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

    陶陶

    猫

    暑假里,我参加了复旦大学合唱团,有一个意外之喜,是那个学校附近有四只不怕人的猫。

    一只是灰黑色掺杂的较胖的大猫,好像比较好斗,身上有一些小伤口。另一只灰黑大猫比它瘦一点点,和它长得很像,尾巴好像断了一小结,比较短。还有一只大猫是橘色的,是最温顺的一只,跟你熟了以后,即使你手里没拿吃的东西,也会主动来蹭你。最后一只是黑白色的小猫,肚皮雪白,它的毛是雪白上有一片不规则的墨黑,像一张宣纸上泼了深浅不均的墨水。它最可爱,却也最谨慎,非常伶俐地在你周围窜来窜去,但只要你靠近一伸手,即便是递给它食物,它也会立刻逃离,钻到灌木丛里,然后再慢慢探出一只脑袋警惕地瞅着你。

    四只猫都有晶莹而锐利的绿眼睛。

    我对小猫小狗毫无抵抗力,从来都是直接“缴械”,所以第一天遇到它们就立刻融化在那八只明亮的绿眼睛里,喜欢得不得了。

    就在前天,我又揣着两根火腿肠去喂猫,那只橘猫直接上来蹭我,脑袋抬起来轻轻顶着我的手,影子铺在草地上与树荫相交,像一簇奇形怪状的树杈。那黑白色的小猫在旁边灌木丛趴着,又谨慎又好奇地观察,而另外两只大猫仍然慵懒地或趴或躺,瞳孔在阳光下成一条黑黑的缝,有一种恃宠而骄的漠不关心。我掏**腿肠先塞了一大块在橘猫嘴里,它俩才傲慢地走过来,各自叼住一块肉原地坐好才吃。那黑白色的小猫怯生生躲在灌木丛里望望,突然带着草叶的“沙沙”声窜出来,扑到橘猫旁边吃地上的碎肉,我

    捏出一块专门递到它嘴边时吓了它一跳,它立马蝴蝶一样惊飞起来,却没有像冰灵受到惊吓那样猛地蹦起来摔一跤,而是稳稳落在几步远的地方,脚步也蝴蝶似的灵巧。它犹犹豫豫半天,还是直到我把肉丢给它,才开始安心地吃起来。

    但它们不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喂它们了。

    那只黑白色的小猫太伶俐了,我知道自己绝对摸不到,也不去强迫它非要接近它所恐惧的人类。

    我抚摸那只橘猫的绒毛,不长,但无比的柔软,比冰灵的还柔软。

    那两只灰猫紧挨在一起,有肉吃的时候它们完全不介意被我摸一摸。也是一样的柔软,对于这些小家伙,我不敢像对待冰灵一样把它们抱起来、揉它们的肚子、捏它们的耳朵,我只敢非常轻、非常轻地抚摸。

    太软了,太脆弱了。这些流浪的野猫是比家里那个傻冰灵要机灵强大得多,但是还是太脆弱了。

    它们没法决定自己的命运,一生颠沛流离,追寻的却是最基本的生存。

    它们在阳光下、树荫里啃着喜欢小动物的人喂它们的食物,好像很惬意,但没有人真正把它们当家人,也没有人想尽一切办法让它们永远远离饥饿和疾病,它们只能盖着好心人给的打满补丁的破毯子,在睡不着的夜里数星星。

    它们如果有一天生病了,在一个没人的地方虚弱地睡着了,没有力量爬起来,它们会怎么样呢?

    如果它们在某个寒冷凄凉、没有月亮的雨夜,静悄悄地走了,它们还会被记得多久呢?

    它们不会被当作唯一呵护着,就像冰灵那样。

    即使它们很漂亮、非常漂亮,很乖巧、

    非常乖巧,很聪敏、非常聪敏,很懂事、非常懂事,很值得被爱……

    像我,我最爱的还是冰灵。

    斑斑

    回家了,回家了,不能再流连了。我已经尽力给予了小猫们我的善意,以后能给予的只有祈祷和祝福了。

    路上妈妈看着手机笑,然后把我拽过去看阿姨的朋友圈:皮皮的狗斑斑出去遛弯回来,趴在门口只伸着舌头“哈哈哈”喘气,怎么逗它都不动,拿出它最爱的玩具、最爱的食物、最爱的皮皮,它都无动于衷,显然是中暑了。那张图片里,黄棕黑交错的斑斑大张着嘴怎么看怎么喜感,配文也很搞笑。

    但我知道,阿姨和皮皮那么爱斑斑,他们见它中暑了,肯定是先吓疯,拖它到空调下最凉的地方,喂了它半天凉水,然后它满血复活地在屋里尿了一遭,让他们又好气又好笑地完全放心以后,才会用这张本来想要发给医生问狗狗中暑怎么办的图片发这么一个朋友圈。这我还不知道吗?皮皮是我表弟,斑斑是我和他一起捡回来、起名字、看着它从比冰灵个头还小的肉球长成这么一只能扑倒我的正宗中型犬的,我能不知道吗?

    我和皮皮一起捡回来的小狗崽啊,那时候浑身泥水,长长的绒毛结得东一绺西一绺的,冻得瑟瑟发抖,却在我们靠近抚摸它的时候直接翻出肚皮,一下子就俘获了它的整颗心。小小狗是最萌最萌的,还不会叫,也不会摇尾巴,对所有人都全心全意地信任,在它冰灵姐姐朝它叫的时候就可怜巴巴地缩在旁边,仿佛一个黑天使一个白恶魔。

    我对这种小奶狗也是最没有抵抗力的。我立刻喜欢上

    斑斑,但没有像皮皮一样,把它直接捂进心窝里疼爱—

    因为我有那个嗷嗷叫的白恶魔了。

    我没有投向那时候和冰灵一样萌而且比它脾气好的斑斑,因为我很明确,心里那个位置时间般永恒,只属于冰灵,即使它是个小恶魔,只会撒娇,只会撒泼,只会发脾气。

    而皮皮立刻奔向了斑斑,即使它曾经是条脏兮兮的流浪狗;即使它是混种(我们都不介意);即使它长大后力气又大,跑得又快,天天出去浪,拉都拉不住;即使它不再像小时候那么萌、那么小。

    他也有那个位置了,一样恒久,一样唯一,他在冰灵和斑斑之间选择时,永远会先护住斑斑了。

    那是世界上最正常的事。

    哈哈

    喂完猫回家,在小区里遇到了邻居养的小雪纳瑞—哈哈。

    那也是一只黑白的小狗,像冰灵一样一只手就能抱起来,是邻居家的小王子,整只狗精精神神,毛发打理得整齐柔顺,每天出来遛弯四只小脚上还穿着小皮鞋,晶亮晶亮的眼睛像冰灵的一样洁净,一直沉浸在幸福里,从未尝过流浪的酸辛。

    和冰灵不同的是它很乖,看到什么都不会乱叫,也不介意陌生人摸一摸,也不介意陌生狗的嗅嗅。它是邻居家的狗子,乖巧软萌,还被坏脾气的冰灵骂哭过。

    我和妈妈热情地同哈哈和邻居打招呼,然后我就蹲下来摸那乖巧的雪纳瑞了。它乖乖地让我摸,轻轻舔舔我的手,我把它抱起来揉揉耳窝,它就兴高采烈地甜甜地笑。

    邻居从来没能抱起过我家冰灵,连摸都不能摸,冰灵龇牙咧嘴地咆哮,色厉内荏地躲来躲去。妈妈把它硬抱起

    来,它就威胁地“呜呜”低吼,吓得邻居永远不敢伸手。

    哈哈太乖了,我抱了它好久它也不嫌烦,乐呵呵地看看我又看看它的主人。我把它放下,它就乖乖跟着主人离开了,一路小跑,那四只小皮鞋交替着踩地,“哒哒哒哒”,像一阵轻柔的风铃。

    我和妈妈回到家,小臭蛋冰灵立刻冲到第二层防盗门前,爪子挠得那扇铁丝门发出一阵粗暴的金属声,让人起鸡皮疙瘩。所以我们赶紧打开门走进去,它无比欢快地绕着圈子转,站起来一蹦一蹦地扒拉我们的膝盖,一片雪云一样轻盈,但又傻傻地自个儿绊了自个儿,摔了一个跟头,晕头转向地继续扒拉。

    我抱起它,它兴奋地狂舔我的下巴和胳膊,然后我一放它下来,就趁着那股兴奋劲儿冲进了院子,“汪汪汪、汪汪汪”地在院子里兜了好几圈。没来由地冲所有路过的人叫。我喊它,它又冲刺一般地跑过来,一点也不从容,一点也不淑女,活脱脱一个不懂事的小公主。

    我惯的呀。

    这只小家伙比起人家哈哈要皮多了,比起人家斑斑要坏多了,比起那些猫儿们要傻多了。

    可那有什么办法呢,它已经在我心里扎根了,傲娇自信地坐在那个最高的位置上了。它好多方面都不如那些乖乖的毛孩子,但我还是把全部的喜欢和爱意都投在了它身上,把它完全宠成了这么一个娇娇女,像皮皮对斑斑,像邻居对哈哈,像很多很多的父母对待自己那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这种爱的位置永远无法公正—

    那么多比它漂亮、比它乖巧、比它聪明的毛孩子。

    但像我,我最爱的还是冰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