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无忧无虑
我整个人已经完全沉浸在朵拉的爱河中了,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这条爱河不仅使我淹没,而且已经把我全身泡透。打个比方的话,从我身上拧出的爱,足以把任何人淹死,而我身上里外剩下的,还足以淹没和浸透我整个人。
我回来后,为自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夜晚步行去诺伍德,一面想念着朵拉,一面像儿时猜的一个古老谜语一样,“围着房子转圈子,从来不碰那房子”。我相信,这个古老谜语的谜底是月亮。不管它是什么吧,我这被朵拉弄得昏昏然的奴隶,真的围着她家的房子和花园,转了有两个小时之久,时而从栅栏缝里窥探,时而使劲把下巴搭到栅栏顶上生锈的钉子上,往窗子里的灯光送去飞吻,时而又无端地呼求夜神保护好我的朵拉——至于保护她免遭什么,我就不太清楚了,我猜是火灾吧。不过也许是老鼠,因为她最讨厌老鼠。
一天,斯潘洛先生告诉我说,再过一个星期是朵拉的生日,要是到那天,我肯去参加一个小小的野餐会,他就很高兴。我听了这话,立刻就丢魂失魄了。第二天又收到了一张小小的花边信笺,上面写着“爸爸嘱咐,请勿忘记”。见了这个,我更变得语无伦次,在随后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处于魂不守舍的状态。
我记得,为了准备参加这次幸福的聚会,我什么荒唐事都做了。现在回忆起当时我买的领饰,就让我面红耳赤了。我买的靴子,可以在任何刑具展览会上展出。我买了一只精致的小篮子,在聚餐的前一天,就交给诺伍德的邮车送去了。我觉得,这个小篮子本身,几乎就等于是一篇自我表白。篮子里盛满爆裂彩包①1,里面附有能用钱买到的最有情意的题词和诗句。早晨六点钟,我又到科文特加登市场给朵拉买了一束鲜花。十点钟时,我骑上马(为了这次聚会,我特地租了一匹雄伟的灰马),把花束放在帽子里,以保持新鲜,然后策马朝诺伍德快步跑去。
我分明看见朵拉在花园里,却假装着没看见她,分明骑马经过她家,却假装着急于在找它。我想,我这是做了两桩小小的蠢事,处在我这种境况,别的年轻绅士也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么做,在我来说是很自然的。可是,哦!当我真的找到她的家,真的在花园门口下了马,真的拖着那双狠心的靴子走过草坪,来到朵拉面前时,看到朵拉正坐在丁香花下的花园椅子上,头戴白色草帽,身穿天蓝色衣服,在那晴朗的早晨,在翩翩飞舞的蝴蝶中间,这是一片多么动人的美景啊!
跟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位年轻小姐——年龄比朵拉稍大——我想,差不多二十岁的样子。她是米尔斯小姐,朵拉叫她朱丽娅。她是朵拉的知心密友。多幸福的米尔斯小姐啊!
吉卜也在那儿,它竟又朝我狂吠起来。我把花束献给朵拉时,它咬牙切齿地吃起醋来。这也难怪。要是它知道,我是多么爱慕它的主人,它就更应该这样了!
“哦,谢谢你,科波菲尔先生!多可爱的花啊!”朵拉说。
我本想说(在走这三英里路的途中,我一直在琢磨最好的措辞
),在我没看到花束靠她这么近时,我觉得这花是很美的。可是我没能说出来。她太让人神魂颠倒了。看到她把花束贴在她那有小酒窝的下颌上,就使人在软绵绵的陶醉中失去了镇定,失去说话的能力了。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当时我没有说:“米尔斯小姐,要是你有同情心,那就杀了我。让我死在这儿吧!”
接着,朵拉把花拿给吉卜闻,吉卜汪汪地叫着,不肯闻。朵拉笑了,把花递得更近些,非要它闻不可。吉卜就用牙咬了一点天竺葵花,拿它当猫似的逗起来。于是朵拉就打了它一下,噘起嘴说:“我可怜的美丽花朵啊!”那种怜悯的神情,我想,仿佛吉卜咬的就是我一样。我真希望它咬的是我啊!
“科波菲尔先生,”朵拉说,“那位脾气暴躁的谋得斯通小姐,现在不在这儿,你听了一定很高兴吧。她去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去了,至少要过三个星期才回来。这还不让人高兴吗?”
我说,我相信,她一定很高兴,而凡是她觉得高兴的事,我也觉得高兴。米尔斯小姐则面带过人的聪明和仁慈的神情,含笑望着我们。
“我从没见过像她那么讨厌的人,”朵拉说,“你根本想不到,她的脾气有多坏,多让人讨厌,朱丽娅。”
“能想到,我能想到,我亲爱的!”朱丽娅说。
“你,也许能想到,亲爱的,”朵拉把自己的手放在朱丽娅的手上,回答说,“请原谅,一开始我没有把你除外,亲爱的。”
由这一点,我想到,米尔斯小姐在过去的生活中经历过沧桑,遭受过磨难,我前面说到的聪明和仁慈,也许正是由于这种磨难而来。在那一天里,我发现事情果然如此。米尔斯小姐曾因爱错了人,遭受到不幸。据说,她因为有了这种可怕的经验,所以就不愿再涉足世事了,不过她对于青年人未受挫折的希望和爱情,依旧有着冷静的关心。
就在这时,斯潘洛先生从屋子里出来了,朵拉走上前去对他说:“爸爸,你瞧这花多好看啊!”米尔斯小姐则沉思地微笑着,仿佛在说:“你们这些蜉蝣啊!在这人生明朗的早晨,享受你们这短暂的生存吧!”这时马车已经套好,我们全都离开草坪,朝它走去。
我再也不会有这样的骑马旅行了,我也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旅行。四轮马车里只有三个人,还有他们的篮子、我的篮子和吉他琴盒。当然,马车敞开了车篷。我骑着马跟在车后面,朵拉坐在车里,背朝着拉车的马,脸对着我。她把花束贴身放在坐垫上,不让吉卜趴在放花的一边,怕它把花压坏了。她时而把花束拿在手里,时而用花香来提一提神。这种时候,我们的目光常常相遇。使我大为惊奇的是,我竟没有越过我的灰色骏马的马头,掉进前面的马车里。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我们走了多久,也弄不清我们到了什么地方。也许那地方离吉尔福德①1不远,也许是《一千零一夜》里的某位术士那天把那个地方开放,我们一离开,就又把它关闭了。那儿是个一片绿荫的处所,在一座小山上,绿草如茵,绿树成荫,还有石南,穷目所及
,尽是如画的美景。
我发现这儿已有人等着我们,这是件恼人的事。我的醋劲因而大发,没有止境,就连对女性,也是如此。而所有和我同性别的人——其中特别是一个比我大三四岁的家伙,留着一把红胡子,他仗着这把胡子,就自以为了不起,简直让人没法忍受——都是我不共戴天的敌人。
我们全都打开自己的篮子,忙着准备起野餐来。那个红胡子自吹能做色拉(对此我不相信),硬想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有几位太太小姐帮他洗生菜,并按照他的指点,把生菜切碎。朵拉就是其中的一个。我感到,命运存心安排要我跟这个家伙决斗,我们两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红胡子的色拉做好了(我真弄不懂,他们怎么能吃这样的东西。我是怎么也不会去碰的!),他又推荐自己管理酒窖;他不愧是个机灵的畜生,利用一棵树的空腹树干作为酒窖。后来,我看到他用盘子盛了大半只龙虾,坐在朵拉脚旁吃了起来!
看到这一让我丧气的景象后,对接下去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我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了。我仍显得很高兴,这我知道,可是我的高兴是虚假的。我缠着一个穿粉红衣服的小眼睛姑娘,拼命跟她调笑。她也欣然接受我对她的殷勤;可是她这是完全想跟我好呢,还是对红胡子有什么用心呢,我就不得而知了。这时,大家都为朵拉干杯。我为她干杯前,故意滔滔不绝地在跟人谈话,停下来为她干杯后,马上便又谈了起来。在我对朵拉鞠躬时,遇上了她的眼光,我觉得,她的眼光中含有对我如有所求的神情。不过那眼光是从红胡子头上射过来的,因此我下定决心,不为所动。
那个穿粉红衣服的姑娘有个穿绿衣服的母亲。我觉得她是打定主意,用尽机谋想要把我们两个分开。不过这时候,大家都分散开了,剩下的饭菜也搬到一边。于是我就独自一人溜达到林子里,心里既恼怒,又悔恨。心里盘算,我是否应该假装身体不适,骑上我那匹灰色骏马,一逃了事——至于逃往哪儿,我不知道——就在这时,朵拉和米尔斯小姐迎面走了过来。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你怎么不开心呀?”
我请她原谅,对她说,我一点也没有不开心。
“朵拉,”米尔斯小姐说,“你也一点都不开心啊。”
“哎呀,没有啊!一点也没有啊!”
“科波菲尔先生!朵拉!”米尔斯小姐简直带着令人起敬的神情说,“你们这一套已经闹够了。千万别因一点小小的误会,把春天的花朵给摧残了。因为春天的花儿一旦开了,凋零了,就不能再开了。我说这话,”米尔斯小姐说,“是根据我自己过去的经验——永不复返、遥远过去的经验。阳光下闪耀的喷泉,不应因一时任性而加以堵塞,撒哈拉大沙漠上的绿洲,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就予以铲除。”
我几乎不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我浑身发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不过我记得我拿起了朵拉的小手吻起来——她也就让我吻了!我也吻米尔斯小姐的手;我觉得,我们好像全都一下子登上七重天
了。
我们再没有下凡,整个傍晚都待在七重天上。开始时,我们在林子中溜达,朵拉羞答答地挽住我的胳臂。说真的,要是我们能永远怀着这样的感情,永远像这样在林中溜达,那该多么幸福啊!虽然这一切想法十分愚蠢可笑,可我还是要这么想。
聚餐会结束了,我比先前更加快活了。因为旁的人,那个受挫的红胡子等人,全都各自分头回家了,我们也在恬静的黄昏和即将消失的霞光中,在香气四溢的空气里,驱车骑马回家了。斯潘洛先生喝了香槟酒后,有了一点睡意——我要向那长葡萄的土地致敬,我要向那酿出酒来的葡萄致敬,我要向那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敬,我也要向那把酒勾兑掺假的商人致敬!——在车上的一个角落里睡着了。我就骑马跟在朵拉的一边,一直跟她聊天。她称赞我这匹马很好,用手拍拍它——哦,她拍在马身上的那只小手,看上去多可爱啊!——她的披巾老是要歪掉,我就不时伸过手去把它拉正。我甚至还觉得,吉卜也开始看出是怎么回事来了,因而它知道,它非得打定主意,跟我交朋友不可了。
还有那位洞察事理的米尔斯小姐,那位虽然心如古井却和蔼可亲的遁世者,那位不到二十岁即已断绝尘缘,决意不让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声醒过来的小长老,多亏她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请你到马车这边来一下——要是你能腾出一会儿时间的话。我要跟你说几句话。”
瞧我的样子,骑着我的灰骏马,手扶车门,身子俯向米尔斯小姐!
“朵拉要到我家住几天,她后天就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你愿来我家,我相信,我爸爸见了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除了暗暗祈求上苍赐福给米尔斯小姐,除了把她的地址牢牢地记在心间,此外我还能做什么呢!除了用感激的神情和热烈的言辞告诉米尔斯小姐,我多么感谢她的好意,多么珍惜她的友谊,此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打定主意要对朵拉表明自己对她的痴恋,以便弄清自己的命运是幸福还是悲惨,这是当前的重大问题。在这个世界上,除此之外,我就不知道还有别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只有朵拉能给我回答。我度过了整整三天以苦恼为乐的日子,把朵拉和我之间发生的一切事,尽可能做出种种令人扫兴的推测,以此来折磨自己。最后,我不惜代价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怀着表明衷曲的决心,前往米尔斯小姐家。
米尔斯小姐见了我很高兴,说可惜她爸爸不在家。不过我相信,我们三个人都不在乎这一点。米尔斯小姐谈了几分钟后,便把笔放在《爱的挽歌》上,站起身来,走出房间。
我开始觉得,还是把事情搁到明天再说。
“我希望,你那匹可怜的马儿晚上把你驮回家时,没有累着吧,”朵拉抬起那双美丽的眼睛,看着我说,“这段路可不近呢。”
我开始觉得,我得今天就表明心迹。
“对马来说,这段路算长的了,”我说,“因为一路上它没有得到什么支持!”
“可怜的东西,
你没有喂它吗?”朵拉问道。
我开始觉得,还是把事情搁到明天再说。
“喂——喂啦,”我说,“它受到很好的照料。我是说,它没有享受到我那种和你亲近的说不出的快乐。”
朵拉把头俯在她的图画上,过了一会儿说——这期间,我坐在那儿,浑身火热,两腿僵硬——
“那天有一段时间,你好像并没有感受到这种快乐。”
现在我已看出,提出的时机已到,我非趁此当即提出不可了。
“你跟基特小姐坐在一起时,”朵拉眉毛微微往上一扬,摇了摇头,说,“你一点也没把那快乐当回事呀。”
我得说明一下,基特就是那个穿粉红衣服的小眼睛姑娘的名字。
“虽然我确实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那样,”朵拉说,“也不明白你究竟为什么说这是快乐。不过你说的并不是心里话。你高兴干什么,随你的便,谁也管不了。吉卜,你这淘气孩子,上这儿来!”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出来的,我一下子把该做的事都做了。我拦住吉卜,把朵拉搂在了怀里。我口若悬河地说着,没有打一个字的顿。我告诉她,我多么爱她。我告诉她,没有她我一定活不了。我还告诉她,我多么崇拜她,把她当作天神。这时候,吉卜一直发疯似的狂吠着。
朵拉低着头,哭泣着,浑身直打哆嗦,我的话更如泉涌。要是她要我为她而死,只要她说一声,我就立即心甘情愿地去死。没有朵拉的爱,活着就毫无任何价值。我受不了,也不愿受。打从第一次见到她起,我日日夜夜每分钟都爱着她,每分钟都爱她爱得发狂。我要永远爱她,每分钟都爱得发狂。从前有人恋爱,将来还会有人恋爱,可是从来没有一个情人,能像我,肯像我,会像我,愿意像我这样爱朵拉。我越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吉卜就越吠得厉害。我们两个都按各自的方式变得越来越疯。
好啦,好啦!后来朵拉跟我都在沙发上坐下,安静了下来。吉卜躺在她的膝盖上,直朝我眨巴着眼睛,也安静了下来。我心上的石头放下了,我高兴得完全发了疯。朵拉跟我订了婚了。
我猜想,我们当时都有过最终会结婚的想法。我们一直有过这种想法,因为朵拉坚持,没有她爸爸的同意,我们决不能结婚。不过,我们都还年轻,当时已经欣喜若狂,所以我认为,我们并没有真正思前想后过,或者说,除了眼前的昏昏然外,没有任何远大的目标和志向。我们决定要对斯潘洛先生保守机密,不过我敢说,当时我们确实没有想到,这有什么不光彩的地方。
朵拉去找来米尔斯小姐,同她一起回到房间。这时,米尔斯小姐比先前更加怆然了——我想,恐怕这是刚才的事,唤起她记忆洞穴中的回声了吧。不过她为我们祝福,还对我们保证,永远做我们的朋友。她对我们说话时,一般用的都像是来自修道院的声音。
那是一段多么无忧无虑的日子啊!当时的日子是多么缥缈、幸福和无知啊!在时光老人掌握的我的全部时光中,没有一段,回忆起来能使我发出这一段一半的微笑,能使我感到这一段一半的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