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意见不合,求同存异,不过分争辩
留心我们周围,争辩几乎无所不在:一场电影,一部小说,一个特殊事件,某个社会问题,都能引起争辩;甚至连某人的发式与妆饰也能引起争辩。低情商者常常与人争得面红耳赤,结果好好的聊天氛围被瞬间破坏。
英国女作家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在《伏尔泰之友》一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想法,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应予以相当的宽容和尊重,而不是过分地争辩。
戴尔·卡耐基曾讲过自己的一段经历:
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久的一个晚上,卡耐基受邀参加罗斯·史密斯爵士的一场庆功会。宴会上,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位很幽默的男士,该男士给大家讲了很多笑话,其中,有个笑话还援引了莎士比亚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来作为论据。
但是,或许是这名男士记错了,误以为这句话是出自《圣经》。卡耐基当时就毫无顾忌地纠正了对方的错误:“先生,这句话是莎士比亚
说的,并非出自《圣经》。”男士听后显得很激动:“什么?这句话出自莎士比亚?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
男士反复强调自己是对的,卡耐基也很固执,就与他激烈地争论起来。两人找到坐在另一边的法兰克·葛蒙,请他做公证。葛蒙是专门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两人都很信服,共同向他请教。本来,卡耐基是确定自己没记错的,然而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
葛蒙先是向卡耐基递了一个眼色,然后说道:“戴尔,是你错了,这位先生是对的,这句话确实出自《圣经》。”这个回答让卡耐基大吃一惊,十分不解。
回家路上,卡耐基质问好友:“葛蒙,你明知道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竟然和他一起说我不对,你是什么意思?”葛蒙答道:“是的,那是《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的台词。可亲爱的戴尔,你为什么一定要找证据指责别人的错误呢?难道这样做会让别人崇拜你?为什么不给他留点面子呢?……戴尔,永远避免正面冲突,那才是理智的。”
在一个多
元社会,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看法,本来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如果总是与人争辩,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胶着状态,除了收获别人的抗拒和争辩,什么也得不到。既不能让对方信服,也不可能真正使对方接受我们的观点。
通常情况下,一个喜好与人争辩的人,往往都会犯以下几个错误:
一是妄想通过争辩来说服对方,可事实却是,争辩从来不会让对方心服;
二是这样做,将会使他失去一个朋友,从此多树立了一个敌人;
三是他将失去一个学习的机会,从而更多地暴露了自己的缺点。
富兰克林说:“如果你老是争辩、反驳,也许能偶尔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那样你永远也得不到对方的好感。”几乎所有的争论,都使双方在争论过程中更加坚信自己是对的,不管表面上是否占了上风。争论是两败俱伤的事,永远没有赢家。
同一件事情,本来就会折射出不同的看法来,孰是孰非、谁对谁错,并不非得要有个明确的定论,只要大家能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就行了。因此,尊重不同的观念、见解和不同的声音,既是尊重对方的言论表达自由,也提供了一条释放情绪的渠道。
当然,不提倡争辩,并不是让我们就此做一个老好人,做一个和事佬,表现得一点儿脾气都没有,而是要懂得把握其中的分寸。毕竟,一味地同意对方的观点,一点儿自己的见解也没有,也是不行的,很容易使错误的东西也得到宣扬,这样就很容易对他人乃至社会造成危害了。那么,具体来说,当我们面对他人的不同意见时,该怎么做呢?
第一,搁置争议为先。
我们可以暂时先不争论,先把事情放一放,对争论的事情不表态,不回答,保持沉默,给双方一个冷却的时间,等大家情绪平静后,再做探讨和发言。
第二,否定之前先肯定。
在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之前,先指出对方观点中正确的部分,表示赞同。人际交往中,求同存异永远是最有效的手段。先给予对方足够的肯定,使对方能够静下心来听我们说话,这样我们才
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才能将我们的想法灌输给对方。
第三,态度真诚,平和,切忌如斗鸡。
不管任何场合、任何时候、任何对象,我们都要保持真诚的态度,万万不能跟对方吵红脸。虽然有“不打不相识”的说法,但更多的时候,一旦我们与人发生争执,往往就意味着这次交流失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的任何话,别人都不会听的。
第四,语气委婉,多用请求、征求的语气。
人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因此,我们在与人交流不同意见的时候,要注意语气的委婉,不能生硬,更多使用征求意见的句式,这样可以引发对方的同情心。这是一种谈判的技巧。当然,如果对方仍继续争辩,我们就要回到第一条,先搁置争议。
说到底,争论完全是情绪化、非理性的,而我们本身是可以用绕指柔去柔化争论的开始的,何必一定要自取其辱并且和他人争执呢?在发生争执,或者即将发生争执的时候,不妨以包容的态度去面对,一个懂得宽容他人的人,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