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神秘人的真实身份
陆云霆陷入了沉思,半响才开口说道:“这样吧,这件事我们先别声张,我想办法跟招标方沟通一下,让他们那边重新再拟一份标书。”
如果招标方同意了,那么原来的标书就等于是废了,这对他们便不会有任何损失和影响。如果事情成了,他们还能借着宋景拿走的那份标书设个套,说不定能狠狠的坑一把宋景背后那只老狐狸。
这种事,宜早解决不宜拖,兄弟俩商量好了对策后,陆云霆立刻便开始争分夺秒的补救行动。
此时此刻,宋景刚好从车上下来,到达了目的地程家,并且见到了那个在电话后边操纵她多年的神秘人程世华。
面积宽敞,装修大气豪华的别墅客厅里,程世华一身居家休闲服饰装作宫廷风设计的沙发上,年近五十的他,不仅身材保持得相当好,样子看起来也很年轻,高大的体格,配着俊逸儒雅的五官,像极了古时候那养尊处优的帝王,处处透着威严与贵气。
宋景就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从进门开始她就在打量程世华,心中久久无法平静。
她实在是没想到一直以来跟自己联系的神秘人竟然就是程世华,作为土生土长的A市人,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听人说起过程世华。
这个男人年轻的时候在上流圈里极富盛名,他长相帅气,学识渊博,还极具经商的天赋,是当时整个A市名媛千金争相爱慕的男神。
据说,她的母亲,曾经也是那些爱慕程世华的名媛千金中的一员。
后来程世华娶了家世相当的白家大小姐为妻,开始过上了低调顾家好男人的生活,他的美名和盛名才慢慢的从人们的嘴里淡去。
再后来,商场后生云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大展异彩,久而久之,
程氏集团便开始不为人所谈起,而后起之秀的陆家则取代了程家成为了新一代的商界之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传奇人物。
哪怕是时至今日,陆家的后辈传人陆云霆也照样稳居着热议榜的榜首位置。可见陆家的基因有多优秀出色!
也难怪程世华会那么嫉恨陆家,会视陆家为眼中钉肉中刺,一直在暗中捣鬼攻击。
程世华一直不动声色的任由宋景打量,等时间差不多了,他才开口打破沉默,说道:“看你的表情,似乎是听说过我的名字。”
宋景回过神,诚实地点了点头,“确实听说过。”
那我这个“爸爸”,你可还算满意?程世华端起面前那杯宋景奉上的改口茶浅啜一口,内敛的表情,不显山不露水,完全看不出半分真实情绪。
宋景知道他就是只老狐狸,也不在意他说话的时候是什么神情语态,如实回答道:“当然是很满意,程爸你可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天之骄子,梦中情人,我能跟你成为父女,我福气不浅呢。”
不管程世华多么老谋深算,心机有多深沉,她都不会在意,毕竟从现在开始,她和他都是一家人,他越厉害,她只会越高兴。
程世华听到她这么说,唇角的弧度加深了些许,“满意就好,我对你这个女儿也很满意,从今往后,你就在程家住下来吧,这个家里成员不多,目前就只有我和冠风两个,晚点冠风回来了,我会正式介绍你们兄妹二人认识。”
宋景听完程世华的话,感到有些意外。
想不到家大业大的程家,人丁竟然会单薄至此,难怪这些年程家会越发展越倒退,怎么都无法再跟陆家相提并论。
不过,这对她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程家若是人口繁多,那她
作为干女儿住进来这里,只怕会遭到很多排挤。
但现在这个家里除了程世华之外,就只有一个程冠风,她就无需担心那么多了,她只需要跟这对父子打好关系,彼此融洽相处,以后的好日子想必不会少。
就这样,宋景正式在程家住了下来。
本来程世华是打算当天就介绍她跟程冠风认识的,结果等了一整天,程冠风都没有回来。
对此,程世华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表情淡淡地对宋景说:“你哥今晚怕是不会回来了,你要是累了就先去休息吧,不管怎么说,你现在已经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了,你们兄妹俩要见面有的是机会,不差这一时半会。”
宋景自然是点头,说没事。
事实上,见不见程冠风对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影响,只要在这个家里,程世华这个当家做主的肯认可她,剩下的其他事她都可以慢慢摸索,慢慢接触。
她相信自己很快就会在这里站稳脚跟。
这天晚上,宋景在程家舒舒服服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好不精神。
因为她起得早,起来之后并没有看见程世华,便自己下了楼四处转悠,熟悉环境。
程家的别墅很大,甚至比陆云霆和江之翎居住的地方还要大很多,不仅有花园,还配备游泳池,KTV影院等休闲娱乐设施。
宋景越看越满意,越看便越喜欢程家这个新居所。她只要想到自己以后就是这个家的千金小姐,可以随心所欲地享用着这里边的一切,她就控制不住的满心兴奋。
她甚至觉得就算没有陆云霆也无所谓,她有了程家这个靠山,照样可以过得和江之翎一样好。等以后她再让程世华这个父亲给她找个实力不比陆云霆差的男
人嫁了,她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比现在还好。
宋景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未来前途无量,陷在自己的美好想象中的她情不自禁地笑了出声。
就在这时,一道不悦的声音忽然在她身侧响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进来这里是负责什么的,为什么一大早的不干活,躲在这里偷懒?”
突然响起的男声,声线阴柔,但是那斥责的语气却是相当刺耳。
宋景回神望去,就见距离自己几步远的地方不知何时站了一个年轻的男人,约莫约莫二十五六的年纪,身材高瘦,五官甚似程世华。
看着他那张脸,宋景一下子便想到了程世华说的程冠风,从这两人的年纪和五官来看,必然是父子无疑了。
既然他就是程冠风,那么就是自己的哥哥了,宋景瞬间便将他那刺耳的话语抛到脑后,笑着对程冠风介绍起了自己,“哥,你弄错了,我不是家里的佣人,我叫宋景,是你爸爸刚认的女儿,也就是你的妹妹。”
程冠风愣了愣,继而嫌恶地打量着宋景,恶声恶气说:“什么妹妹?我看你跑来勾搭我爸的狐媚子吧?我告诉你,有些痴梦还是不要做比较好,省得怎么死了都不知道。”
这人说话真难听!
宋景本来还想着初次跟程冠风见面,要给他留个好印象,但是这个程冠风似乎不这么想,既然这样,她也没必要跟他太客气了。
反正她在这个家里主要依靠的人是程世华,不是他程冠风。
“你这人的嘴巴可真臭,我说了我是你爸刚认的女儿,你说话还那么难听,大清早的,你怕是忘记刷牙簌口了吧!”宋景很不客气地怼了回去。
程冠风长这么大,还没被人这么讽刺过,当即便气得脸色都变了,“你什么
东西啊?你竟敢这么对我说话!”
宋景冷冷地看着他,说:“你怎么对我说话,我就怎么对你说话咯,不然你用粪喷我,难不成我还得接着敬着?那你也想得太美了!”她可不是那种被人踩了,还好言好色的人。
“你?”程冠风简直要气坏了。
宋景看着他那样子,只觉得心情大快。
程冠风见她一脸得意痛快的样子,气得上前就想揍人。
宋景反应很快,见势不对,转身就跑,边跑还不忘边大喊救命。
佣人闻声出来看见程冠风正在追打宋景,连忙就去汇报给程世华知道。
正在书房里看早报的程世华闻言,立刻丢下报纸走了出去,果真看到一夜未归的程冠风满脸怒容地追着宋景,气得脱口便喝斥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大清早的就闹个不可开交,这是存心不让我有好心情是吧?”
程冠风听到程世华的怒喝,立刻停下脚步。
宋景怕死的躲到程世华的身后,告状道:“爸,哥他刚回家就找我的茬儿,我跟他说我是你刚认的女儿,他不信,偏要说我和爸你的关系不纯,我说他思想龌龊,说话难听,他就要打我。”
程冠风看了程世华一眼,继而目光死死地盯着他身后的宋景,“我的说话难听,还是说中了事实?我爸又不是无儿无女,你跟他要不是有什么,他为什么要认你做女儿?”
宋景快言快语地说道:“那是因为我帮爸爸拿到了一张对他而言很重要的标书,爸爸见我能干,又无依无靠才会认我做女儿,让我住进程家。”
这话,宋景说得有点不太诚实。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程世华那么要面子的人,肯定不会愿意让程冠风知道他其实是被她拿标书要挟才会答应认她做女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