骂朋友。

    5.遇一病求救不救。

    遇一病人求救而不施以援手。尤其医护人员,其目的在于救死扶伤,若遇疾病者,应及时地给予治疗帮助,若因病人无钱而不治疗,甚至视而不见,即有失医护的天职。

    6.杀一无力报人之畜命。

    杀害一已无能为力为人类服务的牲畜。如老残疾病的牛、马、羊、狗等,它们为人类耕田、驰骋、供奶、看门等,当它们生病了或者老了岂能忍心杀死呢?应知恩图报,供养终老,生病了要帮它医治。

    7.阻绝一道路桥梁。

    堵塞交通,让道路、桥梁无法通行,如有疾病、急事者因此而耽误,视为大过。

    8.非法烹炮生物使受极苦。

    《礼记》上说:“天子无敌不杀牛,大夫不敌不杀羊,士无敌不杀犬豕。”圣人都有好生之德,不轻贱生命。

    9.编纂一伤化词传。

    编写一些有伤风化的词曲书籍。不好的思想本不宜传播,而编写这些东西,就留下了传播的火种,在民间散开,再想阻止就来不及了。

    四、准10过(记作10过的,依次类推):

    1.排挤一有德人。

    有道德的人,能扬善惩恶,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如果为了一己私利,而排挤压制有道德之人,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就会受到影响,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从此有道德的人少,作恶的人多,世道就不太平了。

    2.修合害人毒药。

    酿造配制害人毒药。明知是对人有害的毒药,为了钱财昧了良心,如研制**、***等有害身心健康者,有很大的罪过。

    3.荐用一匪人。

    推荐起用一心术不正的坏人。荐用孝廉贤才,方能造福于人民,服务于社会。若荐用心术不正、唯利是图的坏

    人担当重要职位,将是祸国殃民的灾难。

    4.非法用刑。

    滥用私刑,用非法的不正当的手段对人用刑。

    5.平人一冢。

    挖掘一个人的坟墓。《弟子规》上说:“事死者,如事生”,即使有天大的深仇,也不应该去挖人的坟墓,使其暴尸荒野。

    6.毁坏一切正法经典。

    毁损破坏一切正法经典。正法经典教人断恶习修善,离苦得乐,如果毁损破坏,使人失去接受圣教的机会,这样是断人慧命,罪过很大。

    7.凌孤逼寡。

    侵犯欺压孤儿寡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孤儿寡母最令人同情,要随缘随份帮助,不可侵犯欺压。

    8.诵经时,心中杂想恶事。

    读诵经典时,心中有妄念,或者杂想贪、嗔、痴等恶行恶事。

    9.受畜一失节妇。

    接受或者与一失去名节的女子交往,如找情人、包养**,使自己本来幸福的家庭遭到破坏。

    10.以外道邪法授人。

    以歪门邪道,传授给他人,千万不能迷信邪教,最终只会走火入魔。

    11.畜一杀众生具。

    购置一件能够杀生的工具。

    12.发损德之言。

    发表与道德相违背的言论。发表损害道德的言论,邪知邪见,混淆视听,使人失去对圣贤道德的恭敬,其罪不小。

    13.恶语向尊亲师长良儒。

    对父母、师长不加尊重,恶语相向。《弟子规》上说:“尊长前,声要低”,孝敬父母,尊重师长,谦卑有礼是做人的根本,怎么能够用恶语中伤呢?

    14.杀一有力报人之畜命。

    杀一有能力为人类服务的牲畜。

    五、准30过(记作30过的,依次类推):

    1.造谤诬陷一人。

    存心害人,无中生有,制造冤枉、诽谤、诬告、陷害一人。

    2.违背师长。

    孝亲尊师是做人的根本,对老师的教诲要

    信受奉行,不能阳奉阴违,违背师道。

    3.揭发一人阴私与行止事。

    揭发他人。《弟子规》上说:“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

    4.抵触父兄。

    顶撞或对父亲兄弟有抵触心理。对待父亲应该尊敬,对待兄弟,应该亲近,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反目,从此家庭不和。

    5.唆一人讼。

    教唆一个人打官司。

    6.离间人骨肉。

    离间别人,导致家庭不合。7.毁一人戒行。

    破坏一修行人的清净戒行。8.荒年积囤五谷不粜生索。

    遇到灾年,收成不好,自己却屯下粮食,抬高物价,索取利益。这样的人,在灾难过后,便不会有人尊敬,这就是为小利而失大利。

    六、准50过(记作50过的,依次类推):

    1.堕一胎。

    堕胎就是杀害一条小生命。

    2.致一人流离。

    让一人流离失所。

    3.破一人婚。

    婚姻大事,要成人之美,不可破坏。否则让人抱恨终生,影响的是几个家庭的幸福。

    4.致一人军徒重罪。

    导致一个人犯罪,并遭受重罚。

    5.抛一人骸。

    抛弃一人的尸骸。

    6.谋人妻女。

    用卑鄙的手段夺人妻子女儿。

    7.教人不忠不孝大恶等事。

    忠义孝顺是美德,也是准则。教导别人不忠不孝的人,一定也不会是什么好人。

    8.发一言害及百姓。

    发表一些会导致恶果的言论。

    七、准100过(记作100过的,依次类推):

    1.致一人死。

    无论有意无意,导致一个人死亡都是大过。应该心存忏悔。

    2.赞人溺一子女。

    古时生育无节制,常有人家因孩子太多或不健康而溺死亲骨肉,看见而不阻止,反而赞同,是大过。

    3.失一妇女节。

    夺取一个女子的贞操。

    4.绝一人嗣。

    断人子嗣,让人后继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