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作者有话要说:

    《帘卷·帘落》从09年写到现在,时间拉锯之长简直令我无地自容。。。不是不想快点完结,实在因为俗事琐碎繁杂。。。(此处省略五百字),然而到最后以一篇特长番外结尾《帘卷·帘落》确是我始料未及的,这篇番外三个月以前便一直陆陆续续在写,不想写到今天就叠加到两万字。。。我滴汗哪!

    当然,这番外不可能就是结局,我预备开下卷,至于文的名字和构架暂时还没想好,但一定会写(虽然我龟速),既然开始写了就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不如不写,哪怕点击率再如何稀少,可这是我的写文态度,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

    各位如有兴趣可收藏我的专栏,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给予我的支持!

    

    《番外》

    京城。

    落语戏院。

    大清早,天刚蒙蒙亮,一个戴斗笠的小厮推一辆簸箕车咕噜噜地行到戏院门口停下,开始每天例行的清洁工作,只见他先绕着戏院围墙仔细打扫一圈,接着将各地脏物聚拢一处,集中装入簸箕,倒进车里,再运去废物巷。这些做完之后,他又须得立马赶回戏院后厢帮忙洗戏服、搬道具、搭台子等杂活儿,待晚间便留在厨房里打下手。

    落语是京城最负盛名的戏院,平日客流熙攘,座无虚席,今天地方却空出许多,原是因着有位贵客包了场子,宴请一干名流仕杰。

    听厨子老张说,那位贵客来头极大,乃是当今皇帝的胞弟,渊王。

    小厮动作麻利,像往常一样很快便把大前门百米长道清理干净,正要推车走人,忽闻‘砰‘地一声,朱漆大门开了。

    “滚吧。”伴随着一声懒洋洋得呵斥,一个蓝衣女子跌了出来,正巧跌在小厮面前,接着又是同样‘砰‘地一声,大门又关上了。

    “开门!快开门!”蓝衣女子扑到朱漆门前的石栏处,双手猛拍,泣声呼道:“让我进去!”

    “薇儿呀,拜托你省点力气,甭吵了行不?!”懒洋洋的声音隔着厚重大门飘来:“你都不能唱了还想赖着吃闲饭,你自个儿说你好意思么你?都是看在昔日的情分上,秦老板已多宽宥了你三个月,又请郎中又抓药的——够给脸的啦,换作别人哪来这福气?早卷铺盖滚蛋了!我说薇儿,老板对你仁至义尽,你呢脑筋也得明白点儿使,往后哪边凉快哪边去,这儿是戏院不是收容所,唱不了就自谋生路吧!”

    “再给我一点时间,再给我一个月。。。”蓝衣女子苦苦哀求:“茂叔,你行行好,替我跟秦老板求求情,我的嗓子会好起来的,我能唱!一定能唱!真的!”

    “哎——我说你有完没完?听不懂人话是不是?”那叫茂叔终于开了门,一脸不耐烦,像赶鸭子一样挥手道:“郎中讲得明白,你的嗓子是玩完了,再也扯不开了,你要怪就怪你自个儿的命不好,哪个像你这么不济,生一场风寒就倒嗓!去去去,甭杵在这,马上就要开市了,今儿有贵客包场,警告你别瞎闹啊!好歹也当过一段日子的名伶,让人瞅见了多难看哇。”说罢自门缝里扔出一只小布包来:“喏,差点忘了,这是你的私什,全在这了,从今儿起大家就青山绿水,后会无期啦!”

    “茂叔——”蓝衣女子的哭喊被关门声打断,这一次,任凭她哭得如何伤心欲绝,门后再也没了动静。

    小厮认得她,她是落语戏院的戏子薇儿,艺名小紫薇,一年前甫一登场便艳惊四座,那副嗓子哎,只要是听过的,没有不叫彩的,于是她一炮而红,成为落语戏院的头牌,顿时艳名远播,捧场者无数,可惜好景不长,她忽然受了风寒,大病一场,病好之后就再没登台,如今在落语挂头牌的,乃是秦老板从别家戏院高价挖来的花旦,叫白玉槐,小厮去后台帮忙抬道具的时候听她唱过一次,并不如薇儿唱得好。

    “薇儿姑娘。”小厮见她哭地凄惨,不由心生恻隐,上前扶她一把,劝道:“甭哭了,哭坏了身子还不是自己受罪么。”

    薇儿满面泪痕,喃喃自语:“我要唱。。。我要唱。。。我喜欢唱戏。。。”

    小厮叹口气,拾起她的包袱拍掉灰尘:“薇儿姑娘,你家住哪,我送你回去吧。”他心想,大不了今天的工钱不要了,左右家里有点存米,就生怕戏院里的那几位小主儿不高兴,洗衣房的张婶还比较好说话,厨子老张则有点难搞,算了,回头再说罢。

    “家。。。”薇儿一脸茫然:“我的家,就在这里。”除了落语戏院,她哪里还有家?

    继母把她卖给秦老板的时候,她只得五岁。往后的十年,她一直在这家戏院里学唱戏、学身段,每天除了功课还有很多杂活儿要干,她很少出门,除了陪张婶上街买针线,她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耗在戏院里。

    如今,离了这,她还能去哪儿?

    “薇儿姑娘,你可还记得我么,我替你搭过戏台也熨过戏服,我叫阿牛。”小厮看看她,见她呆呆得不做声,迟疑一会儿,讪讪道:“这个。。。薇儿姑娘,我家里虽然比较小,但还能匀出一张床来,你要不嫌弃就先住我家,跟着再另做打算?”

    薇儿的脑袋一片乱哄哄,哪里听得进阿牛说话,阿牛牵起她的手往家走,她竟也就懵懵懂懂得跟着去了。

    随后的半个月里,阿牛白天出门做工,深夜返来,日间薇儿就呆在一方两居室的小平房里,与阿牛的娘,人称牛嫂,四目相对。

    牛嫂十分小家子气,把钱看得比什么都紧要,且丈夫死得早,素来把阿牛这儿子当命根护着,是以横竖瞅薇儿不顺眼,经常冷言冷语:

    “哎,又没米了,多双筷子不磨人,多个吃闲饭的就磨人咯,这苦日子啥时子能到头哟。”说着又嘀咕一句:“光长一张漂亮脸蛋有鬼用,看着她就能饱肚子啊!”

    “我能干活,我以前都做惯的了。。。我、我这就去挑水。”薇儿局促不安地站起来,还没迈出门口就被牛嫂拉了回去:“那怎么行,阿牛说了,你身子刚刚好,还得将养将养,要是知道我让你干粗活,他可不又要心疼死了?还是我这把老骨头来吧,省得阿牛以为我亏待你。”

    “我不会告诉阿牛。”薇儿咬一咬唇:“以后家里的活都让我来干好了,我是不会白吃白住的。”

    “哦,这可是你说的,那最好喽。”牛嫂斜斜瞟她一眼,转身就给隔壁高三娘做头去了,做个头能挣两文钱,每次街坊谁谁说要做头,牛嫂总是抢着去。

    薇儿挑水劈柴,收拾屋子,再把脏衣篮拿去河边洗涤,跟着发现牛嫂竟将自己和阿牛的贴身衣物也塞了进去——她在戏班子里那么多年,虽也曾替头牌们洗过内衣内裤,但自从她开嗓之后就再没做过这些,孰料短短一年功夫,她从泥淖跃上云端,又自云端跌落泥淖,如今不得不重新面对一盆腌臜,埋头苦干。

    “今儿是什么日子,怎么就这点人洗衣服呀?”旁边一个中年大婶道:“阿花呢?你看见阿花没有?”

    另一个年纪轻一点,胸前背着一个婴儿的少妇道:“阿花上街了,去领粥粮。”

    “领粥粮?”

    “你没听说呀?今儿观音娘娘生辰,城东夏府老太君开门布施——我要不是带着小崽子不方便,还得照顾婆婆,我也去凑热闹,瞅瞅京城第一大户的宅邸是个什么模样。”

    “城东夏府?”中年大婶一拍大腿:“就是当今太后娘家的那个城东夏府?”

    “就是啦!那夏家的老太君是信佛的,逢年过节都会普济穷人。。。”

    薇儿听到这儿,速速滤清皂水,收了衣服就往回赶,取了灶头下的一只小木桶便跑了出去。

    她没去过城东,那是皇城的方向,富贵绅豪住的地界,一路问过去,等找到夏府的时候已近黄昏,布施台前就只剩下稀稀落落五六人。她排在一个拄拐杖的老婆子后面,探头向前张望,只见那宅邸高墙巍峨,绿瓦玉檐,气韵天成,院内似乎开满梨花海棠,有数枝花叶自围栏里窜出来,团团簇簇洁白如云,摇曳多姿。

    雕栏朱门下,一位青衣公子静静坐着,半垂了脸。旁边站一位藕衣藕裙、头簪木钗的秀丽妇人,正在指挥几个杂役搬走空桶,再补新米。

    快轮到她时,一个管事模样的男子走上前来,对藕衣妇人道:“太君,米都派光了。”

    “啊?这么快?”藕衣妇人蹙眉:“后头还有人呢。”

    管事道:“今儿来的人特别多,已经问米庄多叫十桶,这会儿米庄也没货了,从仓库运进城,至少得等到明儿早上。”

    藕衣妇人‘唔’一声:“那也没办法了,收摊吧。”

    于是管事吩咐杂役收摊,余下几个等待领米的只能悻悻作鸟兽散,薇儿和他们一般失望,搓一搓被风吹凉的手,正准备往回走,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她:

    “小姑娘,这儿还有三个馒头,你拿去吧。”

    她心头一喜,急忙转身,从管事手里接过馒头,连声道谢,哪知一不小心,其中一只馒头滚了出去,咕嘟滚到一双白布鞋跟前。

    “对不起。”她蹲下身子,自地上拾起馒头,用袖子擦一擦,塞进木桶,小心用油布遮好,蓦抬头,望见一双幽若寒潭的眸子。

    是那位青衣公子。方才他一直垂着脸,看不清样貌,此刻近在咫尺,她的心,忽然怦怦直跳。

    “你。。。”青衣公子在看见她的刹那一脸震惊,不由分说便抓住她的肩膀,力道之大令她生疼,口气咄咄逼人:“你——是谁?”

    “我。。。我。。。”她霎时懵了,由得那一抹仿佛清冷如月又仿佛热烈如炎的目光烧灼了面颊,结结巴巴道:“我。。。我是。。。薇儿。”

    青衣公子怔一怔,随后眼神慢慢黯淡下来,松开了手。

    她跌坐在地上,一手仍抱了木桶,呆呆得看着他。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又开口:“你多大了?”

    她讷讷地:“十。。。十五了。”

    “我叫夏上轩。”他的声音淡如秋水:“从今往后,你可愿意跟着我?”

    她只是怔了一怔,跟着立刻答应下来。

    随后,管事的便领她进府,找了仆婢给她沐浴、梳头、修剪指甲,再安排她入住一间窗外开满梨花海棠、床幔上坠落紫云流苏的房间。

    一切美好得就像梦境一样,全然不似真的。

    那一夜,当她躺在柔软如絮萦绕着清雅柳花香味的绣床上,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像。

    第二天大早,管事送来一只樟木箱,里面全是女子的衣裳首饰。

    “年叔,这是?”她惊诧。

    “公子吩咐的。”年叔暗暗打量她,雪肤纤颈、眉目含翠,年纪虽小却颇有一股楚楚动人的风姿,难怪能叫公子另眼相看,然不知为何这女孩子恁的眼熟,仿佛在何处见过。年叔心中起了疑窦,但毕竟老江湖,面上一点不露,只堆笑道:“咱府里女眷甚少,也不知薇儿姑娘喜欢什么样的款式,我家那口子临时挑了一些,姑娘就先捡看得上的穿,午后我再寻兰绣坊的裁缝师傅来给您定做几身合意的。”

    “那怎敢当。。。”她受宠若惊,手脚一时都不知往哪里放:“年叔,这些衣裳已经很好,我尽够用了,不必麻烦了。”

    年叔见状也不勉强,笑笑:“那就都随薇儿姑娘的意思办罢,若还有何需要,只管告诉我或者我家那口子。”

    “谢谢年叔。”

    年叔朝她略点头,转身要走。

    “年叔——”她忽然想起什么,脸颊微微晕红,踌躇一会儿,仍是鼓起勇气问道:“我。。。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公子?”

    她既是他买下的婢女,便理应跟在他身旁侍奉,不是么?

    年叔看她一眼:“公子与渊王爷陪皇上出去狩猎了,得过几天才能回来。”

    她有些失望,低头捏着衣角,半晌道:“那。。。府里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忙的吗?”她没有在大户人家待过的经验,不懂得如今自己身份的特殊性,只道不能光吃光睡啥都不干。

    年叔自然明白她的心思,和颜悦色道:“薇儿姑娘是公子的贴身人,除了公子的事务,其它一律不用做。”

    她听了,心头没来由涌上一丝雀跃。

    这是代表,她只属于他一个人吗?

    公子走了三天,她坐在窗前,盯着一坛梨花海棠,看了三天。

    听到他回来的那一刻,她头一个反应便是揽镜自照,接着从箱子里挑出一件碎花银丝百褶罗裙换上,然后便静静候在门口。

    年嫂说,公子住的‘清凉轩’就在前头不远处,他若回屋,定会路过她住的西厢。

    果然,没过一会儿,两个佩剑少年,推着他的轮椅缓缓往这边而来。他似乎特别喜欢青衣,今日与那天一样,仍是一袭青色纹衫,只是下摆多了几片竹叶,却是以极浅的针线所绣,不细瞧根本看不出来。

    他似乎有点累,脸色也不是特别好,一手捏眉闭目假寐,一手不住揉腿,他就这样从她面前经过,并没有发觉她的存在,倒是其中一名佩剑少年的眼角朝她瞟了过来,眼中隐约露出一丝惊讶。

    到了掌灯时分,她还站在门口,迎风独立,痴痴望着‘清凉轩’的方向,那儿的灯火亮到很晚,直至夜深人静,才终于灭了。

    正当她满心失望,转身回屋的时候,一阵笛声悠悠扬扬,随风杳至。

    清雅如莲、清澈如泉、清幽如兰、清凉如玉。

    可惜她念书不多,挖空脑袋也想不到这些字句,只觉着倘若尘世间真有天籁,便是如此。

    她犹豫良久,终于迈开脚步,循声而去。

    月练如洗。

    清凉轩外碧湖环绕,湖上波光盈盈,漂浮着几只蓝顶仙鹤、一双赤色鸳鸯。湖畔青绿藤架下四张石桌各设一角,似乎有琴、有棋、有书画,形状皆是与众不同,还有一只巧夺天工的鸟笼,里头的画眉竟是紫喙银羽。。。她看不懂,只道那些定是极其稀罕贵重的事物。

    他独自一人,静静坐在角落里,一遍一遍的吹着同一首曲子。

    她悄无声息地走过去,藏身藤架后,默默看着他。

    蓦地,笛声嘎然而止。

    他的眼,依旧望着湖水:“我吹笛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旁。”

    她战战兢兢地踏了出去:“公。。。公子。”一直想见他,好容易见到了,却慌张地抬不起头来。

    他看向她,凝视良久:“过来。”

    她走到他跟前,垂着头,不经意地看见石桌上墨迹斑驳,纸镇下压了一张花筏,密密麻麻半页字,有几个认得有几个不认得,但‘私定终身’她是知道的,戏文里头常有。

    “会不会弹琴?”他问。

    “不会。”

    “下棋?”

    “不会。”

    “唱曲?”

    “原本会。”她的头越垂越低:“后来,声带坏了。。。就。。。唱不了了。”

    他拈一块丝绢轻轻擦拭琴弦,那琴弦通体莹白,十分奇特。

    “我教你。”他轻轻一带,她便落进了他的怀里,他握着她的手,抚上琴弦。

    她的心,咚咚跳个不停,与他四目交接,近在寸许。

    他弹得,仍是方才那支曲子,只是由这琴弦拨出去的音色,比之玉笛更加行云流水、百转千回。

    “这是什么曲子?”她暗暗决心,既然他那么喜欢,她就一定得练熟了。

    “‘心如止水’。”他连着教了两遍:“等你学会弹琴,我再教你下棋。”

    “真的?”她眼睛一亮。他肯亲自教她?

    他轻轻“嗯”了一声,忽然伸手过去,从她鬓角上摘下一片藤叶。

    她脸上不由自主一红。

    他静静看着她,看了许久。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她不敢问,更不敢与他对视,就那么杵在原地,忽然周围一暗,她这才抬起眼来,却发现他已走了,而‘清凉轩’里的灯火,也已熄灭。

    这一年,公子难得回府,一直奔波在外,替皇上办了不少要事。皇上器重夏家,尤其欣赏公子的才能,将安淮兴建水利的工程等都交给了公子。听年叔的口气,公子年少得志,深得圣宠,就连皇上跟前第一大红人渊王爷也不得不忌公子三分。她心里又高兴又骄傲,颇觉与有荣焉。但与此同时,她见公子的机会就少了很多,不像之前,一个月里,总有三五次能听到他弹琴。

    而她的琴技逐渐纯熟,棋艺亦进步神速。话说只要是公子教的,她都十分用心铭记,回头起码刻苦练上个二、三十遍,最多让公子教第二遍,绝不重复第三遍。

    一开始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已经弹得很好,但公子无论听了多少次都始终面无表情,直至有一夜,公子坐在她屋前,重又拾笛吹了一次《心如止水》。

    不知为何,她听着听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公子的音律,永远清冷清透,就像春天的寒水又像冬日的温泉。。。她想了很久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有这种冷热交替的感觉,她一直琢磨不透公子的心思,而公子也从来不述说心事,事实上,公子极少说话,与她在一起的时候常常只是无言对弈、要么就是听她弹琴。

    但是,无论她如何少读诗书,她毕竟是一个女人,且是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而任何一个面对自己心上人的女人,感觉都比普通人敏锐、纤细。

    所以,在听了无数遍‘心如止水’之后,她终于听懂了一样东西:

    寂寞。

    公子很寂寞。她看的出来。他几乎从来不笑,难得淡淡一笑,也是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惆怅——虽然很多人说那叫做阴郁、清高、或者孤傲,但她始终觉得,那就是寂寞、冷清到骨髓的寂寞。

    因为没有人懂公子——虽然她万分渴望她能够懂他,但她大多时候都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

    事实上,也没有人知道公子在想什么。

    他们都说,公子的脾气古怪,与他的腿疾不无关系。他的腿,一到冬季就会疼、会出血,每每这个时候,他就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很久,谁若是敢不怕死上前打扰,便会被赶出府去。曾经有个不懂事的小婢女就这么哭着被赶走了,当时公子的脸色,铁青铁青的,目光凌厉得像刀子一样。

    后来她辗转听说,那个小婢女撞见公子正在用一把匕首,切割腐烂的皮肉。知道的那一刹,她的心,也好似也被刀子剜了似地,生疼生疼。

    她心疼他。

    她甚至想,如果能代他受过,那该多好。

    但她始终没有机会亲口对他说,他常常不在府里,这一趟出门又是过了两个多月才返来。他走的那天,她碰巧听到子寒与年叔抱怨说公子每逢南下都不捎上自己,神情似对南部风光十分向往,她方知原来他是去了一个叫南乡郡的地方。她五岁之后就一直住在京城‘落语戏院’,并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只道离京城路途遥远,便疑惑究竟什么贵人住在那里,他竟然隔年要亲自去见一回。

    “哎,听说那位现在可是南乡郡首屈一指的名门佳丽了。。。”子寒一看见她立马打住了话匣子,与年叔二人的表情都有些尴尬,讪讪地找个借口溜走了,谁也没跟她多说一句。

    那一夜,她捧着琴,在公子的紫藤架下,默默弹到天明。

    待公子回来的时候,她自诩已经弹得很好,但他一遍还没听完便道:

    “《心如止水》这首曲子,不适合你弹。”他自从踏进府门开始脸色就一直阴沉,语气也是冰冷:“往后,别弹了。”

    她不知怎么就流下泪来,止也止不住:“我会弹好的,你。。。再给我一点时间罢。。。我知道我笨。。。但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真的。。。”

    他当时怔一怔,扶着滚轮来到她身边,掏出一块干净的帕子,替她拭去泪水。

    “我不是怪你。”他不知为何叹口气:“别哭了。”

    她望着他略显苍白的面孔,想到他受顽疾折磨得病痛,忽然脑子一热,扑到他怀里。

    “我。。。”她喉咙哽咽,心中又慌又怕,但仍是断断续续地说了出来:“只要你能开心,我什么都愿意去做。。。只要你高兴。。。我知道我只是一个粗野丫头,我弹不好琴下不好棋背不好诗。。。但是我真的。。。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他呆了,一下子沉默了。

    她抱住他,紧紧地,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泪水沾湿了一片青衣。

    那一夜,她是哭着睡着的,醒来的时候发现躺在自己的床上,鼻尖萦绕一阵清新香味,睁眼瞧见窗口摆了一盆柳花,馥郁明翠。

    “公子,乔叔来书讯了。”门外传来子离的声音:“请公子过目。”

    他轻轻一‘嗯’,然后便没了声音。

    她下床走到门口,只见他杵在庭中,清瘦背脊挺得笔直。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层层叠叠的七彩烟霞绮丽而迷离,朦雾纷纷扰扰如天女羽衣一般笼罩在他身上,晕出薄金一般的光圈。

    他侧首,映满熙暖余辉的脸庞泛出淡淡的苍白:“告诉宋乔,往后宋家的讯息,再不必传予我。”说完,手中一卷纸条便化成了细粉,随风飘散无痕。

    “是。”子离应声退下,临走又看了她一眼,表情依旧带着那么一丝惊讶。

    他独自在庭中站了很久,直至夕阳终于沉落。

    “你会不会喝酒?”他仍背对着她,她呆一呆方知他是在同她说话。

    “会。”第一次,她在他面前,违心地说了谎。

    身为一个戏子,为了保护嗓子,能不喝酒便尽量不喝,即使为了应酬客人亦只是小杯雅啄浅尝即止,哪能像现在这样,一大碗一大碗地,往肚子里猛灌?

    但她还是喝了,虽然第一口下去的时候已经喉如火烧,第二口便头晕眼花,她还是一碗接一碗地喝了。

    只因她真的很讨厌,老是在他面前,说一句‘不会’。

    是,她确实什么都不会,既不懂诗词底蕴也没有琴棋天分,临帖总是练得别扭,画笔捏在手里更是无所适从。。。她是一个戏子,她只懂唱戏,偏又再不能唱——尽管她内心是多么渴望能够唱戏给他听。

    就唱给他一个人听。

    所以,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便只有陪他喝酒,他喝多少她便陪着喝多少——她以为喝酒比弹琴下棋容易,她以为喝酒不需要学。

    于是,她很快醉倒了。

    酒意冲刷了她的理智、淹没了她的羞意,而心底深处一直被压抑的、蠢蠢欲动的渴望则愈见高胀,须臾,她放弃了自我挣扎,依循本能,向他靠了过去。

    他先是一怔,看着她目光闪烁,然后伸手握住她的下巴,指节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你跟我想象中的一样,那般美丽清澈。。。”他也有些醉了,只余下眸底最后如许清光,却在与她相互凝视中渐渐泯灭:“你答应过背我的,记得么?”

    “从来没人背过我,没人敢也没人愿,他们都怕我,就你不怕。。。”他呢喃一笑:“我真是好奇,一个弱质女娃,究竟哪来的勇气,居然想要保护我。。。”

    她听得稀里糊涂,脑子又是浑噩,完全不明白他殷殷低语些什么,只觉得他两片被酒香熏染的唇瓣,如嫣红花蕊一般随波浮沉,媚惑诱人。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他淡淡一笑,是她从未见过的温柔和熙。她倏地心神俱荡,仰起小脸,主动吻住了他。

    “我就知道,你是不会嫌弃我的。。。”他的回应渐渐热烈:“你是我的。。。说。。。你是我的。。。”

    “我是你的。。。我是你的。。。”唇齿纠葛间她喘息叮咛,反反复复道:“我这一生,只属于你、属于你一个人。”

    然后的事,她便全然不知了,只道他清凉的身子愈来愈烫,最后犹如烈火一般燃烧起来,紧紧箍住了她。铺天盖地的吻,疾风骤雨似地掠夺了她的呼吸,被他占据的刹那,她心中的喜悦仿佛生了翅膀一般腾飞起来。。。她终于成为了他的女人!终于!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

    这是当她看到他的第一眼便默默期盼的一刻。

    第一眼。。。她便爱上了他,这位名满京城的贵公子。

    这份埋藏在心底的爱慕,使得她一直以来酸楚又甜蜜,酸楚于卑微的自己与高高在上的他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甜蜜于能与他同住一片屋檐下朝夕相对近在咫尺的触手可及。

    她希望他快乐,她更希望,她可以亲手带给他快乐,所以,她倾尽一切地迎合取悦他,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双手奉上,在他的怀抱里跌宕沉浮,直至累极而眠,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晌午。当她睁眼看见躺在身边酣然熟睡的他的侧脸,只觉得满心满怀的幸福。

    随后,她夜宿公子寝屋的事一下子在府里炸开,大伙儿看她的眼光顿时与以往不同了,艳羡有之妒忌有之,嘲弄鄙夷亦有之。

    她不在乎,旁人如何看法言语她都无所谓,只要他喜欢她、在乎她就好。

    至少,她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而事实上,他的确待她很好。那晚之后,他给她买了很多东西,整柜整箱的华服锦缎,盘盘硕圆得珠宝首饰,每一件皆是极品精品,漂亮得光芒四射。他还带她出去郊游,让她陪他赏花、泛舟、同隐士对弈、与雅客联诗。。。她很开心,梦醒时分也不禁微笑,可以说,这是她有生以来最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她甚至在心里小小地幻想,会否有那么一天,他八抬大轿娶她进门,让她做他的妻子?

    当这念头第一次冒出来时,她被自己的贪恋惊吓到,慌忙抛诸脑后不敢多想,然而人心不古,越是得不到便越要得到,越是克制就越是克制不住,虽然她清楚知道,凭她的身份如何配他得起。。。这样的矛盾使她内心开始不断挣扎,而慢性的纠结犹如罂粟一般令人受到长久的、无限期的折磨。

    痛并快乐着,可谓她心情的真实写照。她没有朋友,府里也没什么讲得上体己话的人,于是她只能自己宽慰自己——只要能留在他身边,她应知足了,其余的贪念,她是不该有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府里的丫鬟们都自然而然地把她当成了半个小主,包括几位较为年长的,一见她便是眉开眼笑,略带三分恭谨得唤她一声‘薇儿姑娘’,偶尔闲聊也是打趣她是做少奶奶的好命相。

    有些事一旦说多了,即便原本不很相信,也渐渐得会产生希冀,然后希冀变成希望,当希望浓厚到一定程度,便又转化为渴望。渐渐地,她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平心静气地自己说服自己,她甚至只要一想到有一天他若是迎娶了旁的女子,她的心口就难受得好比五脏俱焚。

    为什么她就不行呢?她那么爱他,那么那么地爱,倘若有一柄剑朝他刺去,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挡在他面前。。。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只求与他共结连理、长相厮守,就似戏文里常唱的: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诚然,她也曾自问无数遍,他真的爱她吗?思量许久,她仍是坚定了‘是’这个答案。若非如此,他何以能坐在她身边,看她描眉、上妆一看就是半个时辰?若非如此,她的琴技分明平平无奇,他何以能一而再再而三得听她弹曲,百听不厌?

    若非如此,他又怎会,常常留她宿在‘清凉轩’,直至天明?

    府里的下人们窃语,公子虽偶尔涉足翠楼,却从不带任何女子回府——也就是说,她是唯一一个,曾在‘清凉轩’过夜的女子。

    所以她笃定,他是爱她的。。。纵然他不如她爱他那般深,但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自当与众不同。

    直到有一天,老太君派人寻她去,太君身边的丫鬟兰儿把她带到一处偏厅,留她一人候着便出去了。

    没过了一会儿,她听见隔壁传来说话声:

    “你是要打算纳妾么?”老太君在问。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纳妾?”是他。

    “你最近一直把那薇儿留宿寝屋,府里哪个不知?丫鬟婆子们私底下都戏称她一声小主了,你还要瞒我?”

    “我没想要瞒任何人。”他似在嗤笑:“怎么,莫非我自己房里的事,我自己处置不得,竟须麻烦老太君过问?”

    “听听,你如今的脾气是愈发臭气熏天,我才开个头呢你就跟我抬上杠了阿!”老太君明显不悦,他也不搭腔,隔了一会儿老太君又发话道:“我找你来,是要跟你说,宋家小姐还未过门,你就先收了贴身的丫鬟,若是传扬出去,试问宋老太爷会如何看待我们夏家?的确,男子三妻四妾分属平常,但我们夏家不比普通门户,理应先安正室,再纳旁妾——论道理这也是对宋家小姐应有的尊重。”

    “我的事,你就别操心了。”他的语气很是冷淡:“宋夏婚约是祖上代定的,没准儿宋家早忘了,没准儿。。。宋小姐早已心有所属。”

    “你别胡说八道。”老太君闻言呵斥道:“宋家世代名门、礼规森严,宋老太爷宋远桥更是德高望重、声名远播,由他□□出来的孙女必是一位知书达理、蕙质兰心的闺阁娟秀。话说年头我才接到宋老太爷的拜岁贴子呢,宋夏婚约他记得比我还牢,眼下就等宋云初明年及笄了,这当口你可莫给我添什么乱子。”

    “我说过了,我的事我自有分寸。”不知为何他突然不耐烦起来,竟像赌气一般道:“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别老什么都要管行不行?!”

    “放肆!我是你奶奶!我怎么就不能管你了?莫说你还未成家立室,就算已成家立室你也还是我夏若水唯一的孙子!”老太君显然动了真格,严厉道:“你听着,我话摞下了,你趁早跟那戏子撇撇干净,哪怕你将来有意纳妾,也得找个门当户对的,她是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身份?我敢说凭我对宋远桥的了解,他若是知道你夜夜留宿一个戏子,纵使宋夏婚约不至黄汤,从此宋门定当低看我们夏家。再者,外面的风言蛮语你是从来不闻不问,我嘛横竖顶着一张老脸皮也尽由得你罢了,但你姑姑乃是当朝的夏太后,你也不是不知道她素来厌恶梨园中人,你为了一个戏子神魂颠倒,还抬进门来?莫非你想气死她?!”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抬她进门了?你用太后娘娘来压我未免小题大做。”他冷冷的声音如同一桶冰水从她头顶浇下:“她只不过是我房里的丫头,仅此而已。”

    “果真这样便是最好了。”闻言,老太君语气略微和缓:“下月初太后娘娘为玲珑公主举办赏花宫宴,帖子已经送来,你好歹给太后薄面,去露个脸。”

    他不做声。

    老太君顿一顿,又道:“太后娘娘确实很属意玲珑公主做夏家儿媳,众位公主之中皇上最疼惜这位胞妹,但你是有婚约在身的,我也跟太后挑明儿了,咱们夏家就认宋云初一个媳妇。自然,你无须刻意讨好,就权当进宫陪太后喝茶解闷,走过场子,应应景,便尽够了。”

    他硬邦邦地‘嗯’了一声:“老太君若没其他吩咐,孙儿与渊王爷还有邀约,先行告退。”

    “你咋的又跟凤渊去那些花天酒地的。。。”老太君说了一半打住:“好好我不缠你,你去,你去。你在外头如何胡天胡地我不管你,只要让家里清清静静得就行。”

    随后隔壁便息声了。她一个人怔怔对着一堵墙,发了许久呆。直至背后有人道:“都听清楚了吧?”

    她回头,看见老太君站在面前,脸上挂着的仍是平日里和颜悦色的笑容,然此时此刻那笑容却刺痛了她的眼。

    “薇儿,丫头,别怪我,我这也是为你好。”老太君叹口气:“你知道一个人最大的悲哀是什么?”

    她不自觉地问:“是什么?”

    “一个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妄想跳脱自己的命运,期盼不属于自己的人生。”老太君看着她:“丫头,你信命么?”

    她犹豫一下,点点头。

    “那你便该知道,你的命,与他的命,是全不相交的。”老太君开门见山,单刀直入:“他姓夏,夏家唯一的承继血脉,太后娘娘唯一的亲侄。他所匹配的女子,非富即贵,若不是指腹为婚的宋门千金,便是那凤氏公主。。。你,明白么?”

    身份、地位,乃是桓亘在她与他之间,一直叫她担惊受怕的天壤之别。此刻被老太君挑明,她心中一片惶然凄凉,只觉得先前一切美好犹如梦幻泡影,皆为水中月镜中花。

    半晌,她垂首,噗通一跪:“我。。。愿意做妾。。。”

    老太君打断她:“不行。”

    她咬唇:“为什么?”

    “以他的身份,就算是纳个小妾,至少也得身世清流、书香门第——而你,你跟落语戏院的秦老板,是什么关系?”

    一句话,劈得她一脸苍白如雪。

    “落语的秦老板原姓秋,早先是夏德都统府里养的戏子,色艺双馨,很得夏都统赏识,可惜他为人不轨,竟与都统三姨太暧昧不清,东窗事发后被夏德赶了出去。夏德为人忠厚,光废他一只手、一条腿,没要他性命。听说那姓秋的在外省避了一阵风头又混回京城来,改名换姓,在京城开了家戏院子,还是干老本行。”说到这里,老太君方才移目看她一眼:“梨园子里的那点事儿,咱就不多说了,反正街角茶坊里有的是谱本快板,俗得很。”

    “想要当上落语的头牌,技压其他戏院儿,非得那秦老板亲授绝技不可,听说你做了秦老板‘干女儿’大半年才换得机会。。。那年,你才十三吧?”

    她簌簌颤抖,头俯得愈来愈低,嘴角咬出血来。

    老太君见状不由叹口气:“我倒不是怪你。世间众人天命各定。你生来孤苦,想要往上爬、过点好日子,拿什么去换都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但我们夏氏不比普通人家,公子若是收了你,你叫他往后如何能在夏氏一干门生面前抬起头来?”

    流入口中的腥味苦而涩,她的额角擦过地面,冰凉冰凉,一如她的心。

    是的,她怎么忘了,她的过去,那漆黑一片的过去,迟早将会被翻出来曝光于青天白日,成为刻印在她身上的、永不磨灭的耻辱。

    “薇儿,我替你寻了一门亲事,对方你也认识,本是落语的杂役阿牛,我给他和他娘置了田地屋宅,算是送你的嫁妆,那阿牛我看着是个实诚的孩子,一定会待你好的。”

    “但我不爱他!我爱的是公子!” 她咬唇,死死咬唇,任凭满口是血,鼓足全身的气力伸手扯住老太君的衣角,哀求道:“老太君,不要赶我走。。。我不能没有公子。。。而公子也。。。”她蓦地横心一搏,抬首直视老太君,柔软糯音刹那坚定如金石掷地:“公子心中有我,他不能没有我!”

    老太君一怔,跟着摇头失笑:“丫头,你好不天真。”

    “我没有说谎!”她握紧拳头,指甲深深掐进肉里:“他。。。公子他待我极好。。。他看我的眼神那般温柔。。。他从来不曾如此对过旁的女子!我知道!”

    老太君闻言并未动怒,目光中反而浮起一丝同情,幽幽叹口气:“真是个可怜的女孩。轩儿那混小子,心肠未免忒狠了一点。”说着拉起她的手:“走,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她一路被老太君拽到‘清凉轩’,径直闯入内堂,掀起书斋卷帘。老太君立于其中一排书架前,伸手抽出一册‘闲玉吟草集’,只闻‘咔啦’一声,书架竟然一分为二往两头移开,墙头瞬时露出一卷精裱来。

    那是一副画像,画中有一丽颜少女,眉如远山,明眸皓齿,水红罗裙、白狐坎肩,倚着一树海棠梨花轻浅含笑。

    她看见画的第一反应是惊喜——除却穿着打扮,那少女的模样与自己约莫七、八分相似,年纪亦是仿若——莫非这是公子为她所作的肖像?

    但当她的目光瞥到卷轴尽头的一行小篆,嘴角的笑意刹那凝结,浑身如坠冰窟。

    ‘轩。凤十三朝元十二年二月。’

    那是六年之前。

    那时,她与他尚未遇见。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那少女根本不是她!

    心口,仿若被生生挖出一个大洞,往内一瞧,却是空空如也。

    她踉跄倒退一步,仰头向后倒去,幸而老太君及时扶住了她。

    “薇儿,这就是宋家千金宋云初,上轩指腹为婚的对象。”老太君看着她:“六年前、四年前、两年前,上个月——上轩每隔一段日子便偷偷地去看她一次,即便人家小姐从不知他是谁。。。这些年,他一直在等她长大。”

    她静静地听着、默默地听着,任凭泪流满面。

    原来,他对她另眼相看,只因她长得像宋云初;他教她棋琴书画教她《心如止水》,是要她学宋云初;他专注的目光,看的也是宋云初。。。

    他真正要的人,从来不是她。

    “公子是真心待我好的。。。”她无声流泪,心扉震痛,却仍不愿相信她曾认定的那些情深意浓的时光,都是假的:“他送我好多新衣服、新首饰;他教我弹琴、下棋、茶道、观星;他说夏天来了要在我院子的池塘里种些荷花;他说来年冬季狩猎带我一起去南山顶上看雪。。。”

    老太君看着她,面上既无喜色也无怒色,半晌叹口气,道:“年头宋老爷子的拜贴上说,待春深时分来京一趟,同我商议把婚期订下。宋夏两家皆世袭名门,婚礼必当隆重,至少得筹备个大半年,届时宋云初也及笄了,正好拜天地。”

    她呆呆地看着老太君,一脸迷茫。

    “宋老爷子一来若是见着你,如何能放心将宝贝孙女嫁过来。。。”老太君瞧她的模样已是失魂落魄,便也不忍再看,转身跨出门去:“你的东西我已让小萍收拾了,门口有辆马车,会把你送到阿牛处。丫头,世间好男儿何其多,莫死心眼,忘了我家浑小子,自个儿保重吧。”

    她不作答,在那幅画前杵了许久。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他说那话的时候,神色冷冷清清、清清淡淡,就如夏末午后的淅沥微雨,轻落于碧水莲叶尖。

    那个时候,她还以为,他是在说她,因此暗自欣喜地整夜不眠。

    原来。。。都是错。

    她其实,并不是一个软弱的女子,哪怕在最黑暗的那半年里,日夜侍奉着那一双猥琐龌龊的手、暗黄污浊的眼,她也不想放弃——她想要出人头地,她想要飞上枝头。

    她想要过得好一点、再好一点、更好一点。

    她想要众人的掌声、喝彩,想要很多很多钱,这样就能买漂亮的绸缎、华丽的首饰、还有豪门贵妇才用得起的‘群芳斋’的胭脂水粉;她还想要男人的仰慕,她不是没有想过某天会有某个公子哥为她在戏台上的绝代风华所倾倒,成为她石榴裙下不二之臣。

    然后,她果然做到了,她的刻苦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她唱响京城,挂上头牌,声名鹊起。她曾经想要的一切,纷沓而来,女人看她的目光既羡且妒,男人看她的目光充满惊艳,戏园子里曾经轻瞧她的伶人和管事一改常态对她恭敬有加,几个年少的小童争先恐后地来服侍她。

    孰料好景不长,一场风寒,夺去了她明媚柔亮的声带。于是,一夜之间,她一败涂地。

    她曾怨,怨世间不公、命运不公,直至,她遇见他。

    虽然,那时的情形远不如戏文里的光彩美妙。

    他清雅淡泊地坐在那里,活脱脱一个浊世翩翩佳公子,而她,则是蹲在地上捡一个脏馒头的贫困潦倒的脏丫头。

    但他却问她,愿不愿跟他走。

    就在那一刻,她忽然感激上苍,忽然庆幸她倒了嗓、离开了戏园子,沦落到去领只有生活在最底层的穷人才会领的粥汤。。。

    她忽然觉得,她没什么好后悔的。

    无论他爱不爱他,无论他。。。把她当做了谁,但她与他一起度过的日日夜夜,确是她这一辈子,即便在戏园里的那段春风得意也比不上的快乐时光。

    她的亲娘曾跟她说过,如果一个女子,能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心尖尖上的那个人,便已是幸福。

    所以,她是不是,可以算是幸福过了?

    小萍扶她走出夏府的时候,她整个人木木的,目光呆滞,小萍交代了车夫几句,回头对她说:

    “薇儿姐,你的衣裳都已命人送过去了,细软都放在车里你自己拿好,还有这个,是老太君给你的。”说着递给她一封银子,上面的数目足够她一生吃穿不愁,但她没接也没看,小萍见状,低头将银票塞进她兜里,搀她上了马车,卷下车帘。

    风起,车帘翻飞,她抬眸,最后一瞥,是那朱红漆的大门上,巍峨庄重的‘夏’字,以及檐角垂落的一叶柳花。

    车夫往城郊的方向驶去,直至一处杏花胡同,那胡同连着一排平房,平房后,是一片庄稼地。

    阿牛和牛嫂等在门口。她下车的时候,牛嫂热忱地拉了她的手,连称三声‘贵星’,神情态度与当时判若两人。阿牛跟车夫言语了几句,提了她的包袱,站在一旁,看着她一脸讪讪地,很是拘谨,但眼底的真挚关切却是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牛嫂一路唧唧喳喳个不停,她仿佛什么都没听见,跟着他们来到一间厢房,里面收拾得很干净,物什一应俱全,角落里有一个很大的衣橱,像是新做的,还泛着油漆香。

    “这柜子昨儿夜里才做好。”阿牛憨笑:“你的衣服我都给你一件件挂起来了。”

    她点点头,也不说什么,爬上床,蒙住头脸。

    牛嫂见状,便拉了阿牛往外走:“看她累的,让她先休息一晚,有啥事明儿再说吧。”

    日落月升,月夜无华。

    那澄澈悠扬的笛声,犹如远在山巅云海,飘飘渺渺,雾水朦胧。她分明看见一张清秀脸庞,眉如修竹,鼻似峰峦,整洁纤长的指节握着一管晶莹碧翠,嘴角隐约悬一抹淡淡笑意。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云髻少女,乌发垂腰,面如凝脂,一条雪狐披肩搭在身上,模样娇俏玲珑。

    少女倚着他的轮椅而坐,春葱一般的玉手把玩肩头碎发,玉臂支颚,趴在他膝上,抬头朝他微笑,他的目光紧锁少女,专注而绵长,他们都没有说话,但他们的眼神,却已说尽一切。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他,即便是在与他最最亲密的时候,他也不曾。。。如此温柔。。。

    他要的,不过只是她的身体,一具能满足他念想的,神似那少女的躯壳。

    而她,竟然像傻瓜一样笃定,他是爱她的,可惜,但凡美好的不像是真的,大都不是真的。

    三天.她等了三天,在床上躺了三天,不吃不喝。

    牛嫂并不真关心她,只是循例每日过来一问,然后该干嘛干嘛,倒是阿牛,着急得很,请来了郎中,但她不肯吃饭吃药,始终无计可施,只能看着她一天天消瘦憔悴下去,眼窝深陷,骨瘦如柴。

    直到第四天夜里,她再度从梦中惊醒,睁开双眼的瞬间泪如泉涌,她忽然觉得,那所谓的幸福,是一件多么可笑而讽刺的事。

    离开夏家之后,这是她第一次哭。

    她轻轻下地,没有惊动卧在床边的阿牛,一个人走了出去。

    外面黑漆漆得,只有一口井就着泛着水光。

    那天夏上轩与凤渊比酒,被送回府之际,已是醉得不省人事,第二天晌午才醒转,听闻薇儿走了,当时就皱一皱眉,也没觉得怎样,因老太君说了一句‘是她自愿走的’。

    直到第四天,阿牛抱着薇儿的尸体来到夏家,放在他面前,说:“她一直在等你,你没来,她就。。。”

    阿牛红了眼圈,这个老实人并不笨,他看出薇儿的神魂早已不在,但他真心喜欢薇儿,只要她愿意让他照顾,他就照顾她一辈子,哪怕,她心里装的永远是别人。

    但没想到的是,她外表柔弱,内心如此刚烈,竟然最终选择一条不归路。

    “她想回来,我便把她送回来了,这是我唯一能替她做的事。”阿牛摸一把眼泪,转身离去的时候,对他说:“夏公子,她是为你而死的。”

    夏上轩浑身一震,如梦初醒,移目看向躺在地上,发丝犹自滴水的薇儿,原本总是略带羞涩的巴掌大的脸蛋此刻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左拳紧握,犹自攥着一支形状奇怪的金钗。

    那支金钗,是他在某个半醉半醒的夜里,用一条金子打磨的,纯属即兴作乐,弄得弯弯曲曲像条蛇,一点谈不上好看,他随手一扔,不料却被她如获至宝地收藏了起来。

    往后的很多年里,每当他回忆起薇儿,只觉得尘封往事就像临帖洒水,墨迹化成一朵朵乌云,原意难辨。此话听来无情,但事实上,他与薇儿在一起的时候,多半是喝了酒,要不就是漆黑夜里,他听她弹琴、与她对弈,心中想的大都是一些琐事:宫里的事,皇上的事,太后的事。

    从小到大,他习惯独来独往,除了四个侍童,还有一个打幼时便认识的风流王爷凤渊,他极少与旁人亲近,那所谓的宋夏婚约,他也并未放在心上,只是某一日与凤渊喝酒聊天,凤渊取笑他:

    “谁人盲婚都不奇怪,你夏上轩盲婚我就奇怪,试问你向来锱铢必较、精细审慎的一个人,怎得面对婚姻大事倒粗犷豪迈起来,连新娘子长什么样都不清不楚的就要洞房花烛,万一她一脸麻豆,你预备是亲、还是不亲?”

    宋云初是否一脸麻豆,夏上轩倒没深思,只是凤渊那么一提,他忽然心血来潮决定亲眼看她一看。

    虽然那个时候,宋云初只得八岁,婚期遥遥,但夏上轩心底真正想要知道的,是她究竟能不能接受他。

    他生来残缺,他的腿,是他一生的痛。肉体上的痛、精神上的痛,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纵然名冠京城又如何,纵然惊采绝艳又如何,他始终是一个瘸子,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据说京城有不少闺秀对他感兴趣,逢年过节夏府也总能收到大叠花笺,他一封没拆,全丢给年叔处理。

    她们看上他,不外乎是因为他的身份、背景,以及太后和皇上待他不同一般的宠爱,她们从未见过他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古怪样子,她们更难以想像,每到冬季,他的脚是如何的肿如馒头,滚脓水、散发腥臭。

    这世上,当真有一个女孩子,在见过藏匿于光环下,不堪、丑陋、甚至恶心的另一面的他之后,还会愿意与他携手共行吗?

    比起他对宋云初的一无所知,宋云初对他的茫然不解,似乎更加令人好奇。

    是以,他几乎怀着一种恶作剧的心态来到南乡郡,他想过,倘若宋云初真的被他吓跑了,他就主动解除宋夏婚约,哪怕老太君拿家法招呼他也不管。

    人之一生恰如白驹过隙,因指腹为婚结怨偶而痛苦半辈子,未免太不值得。

    然而宋云初的反应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她竟扑过来,抱住他流脓的腿,生生挨他一拳,只为不让他捶打那只废脚。

    “你要打,就打我吧!”即便多年以后,他仍清晰记得当时那个美丽天真的小女孩的脸上,明明快要痛晕过去却硬撑倔强的表情,还有当他叫她起来,她拒绝他的那柔婉如水又坚若磐石的声音:“我不!除非你答应,再也不打自己了!”

    彼时彼刻,他也不敢置信他夏上轩居然会得向人解释:“我不是要打自己。。。我脚里长了脓疮,必须把流脓都逼出来,不然的话,脚会烂掉的。”

    她眨巴眼睛,噙着泪花,却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他生怕看见她眼中的同情,不由别过头去。

    他这辈子,最恨旁人所谓的同情和怜悯,因为那会揭穿他的张狂自负,挖出埋葬在他心底深处的、一份与生俱来的自卑。

    可惜,偏偏在她面前,他竟是无所遁形,连逃都不能,山里开始飘雨,路滑泥泞,他腿疾发作动弹不得,让她先走,她却又叫他吃了一惊:

    “不怕,我来背你。”

    她那么淡定而自信地弯下腰,一瞬间他反而不知所措,见他踌躇,她主动抓起他的手搭在自己肩上,小小身子摇摇晃晃半背半扶地把他带到山脚一座小茅屋里。

    一路上,她屡次险些摔倒,所幸最后都借两旁枝杈站稳了,其实没走几步她就显得有些虚脱,但她仍坚持着脚下每一步,跨进小茅屋的时候,已是嘴唇泛白,浑身哆嗦。

    林间风大雨大,她几乎冻僵,能负着他跑到小茅屋全凭一股子毅力。

    “冷。。。好冷。。。”她倒在草垛上,蜷成一团,他急忙生了一堆火,抱起她坐在火边,给她取暖,她渐渐缓过来,睁开眼,问他:“你的脚还痛么?”

    见她脸颊回复一点血色,他松一口气,不答反问:“你还冷么?”

    “不冷。”她笑,浅浅笑容像雨后的漫天梨白,沁人心脾:“你很暖和。”

    他脸上微微一红,差点忘了她只是一个童言无忌的小女孩。

    她又说:“你身上的柳花香味好好闻,我喜欢。”

    他怔忪半晌,望着她一双清澈纯粹的眸子,忽然发觉原来盲婚并不如凤渊所言那般无趣,于是十分难得地笑出声来:

    “不想你小小年纪,力气却有点儿。”

    “那是,别看我年岁小,我个头长得快,可结实了!”她得意笑道:“让我歇一歇,待会儿背你下山!”

    “我曾立誓,绝不让人背我,若是一旦让人背了。。。”他忽地玩心顿起,做出一副阴测测的表情:“那人就得背我一辈子!否则我做鬼都不放过她!”

    该时她已累极,小脑袋昏昏沉沉地将睡未睡,闻言打个哈欠,丝毫不以为杵:“那有何难,我便一辈子背你好了。”

    ‘一辈子’三个字被她说出来,举重若轻,听在他耳朵里,仿若白鹤飞池,波漾澜惊。

    回到京城之后,他暗暗留意她的动静,子离伶俐,估摸主子是挂上了心,便将乔叔乔婶安插到宋家,以便随时汇报。

    自此每隔两年,他就寻机南下,却没再上前相见,她渐渐长大,若是真碰面恐就会认出他这个未婚夫来,许是怕唐突许又是怕生变,他始终驻足花海林间,只远远地看她一眼。

    她愈来愈美丽,浑身似沾染金色阳光,耀目地令人不敢逼视,与此同时,她的身边频频出现一个白衣少年,那白衣少年样貌之出众竟胜于凤渊,一脸朗笑犹如芳草夏花般绚烂。

    随后子离再递来消息,就不如之前兴奋,常常吞吞吐吐,他心中有数,却又不肯相信,直到某一天,乔叔传信,说她与那个白衣少年私定终身,惹宋老太爷大怒,将白衣少年母子赶出门去。

    他看完信,化信纸于指间烟云,跟着告诉子离,宋家的音讯,他不想再知道了。

    也是从那时开始,他把注意力转移到薇儿身上,先前留下她,是因为她长得实在像宋云初,后来听闻宋云初爱上别人,他可谓五味杂陈,也难分清是悲是怒是忧是苦,到底少时相逢多儿戏,但一贯独来独往的他却忽然之间不想再一个人呆着了,他想要有人陪,虽然每个人都以为,他不需要任何人陪。

    于是,他‘随便’找了一个女子,而那个女子,‘碰巧’也有着与宋云初相似的容貌。

    子离见到薇儿有点惊讶,私底下对子镜说:“面孔是挺像,但远不如那一位柔美细致,且少了些灵气。”

    子镜也跟去过南乡郡,瞅过正主儿,附和道:“就是啊,连我都这么觉得呢,公子怎会看不出来。”

    当时他就坐在书房里,外面闲磕牙的两人并未察觉。

    他盯着墙上的裱画,拳头紧了又松,松了又紧。

    其中分别,他如何不知?

    那一双秋水为神的眸子里透出来的灵动慧黠的光芒,似将日月星辰都比了下去,真正顾盼生风、神采飞扬,任谁也无法模仿。

    正如赝品永远代替不了真迹,同样薇儿也永远代替不了宋云初,但,他还有必要去区分所谓真假么?

    从头到尾,不过是他一个人自作多情。她随口一说,他便信以为真。。。人人都道他聪明绝顶,却不料他在一个傻子都不会栽的坑里栽了个满头包,若是让那个黑心凤渊知道了,定要指着他捧腹大笑。

    是了,像宋云初那样的女孩子,必然匹配一等一的风流才俊,如同那个长身玉立、笑若芳草的白衣少年,她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跛子?可是他,竟妄想终有一日她会得心甘情愿接受他,包括他残缺的腿,而不仅仅因了一纸宋夏婚约。。。天底下,可有像他这么可悲可笑的傻瓜?

    所以,他选了薇儿,就是那天,乔叔飞鸽传书,说宋云初倾慕奶娘之子,子离结结巴巴地念完,他便把自己关在房里,整日闷闷不乐,做什么都不顺,后来干脆坐到门口看老太君布施粥粮,忽然有一只馒头滚到他脚边,跟着他便看到了一个脏兮兮的小丫头。

    小丫头叫薇儿,长得七八分像宋云初,尤其怔忪起来的样子特别像。他当时脑子里就冒出一个念头:好吧,就是她了。

    孰料,薇儿竟会掏心掏肺地来爱他,且最后为了这一份爱绝望至死。。。可他,之所以留下薇儿,不过是想找一个人陪。

    既然宋云初已背弃婚约,他夏上轩又何必坚持临水照人、对镜贴花。

    阿牛说的对,直到那一刻,他方才看清自己的冷酷无情。他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与他亲手杀了她,没有分别。

    谁能想到,夏上轩生平第一次杀人,竟是杀一个十五岁的无辜少女,而那少女,对他情深似海、至死不渝。

    他亲手葬了薇儿,就葬在她平日住的小院儿里,把原本的梨花海棠撤了,独留一坛紫薇。

    是夜,他躺在薇儿的屋子里,瞪着天花板,直至天明。天亮未亮之际,他模糊睡去,梦中看见薇儿,她倚在门口,痴痴地望着他,脸上泪痕斑驳。

    “薇儿。”他叫她,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薇儿垂眼,再抬首时泪痕已然不见,徒留平素一贯温顺而略带羞涩的笑意:“公子,你再等一等,她会回来的。”

    他一怔:“谁?”

    “你心爱的姑娘。。。”薇儿的身形渐渐飘散,最后回眸,她的眼底涌上一颗晶莹:“公子,你要好好的。。。我。。。希望你幸福。”

    “薇儿!”他刹那梦醒,惊跳起来,窗外烈日中天,刺痛了他的眼。

    屋里有些闷热,他却浑身冰凉,五脏六腑犹被搅翻一般,难受得叫他喘不过气来。

    “公子!”子离猛拍门:“公子,您在里面么?公子!”

    他缓一缓心神,开了门,只见子离一脸焦急:“公子,不得了,老太君晕倒了!”

    如夏若水那样神经强壮的人会得晕倒,夏上轩对此很是怀疑,随子离来到佛堂,果然老太君好端端地坐在那儿,手里捏着一封书信,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他眼色一瞥,正巧溜过信纸上两个字,‘退婚’。

    “你。。。你说,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老太君一见他就把信摔在他脚下,质问道:“宋云初竟做出与人私定终身的事儿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盯着脚下娟秀墨迹,不吭一声,心中的结越打越紧,仿佛始终绷紧的琴弦,忽然‘铮’一下,就这么断了。

    “家门不幸!真是家门不幸!”见他默认,老太君气得手指发颤:“原道送走个唱戏的日子就能太平些。。。不想宋门败坏,秀风不再!好好,宋夏婚约至此作罢,赶明儿待我禀明太后娘娘,让太后娘娘做主你与玲珑公主的婚事!”

    他转首望向院子里纷纷扬扬的梨花雨,那是他第一次南下归来之后所种,如今,梨花海棠茂盛满园,而赏景之人的心境,却已是大不相同。

    宋云初到底还是忘了他,忘了她答应过会背他一辈子,那小小的承诺,与少时所有的玩笑一样,终是以玩笑收场。

    更讽刺的是,薇儿才死了多久,宋云初的退婚书就到了,这不是造化弄人是什么。

    “你已经逼死了薇儿,还不满意么?”他说这话的时候,人站在佛前,神色清清冷冷,既无喜色也无怒色,甚至连惯有的嘲弄都看不见:“你想跟太后娘娘说什么尽管去,就别忘了替我带一句话。”

    “我夏上轩在佛前立誓,今生今世,要么让我娶薇儿的牌位,要么让我娶宋云初这个不肖之女,若不然,我便终身不娶,令夏家无后。”

    “你。。。”老太君如遭雷击,整个人摇摇欲坠,半晌才从牙缝里逼出两个字:“混账。。。”说完就往后倒去,子离赶忙扶住她,她推开子离,瞪住他,面色灰败得似乎瞬间老了十年:“夏上轩,臭小子。。。薇儿的事,确是我老太婆对不住你,但我从没想过要她死!”

    “你怨我,我认,往后你的事我再不管也罢,不过你听好了,倘若你敢拿夏家的香火开玩笑,我必不原谅你!”

    话毕,老太君头也不回地走了,搬到北州静慈庵,一住就是八个月,等到与夏上轩重新说上话则是一年以后,可见祖孙俩如出一辙的固执决绝。

    老太君不在,夏府的内务外务便都得由他打理,琐碎是琐碎了一点,但忙碌的生活也让他少思少虑,心境慢慢平复下来。

    他保留了薇儿的屋子,命人每日打扫,有时他也会睡在那屋里,却没再梦见过她,醒来的时候未免怅惘,某一夜他突然意识到,那总是盘绕不去的怅惘,不过是源于他心底的愧疚。

    刻薄冷清如夏上轩也懂得愧疚,说出去准叫人笑掉大牙。是以正如一贯的处事方式,他默默将所有情绪压下,日子便这么一天天味同嚼蜡地过着。薇儿死后,老太君远游,身畔无人作陪,他自是不觉,但看在旁人眼里,他的性情是愈发深沉叵测,喜怒无常。

    府里的仆役们在年叔的提点下,个个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生怕一个不小心触怒了公子爷,至于‘薇儿’两字更是成了禁令,无人敢提。

    他烧了宋云初的退婚信,本想连画像也一并扔进火盆,却不经意瞥见画中一双剪剪水眸,瞬间怔了一怔,转而令子离扔到后山脚的小破屋里去。子离揣着画轴才迈出门,就撞上了前来探访的太后娘娘,画卷滚落在地,被太后拾起,饶有兴味地看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夏上轩抽走画卷,扔回给子离。

    “原来你心中自有佳人,难怪瞧不上玲珑了。”太后调侃他:“起先姑姑还怕轩儿你真如坊间谣传,是个断袖,如今瞅见这美人图,好歹放宽心了。”

    他只是说:“陈年旧作,权充儿戏。”

    “轩儿,你年纪不小了。”太后看着他:“是时候考虑婚姻大事了。”

    他自知太后来意,于是声东击西:“渊王爷比我大,太后娘娘不如先操办他。”

    太后秀眉微蹙:“轩儿,你是你,凤渊是凤渊,你何须与他相提并论。”

    是了,凤渊姓凤,他姓夏,夏太后的夏,可惜他向来对宫廷倾轧不感兴趣,在他眼里,与其为着位高权重斗个你死我活,倒不如行扁舟,赏垂柳,一世风流。

    其实他想要的,不过如此简单,何奈世俗喜欢将人事复杂化,这也正是为什么,他的寂寞,无人能懂。

    他本以为,这一辈子也就是如斯寂寞到底了,除却对薇儿的亏欠,除却,对宋云初说不清究竟是怒还是恨的心结,又或者非怒非恨,只是因为,他仍未能完全放下,但无论放得放不下,人生短暂,白云苍狗,相信总有一日,他会将自少时起就深藏在心中的那个红衣小女孩,彻底忘怀。

    当然,倘若三年之后,他没有再遇见宋云初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