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美女剑修

    第25章:美女剑修

    这是血之契约仪式的一部分。既然称之血之契约,自然就需要用主人的血来作为媒介。这只小光鼠神秘得很,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若能收之为自己的魔宠,倒也不会是件赔本买卖。

    本以为老鼠这种杂食动物,对血应该会十分喜爱,哪知见到自己指尖的鲜血后,小光鼠不进反退,脸上露出个古怪的老鼠表情,仿佛厌恶之极。

    既然已经起了要收复它的心思,步云显然不会就此放弃:“乖,小家伙,来舔一舔我指尖上的血。只是舔一舔而已”

    他虽是蹲着身子,但双腿却慢慢的朝前面挪动。小光鼠立刻警惕起来,不复站姿,而是趴下身子、四肢伏地。身上的白毛根根竖起,小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步云。

    “嘿嘿,有意思的小家伙。”步云不想自己的传音功夫竟然都安抚不下这只小老鼠的情绪。要知道老鼠类的魔兽,在魔兽世界中是极为低下的存在,智商通常也是极低的。只靠着群居的优势,以数量在魔兽世界占具一席之地。自己的传音功夫连比利都可以诱惑,却居然对付不了这么个小东西?

    步云耗上了劲,将变身术丢了出来。一股精神力量牢牢的锁定住小光鼠,慢慢的传达出错误的视觉。

    待得运功完毕,想来这只小光鼠已经瞧不见自己的时候,步云再轻轻的继续朝前猫了一小步。

    这一小步,就让人鼠之间的距离已经不足两米,小光鼠猛然从地上跳了起来,身上已经开始变暗的光芒突然间大亮,发出刺眼的白光。

    它难道瞧得见自己?没有受到变身术的影响?这可不像是只魔兽应该拥有的精神意志和智慧啊!还以为自己仗着变身术和传音就可以去c级骑士秘境中为所欲为,这可受了不小的打击。

    步云微微一楞间,那只小光鼠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强光已然扩散开来了。

    这一下来得毫无征兆,因此那光中,虽没有像步云的‘卍阳’一样夹带有可以穿透眼皮的精神力量,但却还是在步云没来得及闭眼之前刺伤了他的眼睛。

    下意识的紧闭双眼,才刚刚来得及转过一个念头:可惜,这小家伙要逃跑了。

    却不料立刻就感觉到了手背上猛然一疼:那小家伙咬了我?

    步云不怒反喜。

    早在他刺破自己手指之前,就已经悄悄完成了血之契约的祷文仪式,只等着用鲜血引那小光鼠上勾。而这个祷文仪式可以让契约在血液中停留大概五分钟的时间。

    现在步云全身上下的任何一处血管里,流淌着的都是可以建立血之契约的鲜血,那小家伙自己咬上来,可不是撞上了枪口么?

    嘿嘿,敬酒不吃你非得吃罚酒。步云的左手立刻反压到了右手手背上,只感觉入手处极为温热,那只毛茸茸的小光鼠已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当下也顾不得眼睛的刺痛,血之契约在施展过程中极忌打断,需要一气呵成。口中的咒文立刻念出,同时左手手指在小光鼠的鼠背上飞快的完成了一个虚画六芒星的动作。

    随着这个六芒星动作的完成,一道红光在小光鼠的眼睛中闪过,与此同时,小光鼠和步云都同时感觉到时间明显的一顿,同时仿佛像是有人用一柄锤子在心中狠狠的敲了一下。感觉既疼痛、又清晰。

    手背上的咬力渐渐减小,小光鼠所散发出的强光也淡了下来。

    等步云再次适应了外界的光线重新睁开眼睛时,那只古怪的小光鼠已经耸拉着脑袋趴在他的面前,完全一副乖宝宝模样了。

    这便是帝王术所载,通灵之术的霸道之处了。

    寻常的魔宠,即使用魔法卷轴化去了它的一小部分兽性,并与主人建立起一道心灵通道。但刚刚驯服的魔宠通常都还是不认主人的。除了不会攻击自己的主人外,服从命令以及亲密度等等各方面,都还处于完全陌生的状态。

    要驯服它们,让它们听话、并如臂使指,这得需要主人进行大量的训练,同时还得培养和魔宠之间的感情。

    但血之契约却跳过了这些步骤。将步云的血液直接烙进小光鼠的心灵之中,就像是凭空给了它一段另类的记忆和一个血统,让它直接就认步云为父母,完全不用考虑自己与魔宠之间的亲密问题。

    只不过与普通契约相同的是,即使是通灵之术,在第一次与魔宠建立了心灵感应后,也是需要一段时间来相互熟悉交流方式的。

    心灵感应并不是语言交流,但也并不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心心相印’之类的鬼话,而是一种另类的表达方式。就像肢体语言、哑语一样,和语言表达拥有着同样的效果,但表达方式却有所不同。

    刚刚建立心灵通道的魔宠和主人之间并没有固定的心灵交流方式,甚至即使是同一个主人、同样用血之契约。但不同的魔兽,在心灵交流上也有着不同的表达方式。步云现在能感觉到小光鼠的一些简单想法,但大概也就是感觉到它‘愤怒’‘焦急’‘紧张’‘害怕’‘高兴’之类。只不过值得高兴的是,步云能透过心灵通道去看看它过去的记忆,这对步云了解它,以及尽快理解它的一些表达方式是很有帮助的。

    了解了小光鼠的过去,步云才觉得这确实是个很奇怪的家伙。

    它没有父母,就像是凭空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出生时的记忆一片空白,难道是因为动物在出生时的智慧太低,所以无法拥有记忆么?不太可能像步云这样到小光鼠的大脑中去找记忆,那并不是在对话,而是直接去大脑皮层的软组织里搜寻一切记忆画面。只要这小家伙在出生时有视觉、味觉、听觉,哪怕是触觉,那就一定会留下些许线索,但现在却是一片空白。若不是真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那大概就是因为它的大脑曾经受到过很严重的伤害。

    而且同样奇怪的是,自打这小家伙有记忆那天起,整整两年,它就一直都像现在这副模样似的,从未长大过哪怕一毫米,也从未胖过、瘦过。而且这家伙居然不吃五谷杂粮,也不吃肉食,居然是吃光!

    光怎么吃?这家伙没逢出太阳时,便去它洞口阳光充足的地方,趴在那里极为享受的睡上一觉。光亮自然会被它头顶那根古怪的小角给慢慢吸收。一旦吃饱了,头顶的角就会很是发亮,但如果饿了,全身的光亮就会完全消失。

    看到这里时步云恍然大悟,这小家伙不只是被自己施展‘卍阳’时的光亮吸引来的,估计它刚才还在‘卍阳’的光亮中吃了个爽。估计没完全吃饱,因此才做出那个抚摩小角的动作,像告诉自己还想再吃光。

    步云暗自好笑:这小家伙的智慧倒也不低,只不过你光摸着自己的角,我哪知道你的角就是你吃光的玩意,而那动作的含义是需要光亮?

    除此之外,步云还了解到小光鼠似乎并没有什么战斗力,但却极为争强好胜。经常和它所住那个小洞口外的四翼枭们相互咆哮、挑衅。

    原来这小家伙并不是住在这片沙漠上的。它所呆的地方是一处极高的山崖峭壁,风景倒是很美,飞禽类魔兽极多,却都只是些d级低阶的四翼枭。同时小光鼠不像普通鼠类一样是群居,而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守在那个山壁上的小洞里。闲时到洞口晒晒太阳,阴雨天便一个人缩在洞中,整整三年几乎都没离开过那个小洞口。大概在一两天前,它尝试着沿着山壁往上爬,却不慎跌进深深的山谷,之后便莫名其妙的到了这处沙漠之中了。

    步云不禁皱起眉头。惊龙城附近并没有任何高山绝壁,便是那百里之外的密鲁山脉,也是草木遍地的森林地带,绝无峭壁之说。这小家伙如何跌入山谷中后,却会突然就来到这片沙漠?难道是跌落某处后被人救了,然后顺手带来惊龙城的途中,却不慎将它遗失在沙漠里了?却也不像,因此小光鼠自掉落山壁后的记忆并没有间断和空白,而是完完整整的,直接就空降到了这片沙漠中。步云甚至还能感受到小光鼠在掉落时的那种紧张和恐惧,直到它莫名其妙的坠落在沙漠中后,这种恐惧也还没有消散。

    这接连几天时间,惊龙城附近都是阴天,没有什么晴空万里的时候。这小家伙因此才挨了饿,也难怪刚才见到自己能制造光时,会那么的饥不择食了。

    看完这些记忆片段,步云柔和的拍了拍小光鼠的脑袋:“以后跟着我,你可就有口福了。随时招呼一声,就可以给你光吃哦。”

    语言加上心灵上的传达,小光鼠勉强搞清楚了这句话的意思,兴奋的站立了起来,不停的用前爪摸着自己的头顶角。步云见它一脸期待的样子,却是说不出的搞怪好笑,又可爱之极,忍不住便笑出声来:“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要吃光吗?反正我也还得适应适应‘卍阳’的光线刺眼感,今晚就让你吃个饱好了!吁”步云略一沉吟:“还得替你起个名字,就叫小光怎么样?”

    小光鼠兴奋的又蹦又跳,步云拉开架势,正要再施展一次‘卍阳’,却猛然感觉一个奇怪的声音传到了脑中。

    那是一阵马蹄声,听蹄声的密集度,大概是两三匹俊马,正朝自己这个方向飞奔而来,距离约在十里开外。

    之所以说这个声音奇怪,那是因为它并不是步云亲耳听到的,而是来自心灵上的,直接将这个声音信息发到了大脑中。微一沉吟,才想起自己已经与小光鼠建立了心灵通道,这声音大概是它听到的。

    早知道动物的五感比起普通人类要强很多,但要想强过步云这个修炼过帝王术精神力的怪胎,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不想小光鼠的听力竟是如此的敏锐。

    步云嘉奖似的摸了摸小光的鼠背,小家伙温顺而享受的眯起了眼睛。

    马蹄声会是谁呢?是惊龙城中的人看到了刚才‘卍阳’的光亮,因此赶过来查看的么?但哪有这么快的?这才十来分钟的时间而已而且方向也不对,从惊龙城来的话,应该是西边,但声音却是从东面位置传过来的。

    步云可没有随便让人窥视习惯,也没打算和别人在这种时间、这种地方见个面。心念一动,左右看了看地形,前方有处小沙丘,正合适躲藏。将那匹骑来的战马解了疆,利用传音在它耳边学了声鬼叫,立刻就将那匹战马吓得一溜烟的朝反方向的城中狂奔而去了。

    本要就此藏到沙丘后面,避过那些人的探察。但想了想,却又转回原地,在靠那沙丘稍远,但听力视力均可启及的地方,将外套脱下来扔在了那里。

    约莫十来分钟左右,马蹄声的主人才姗姗来迟。那是两个十分高大的魁梧汉子,穿着服饰十分稀奇,花花绿绿的吊穗极多,颇有些像是东面那些零星小国的豪客打扮。同时两人都背着一柄巨剑,瞧那厚度分量,少说也有百十斤。与其说是剑,倒不如说是双刃重刀更为恰当。

    要知道安鲁帝国的重剑骑士团是颇为有名的,但那些重剑骑士们最多也就使用六、七十斤左右的双手剑而已。

    这样的家伙,来惊龙城做什么?而且这大半夜的,似乎来者不善。

    那两人座下的铁甲马显然极为神俊,承受如此壮汉和重剑的重量,还跑得飞快,但见他两骑风一般驰来,眨眼间便已从远处冲近。

    当先那名高大骑士猛然一勒马缰:“吁!”

    手臂上肌肉暴涨,在月光下显得煞是结实。那匹足有两米高的神俊铁甲马,吃他这一拉之力,竟半步也不能冲前,在原地打了个响蹄人立起来,威风之极。

    单是这一手力量,就已不是普通大骑士可以办到。至少也是五级大骑士的水准!天啊,哪来的这么多高手?

    别看步云这段时间连圣骑士都交过了手,但一名大骑士的对他的震慑力还是十分巨大的,否则也不会在早上的时候被雷姬轻轻一推就差点摔倒。而且当初能挡下段伯那一斩,所靠的不过是近乎无赖的连续水盾,且还是在对方完全没有认真的情况下。

    五级的大骑士,别说在安鲁帝国,便是放在整个银衫大陆,那也勉强称得上是高手了。若不是因为惊龙城是军事重镇,又有步惊龙镇守,步云哪有机会见到那许多高手?普通如惊龙城这般大小的城镇,能有一两名低级大骑士就已经算是武力指数很高的地方了。

    而且瞧那名骑士勒马时举重若轻的模样,实力只在五级大骑士之上,实在是深不可测!

    “铁虎,发现什么了?”另一名骑士同时勒马,身手居然也与他相差无几。

    “瞧。”被称作铁虎那名汉子反手拔剑,百十斤的重剑在他手中如握无物。轻轻巧巧的一抡,剑尖在地上一挑,便将步云故意扔在那里的外套给挑了起来。

    “衣服?难道被人捷足先登了?”骑士皱着眉头说道:“刚才咱们瞧见光亮冲天后立刻就赶了过来,不过十来分钟时间”

    “嘿,铁熊,看来咱哥俩运气不怎么好啊。”铁虎嘿嘿道:“那道亮光非同小可,数十里外都清晰可见,也不知是出了什么宝物。要是让老子逮着那个抢了东西去的家伙,非叫他把骨头都给老子吐出来不可!”

    “瞧这服饰,应该是个安鲁帝国中的贵族,而且年纪不大。呔,好肉全都让狗给吃了。”铁熊唾道。

    “贵族又怎么的?这次咱们跟着大祭司来,可是要取步惊龙项上人头的。那般大人物咱们都准备着宰掉下锅了,区区一个安鲁帝国贵族少爷,算个毛东西。随便在哪里逮着,老子都捏死了他。”

    “管好你的嘴!”铁熊沉声道:“要是消息漏了出去,大祭司还不扒了你那身人皮!”

    “这荒郊野外的沙漠中,还能被谁听去了不成?”

    铁熊喝了一声:“你剑尖上挑着那件衣服,不就是这沙漠中有人的最好证明么?”

    “没准是别人昨天留在这里的呢?”铁虎满不在乎的说道:“再说了,你不觉得咱们这些天也真是够窝囊的,难道还不许咱们嘴上喷几句牢骚?天天都只能在这沙漠附近打转。真不知道大祭司是怎么想的,不就一个圣骑士颠峰吗?咱们大师哥也离圣骑颠峰不远了!再有着咱们这许多大骑士和法师、祭师,几十号人一股脑的冲进城去,还不把他卵蛋都给操出来?偏要这么麻烦,搞什么计划”

    “大祭司原本是准备趁步惊龙前两天回城的时候在半路伏击,那家伙当时好象并没有带多少随从。却不料情报出错,等咱们得知消息的时候,步惊龙早已进入了城中。这惊龙城里有步家军数万人,步惊龙身边的高手更是不少。听说有个叫什么安得烈的,在跟随步惊龙之前,就已经是圣骑士了,却甘愿给他当了下人管家。天知道他身边还有多少高手,进城行刺,机会微乎其微。”铁熊似乎也对这种在沙漠上闲逛的日子满郁闷,没有再制止铁虎说下去:“前些日子刺客联盟不是派出了个s级高手么?也失了手!不容大祭司不小心啊。何况你说得倒是轻松,圣骑颠峰那一道门槛,就算咱们这一伙人伏击他一个,没准儿他也能逃了。”

    “刺客联盟也派人过来了?嘿嘿,这个步惊龙还真能折腾,也不知道他得罪了多少仇家,妈的,个个都想杀他!不过要是老子能混到他这种地步,死也值了。刺客联盟的s级杀手啊,整个银衫大陆都没几人能请得动的!”

    “好象是和一个骑士秘境有关吧?”铁熊沉吟道:“大师兄倒是透过几句口风,不过难说得很。现在想要杀步惊龙的人马,可不只一批两批。除了刺客联盟和咱们这两伙外,就我知道的也还有两帮人马,都在这惊龙城外侯着。非但个个都要杀步惊龙,还不许别人抢了先,那两伙人就差没自己先打起来了。”

    “你这家伙知道的内幕倒是不少嘛。”

    铁熊唾了一口:“你这犊子,成天就只知道吃喝打杀,什么时候留心过情报之类的事情?没准儿哪天你媳妇和别人睡,闹得全族人都知道了,你丫的都还蒙在鼓里呢。”

    铁虎挠了挠后脑,满不在乎的说道:“我媳妇还不知道在哪个丈母娘肚子里怀着呢,现在就费神去想她和别人睡觉的事情,烦不烦哪?”

    说话间,这两名骑士已然朝更远的方向奔去,声音渐不可闻。显然他们并不知道光亮的具体地点,只知道个方向,便沿途搜索过去了。

    直到那两个骑士完全消失在夜色中,步云才缓缓从山丘后走了出来,手里还捂着小光,眼神沉疑不定。

    以步惊龙在数年前就达到圣骑颠峰的实力,还有超s级惊龙剑技在手。纵然是银衫大陆屈指可数的那些剑圣和法神们也不敢小阙,更不敢贸然到拥有数万军士及无数潜藏高手的惊龙城中来和他为难。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驱使着如此众多的团伙来老虎嘴边抚须、伏击刺杀步惊龙?那个铁熊提到‘骑士秘境’。惊龙城外就只有一个c级骑士秘境,安鲁帝国早已将之纳入版图数十年之久,总不可能是打那里的主意吧。何况c级秘境而已,虽然珍贵,却还值不得如此大动干戈。

    还有,前几天家里出的那名刺客,现在已经可以确信是蝶舞衣无疑。照那个叫铁熊的家伙的话,蝶舞衣居然是什么刺客联盟的s级杀手。

    步云越来越疑惑了,看来这件事,绝不仅仅只是恩怨仇杀那么简单!

    既然知道沙漠中有好几伙人在暗中行动,那再随便使用‘卍阳’就有些愚蠢了。所以尽管小光还没有吃饱,也只得先委屈委屈它。不过有了心灵感应后,两者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思维交流,得知以后有的机会吃‘光’,小光倒也就安静了下来。任由步云将它揣在怀中,只从衣领处露出个小脑袋。

    回城的路上,步云不停的盘算:到底要不要把刚才得知的消息告诉步惊龙?

    步惊龙对自己母子虽然冷淡,但不管怎么说,他始终还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如果明知道有那么多人要杀他,自己不帮忙也就罢了,却连消息也不透露,就显得颇有点不近人情了。总不能步惊龙如何对自己母子,自己就要如何回敬过去吧。

    就像在大街上被疯狗咬了一口,难不成你还得学着它的样子一口反咬回去?要惩罚步惊龙对母亲的无情,有的是其他办法,并不至于要他去死。只不过……

    步惊龙是何许人?这惊龙城方圆千里地界,大小三十多座城镇,没有哪里不是步惊龙的地盘。他的耳目之多、势力之大,是步云完全无法想象到的。

    铁熊、铁虎等人在惊龙城外潜伏的时间应该已经不短了,人数又极多,要想瞒过步惊龙实在殊为不易。说不定步惊龙早就有了收拾和对付他们的办法,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前几天夜里蝶舞衣行刺,步惊龙非但没有大张旗鼓的追捕刺客,甚至连消息都完全给封闭了。整个惊龙城,包括总督之流在内,完全就没任何人知道蝶舞衣行刺的事情。他如此做,肯定有他的理由和目的。之前步云还对此有些想不通,只以为步惊龙放走了刺客,自重身份的前提下不愿声张。但现在想来,却多半是担心大规模追捕刺客的话,会打草惊蛇,将城外这许多团伙全都给逼到‘暗’处去。如此说来,这些团伙恐怕早就在他步大元帅的掌控之中了。

    若果真如此,自己去向步惊龙提醒,岂不就有些画蛇添足?凭白让步惊龙误会,以为自己留恋步家、甚或想借此功劳在他步大元帅的心目中占据一席之地?

    这样的误会,可比杀了步云还更让他郁闷:“也罢,明天出发的时候试探试探他,若他果真是胸有成竹,那我也就省得管这闲事了。”

    让步云失望的是,第二天一早,步惊龙就已经出府去了,只有安得烈大管事替蒂法准备出行事宜。这老家伙平时和步惊龙形影不离,极得步惊龙信任。城外那几个刺杀团伙的事情,若步惊龙心中有数,那这安得烈也应该知道才对。步云旁敲侧击的问了几句,那老家伙却精如妖魔,半点口风也没透出来,只说是让步云照顾好蒂法此行的安全即可,人家步大元帅没灾没难的,身体健康着呢。

    “那最好。”步云不冷不淡的说道:“父亲身系国家之重,是当多保重身体才对。”

    “有劳二少爷费心了,老奴会转告老爷的。”

    “不用了,就当我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

    “昨天跟随少爷去迎接蒂法小姐的礼兵团,已经在城外侯着了。蒂法小姐身份尊贵,没有几个随从沿途护卫,老爷始终觉得不放心。另外此行去梵塞平原的路线,老爷也亲自选定过,在少爷包袱中的地图里用红线标了出来,二少爷只管照那条路走便是。”

    梵塞平原就是骑士秘境的入口处了。从惊龙城去往那边,除了要穿过三十多里地的沙漠地带外,往后的路全是笔直大道。只要是在惊龙城长大的人,闭着眼睛都不可能走错,根本不用特意标上路径。

    步云略一沉吟,暗自思付:想来是步惊龙已经掌握了城外那几个刺客团伙的位置,因此才特意标明了路径,大概这条路刚好可以避开那几个团伙的搜索范围吧?

    安得烈见他若有所思的样子,轻笑道:“老爷亲选路径,不过是关怀之切而已。二少爷不用觉得遭了老爷小看。”

    “嗨,琳儿妹妹!”

    步云正和安得烈说着,门外已传来蒂法灿烂的笑声。琳儿按照步云早先的吩咐,撑起笑容迎了出去。

    “蒂法小姐来了,二少爷一路小心。通行文牒诸物都在这包袱里,到了秘境入口,给黑德将军看一看就行了。如果需要军士,也可以从他那里随意调遣,共保蒂法小姐的安全。”

    步云不再吭声,接过包袱转身走了出去。步惊龙既早已有如此运筹,岂还需要自己去瞎操心?

    刚一出大厅,就看到蒂法一身清爽的站在院子里拉着琳儿的手。那丫头今天穿的是一身劲装,并非魔法师长袍。去骑士秘境里探险,除了有意针对步云,想让他出丑外,单这‘探险’二字,对蒂法来说也是件挺有趣的事儿。她那几件华贵的魔法师长袍虽有不少法力加持,但在骑士秘境中,魔法师的作用原本就微乎其微,倒也就乐得个清闲,换上这身行动便利的劲装了。

    她只顾拉着琳儿笑谈个不停,丝毫不理会这丫头的主人正干巴巴的站在一旁。步云正觉有点尴尬,却又听到院子外面有人说道:“我说大小姐,寒碜够了可就该动身啦。这里去秘境的路可不短,得走上大半天。像你这么磨磨蹭蹭,到那里都天黑啦。”

    这声音步云倒并不陌生,却是觉得极为意外。

    声音的主人豁然便是雷姬,那位玫瑰佣兵团的当家女团长,实力深不可测的大骑士。瞧这架势,难道她要和咱们一起去?

    蒂法对雷姬的话倒是听从得很,拉着琳儿走出大院,丢了个戏虞的眼神给步云:“走吧,步二哥。”

    出了步府,便看到雷姬正蹲在一匹高头大马旁边逗弄着克里斯托。这位性子爽朗的女团长似乎从来就不知道贵族礼仪和淑女风度。

    她今天穿着一件火红色的束装,头上还绑着一根红色头巾。这是一种由东边夏皇朝传过的女骑士服装,极为性感。于其说这是束装,倒不如说更像旗袍,只不过没有袖子,露出香肩。同时领口开得很低,下身的裙叉更是直接高到了腰上。真搞不懂夏皇朝的人设计这身女骑士衣服,是为了让女骑士去战斗呢,还是让她们勾引敌人。

    但不可否认的是,雷姬穿上这身衣服,实在是性感极了。

    在步云眼里,雷姬属于是那种野性十足的女人,充满了一种原始美。而且她年龄比步云大上好几岁,便更显出那种霸道和成熟的风范。

    看到步云正打量着自己,雷姬有意的挺了挺胸,笑吟吟的反视回去。却发现步云的眼里仍旧是昨天那副古井无波的模样,不由有些气馁:这家伙的定力还真是强。咱们佣兵团里那些牲口,要是看到我这样的打扮,早就一个个都瞪直眼了嘿,我这是较的哪门子劲?居然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生气他这叫不懂欣赏,可不是我雷姬的魅力连一个小屁孩都奈何不了。

    门外共有四匹马,除了雷姬自行骑来那匹外,其他三匹都是上等云鬓马,步家军副军使级别以上的专用战马。耐力极强,擅长途奔袭。全是安得烈早已准备在这里的,马鞍、必要用具一应俱全。

    “你们步家门口那个传话的门吏,可让我在这里等了大半天了,等得姐姐我是又渴又累。”雷姬嗔道:“这大户人家可就是不一样,还得有人去传话什么的。是在咱们那种穷人家呀,门外叫一声,全家人可就都听见了。”

    步云笑道:“雷姐姐是步家请都请不来的贵客,直接进屋落座便是,哪里还用传什么话。那门吏要是敢拦您,您老大耳括子抽过去,他还得给您陪笑呢。”

    雷姬眼珠子一瞪:“那可不行,听说你们步家的院子可大得很,我走进去,若是走丢了怎么办?”

    “咳咳咳,”蒂法在旁边干咳了几声,目视雷姬,丢了个估计只有她自己才能理解的眼神:“好啦,别唠叨啦。不是说今天的目的地很远么?咱们出发!”

    她一翻身上马,第一时间便是将琳儿强行的拉扯在了身边。再加上对雷姬的那个暗示,显然是想要孤立步云,让他郁闷。不过她那个眼神似乎丢得有些不靠谱,雷姬可没‘理解’她的意思,只管骑着马和步云尾随在后,气得蒂法暗暗咬牙切齿:雷姐姐可真笨!这么明显的暗示都看不出来!你和那个混蛋说什么话啊,这次行动可是你出的主意,咱们就是要孤立他、冷落他才好呢!

    “雷姐姐这是要送咱们去骑士秘境?”步云问道。

    “是啊。”

    步云笑道:“辛苦雷姐姐了。秘境入口处有步家军营,若是雷姐姐嫌路途遥远,倒可以在那里小歇两日,等咱们从秘境中出来再一起回城。”

    “那军营里全是些臭男人,姐姐我可不想呆在那种地方。”雷姬嘿嘿一笑:“我呀,还是跟着你们一起进秘境好了。我可是你们这次行动的主力哦,虽然你的实力似乎也不错,但估计去c级骑士秘境的话,却还是不够护卫蒂法丫头周全的啦。”

    步云楞道:“雷姐也能进入c级骑士秘境?”

    雷姬眨巴眨巴了眼睛:“怎么不可以?我可不是什么大骑士哦。”

    “吁”这下步云是真吃惊了。

    之前看过雷姬出手,步云一直便以为她至少是位五级以上的大骑士。这骑士秘境等级深严,入口处更有据说是真神亲自设下的封印。超过秘境最大等级的骑士,那是不允许进入的。因为他们体内的斗气太过强大,会引起入口处封印的共鸣,从而启动封印,将擅闯着给直接弹回去。

    c级秘境便只能是准骑士或见习骑士进入,而大骑士,只能进入b级以上的秘境。没人能解释真神这么安排的原因,甚至也没人能认定这一定就是真神所为。只不过这条规矩自大陆上有人类以来就一直存在,从未听说过有谁能破例。

    “雷姐姐是准骑士?”步云试探道。倘若雷姬真是准骑士的话,那她这准骑士的力量也未免太过强大了些。

    “不是。”

    步云的脑子都快短路了:“总不会是见习骑士吧?”

    “也不是。”

    雷姬哈哈大笑道:“算啦,就你这家伙,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答案的。我呀,修炼的不是骑士武道,我是一名剑修。”

    “原来如此。剑修?就是上次雷姐姐与我说过的夏皇朝的奇特修炼职业吧?”步云舒了口气,随即又迷糊了:“吁,不过秘境的等极和职业无关,应该只直接与进入者本身的能量有关啊。封印阵法只反弹本身力量超过秘境的强者,可认不得你是什么职业呢。雷姐姐昨天那一推之力,早已胜过许多普通大骑士了,只怕不会得到c级秘境封印的认可。”

    “所以说你孤陋寡闻。”雷姬失笑道:“剑修与骑士不同。骑士修炼的是斗气,而剑修则是炼剑、炼精神。力量的来源是源自**与思维境界。斗气在修炼者体内无法消散,但这**力量么,只要我不发力,那封印能测试出来才有鬼了。至于思维境界,更与封印的力量测试没有半点直接关系。”

    说到这里,雷姬突然‘咦’了一声:“你怀里那是什么东西?”

    步云正沉浸在对剑修这个奇特东方职业的感悟之中,雷姬所谓的‘思维境界’四个字,仿佛在冥冥中击中了步云修炼之道上某处窗户,只差那么一线之遥就要破窗而出。

    其实步云此时的状况,正是需要一种眼界和境界上的突破。帝王术前期进境极快,当然也是托了步云之前那几年积累沉淀的福。但这种神速的进步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慢慢变缓下来,逐步纳入正轨。步云年纪轻轻便已拥有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力、意志,也有着等级不低的骑士招数和魔法,单就实力而言,已超出常规修炼许多。继续贸然精进,且不说难度极高,其风险也是很大的。

    任何一个修炼者,自身的力量和他对修炼之道的感悟、知识都是成正比的。步云现在就好象一个突然变成亿万富翁的穷小子,虽然已经有了极多的钱,但却没有相应的修养和阅历。若不通过学习来吸取大量知识的话,那不管是被人骗、被人坑还是做生意亏本,很快也会将这亿万家产给败个精光的。

    现在就是步云一种思维上的突破,或说是进化。他感觉自己想到了点什么东西,而且是可以和自己所学帝王术相互应证的,但恰恰被雷姬一打岔,这种奇特的领悟感觉顿时消散。正是来无影去无踪,暗觉可惜。

    低头一瞧,原来是小光那家伙从自己的衣领处伸出个小脑袋来。似乎通过心灵感应,感觉到主人身上有些许不满的情绪,小光有点心虚的将脑袋枕在了两只小前爪上。

    “它叫小光。”步云将小光提了出来。这才发现小家伙脑袋上那只角居然消失不见了,疑惑的顺手在小光脑袋上摸了摸,却又感觉那只角完好无损的长在那里。大概白天的时候它是完全透明的,因此看不到吧。

    “好可爱的小老鼠。”雷姬可不像其他女生,见到老鼠就会发出惊声尖叫,反倒是极为欣喜的朝小光打量个不停:“想不到你居然还有养小白鼠的习惯啊。”

    步云暗觉好笑。昨天自己看克里斯托看走了眼,却不想今天雷姬看小光也看走了眼。小光可不是什么普通小白鼠,虽然似乎没什么战斗力,但光是可以不吃不喝、只吸收光亮这一点,就足够它将神秘贯彻到底了。就连步云这当主人的都还搞不清楚它的来历呢。

    雷姬肩膀上的克里斯托高傲的、用一种极带优越感的目光看向那只小白鼠:哼,没用的家伙,居然给人当宠物。做动物做到你这一步,也真够丢脸的。

    步云笑道:“小光是我的朋友,可不是什么宠物。”

    怀里的小家伙神气活现的将脑袋多伸出了一截。走在前面的蒂法和琳儿显然也听到了后面的谈话,勒马转过头来。

    “原来不是宠物啊,难道它是少爷的魔宠?”琳儿欣喜的看着小光,她还从没见过这个小家伙:“好可爱呀。”

    蒂法朝步云怀里一瞧,差点没笑出声来。

    小光那额头上的尖角若能看见的话,还多少能证明它的些许不凡。但这大白天里,那只角是透明隐形的,乍一看去,还真就像是只普通的小白鼠。拿只小白鼠当魔宠,估计连魔法契约卷轴的钱都省了吧。

    蒂法立刻就想到一句蛮好笑的老话,说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叫做‘腰里揣着只死耗子,冒充打猎的’,你这是‘腰里揣着只活耗子,冒充魔宠’。哈哈哈,笑死我啦,倒还挺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小光虽然对人类的语言还并不能听明白,但却能看得出蒂法对自己的嘲讽态度。以及那个‘死’字似乎也不是什么好词儿,恶狠狠的瞪了回去。

    步云倒并不在意,这位蒂法表妹长得虽然清纯可爱,但却小姐脾气十足,目中无人。这样的女人,步云对她半点兴趣也没有,自然也就不在乎她的想法。

    摸了摸小光的脑袋:“嘿,没事儿,开玩笑呢。”

    “它能听得懂咱们说话吗?”琳儿欣喜的问到。

    “不是吧琳儿妹妹,你不是步二哥的贴身丫鬟么?连你也不知道他养了一只有可能听懂人话的小白鼠么?”蒂法话里带刺儿的说道:“我认识九天哥哥身边那个叫春儿的丫头,她可是连九天哥哥养过的每一条狗叫什么名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呢。”步九天有个纨绔嗜好,爱斗狗。这在惊龙城可是出了名的,他少说也养过上百条恶狗,那个叫春儿的丫头如果真能把那些狗的名字全给背出来,那除了说她确实对步九天十分了解外,也只能说她记忆力惊人了。

    “啊?原来春儿的记忆力这么好啊!”

    蒂法为之一窒。

    琳儿‘听不懂’蒂法的弦外之音,步云则听得一清二楚。人家步九天养的是恶狗,自己养的却是小白鼠。这宠物都随主人的性子,即是说步九天是威风八面的狗大王,步云就只能是只躲在洞里偷食过日的小老鼠了。再其次,这不是明着再挑拨琳儿与步云的关系么?好象步云瞒着琳儿做过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这关系也是你能挑拨得了的?从琳儿刚才的回答里,可就知道答案了。

    步云懒得理会她这些弦外之音,只装作没听到,笑嘻嘻的将小光递给琳儿:“喏,一个是我的好朋友,一个是我的好丫头,你俩多亲近亲近。”

    琳儿欣喜的接过小光,那小家伙早在心灵感应中,感受到了步云对琳儿的态度,自然也会受到他情感的影响,对琳儿心生好感。刚一跳到琳儿的身上,便想学在步云身上那样,往琳儿的领子胸口处钻,羞得那丫头小脸通红,在马背上坐立不安、差点没跌下马来。

    蒂法见到步云像个没事儿人一样承受了自己‘恶毒’的语言攻击,非但琳儿不附和自己,就连雷姬姐姐居然都笑嘻嘻的袖手旁观,好象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唱着与众不同的独角戏一样,别提有多尴尬了。这可是件破天荒头一遭的事儿,再看小光那直往琳儿胸口窜的德性,忍不住就骂道:“色鬼!”

    “还、还是少爷你抱着它吧。”琳儿赶紧把小光给送了回来,小家伙居然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想是刚才在琳儿的胸口处感受到了那股软绵绵的温暖,比起步云那结结实实、硬硬绑绑、冰冰冷冷的胸膛实在是要好了不知几百万倍。

    出了城,果然见得相处了一天一夜的百名礼仪兵正‘风采依旧’的站在那里,东倒西歪的阵型可以让任何一个指挥官都气得发指。

    看到步云和蒂法等人出来,特别是再看到性感得让人喷血的雷姬,所有礼兵都立刻一个个的挺直了腰、站好了队。

    步云正要上前去稍作集整,却听到有人说道:“嗨,我可是不请自来了。”

    说话的人居然是鲍皮,而且还是从一大伙礼兵中贼笑嘻嘻的走出来的,显然是早已等在这里,而并非偶然路过。

    步云喜道:“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的消息就那么闭塞?你不请我,我还就不能知道了?”鲍皮嘿嘿一笑,拍了拍旁边一个礼兵:“这家伙是我邻居,以前仗着他是兵我是民,还老是和我瞪鼻子上眼的,上次不是一起去接蒂法小姐嘛,可就混成好朋友了。你们这次行动啊,就是他告诉我的。”

    步云哈哈大笑:“这次是去梵塞平原的c级骑士秘境,可不是去渡假哦。”

    鲍皮翻了翻白眼:“说得好象我只能有福同享,不能有难同当似的。你就这么瞧不起我?亏得我还好心好意跑来要帮你的忙。”

    鲍皮平时最是懒惰,疏于练功,却喜欢去钻研些赚钱的勾当,步云几兄弟常讥笑他以后准是个土财主,他倒也乐而笑纳之。以他的骑士武道水准,就算是去d级骑士秘境,也根本不搭调、帮不上任何忙。何况是整整高出一级的c级秘境。而且这次出行,那一百礼兵只不过负责将众人送到梵塞平原,是不会跟着大家进入秘境的,自然也就不需要有人去张罗衣食住行等杂事。鲍皮去了,只怕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再说城外危机四伏,几个刺客团伙虎视眈眈,虽有步惊龙标好的路线途,但谁也不敢保证那条路就一定安全。如果就这么将鲍皮带上,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自己可就有点对不起他了。

    正想劝阻,却见鲍皮难得的说了次正经话:“克拉克和卡恩,拿到你昨天让琳儿带给他们的玩意,都正研究着呢,我就没去打扰他们。而且,”鲍皮一改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正色道:“他们两个如果来了,才真的是毫无意义。”

    步云听他话里有话,甚是疑惑。正想问个明白,却见鲍皮猛一翻身上马,并头到他身边:“先起行吧,路上我再与你细说。现在先出城转西,咱们慢悠悠的前进,速度是越慢越好!”

    蒂法以及雷姬,对鲍皮倒是极为熟悉的。这家伙嘴甜、笑起来没个正经,跟谁都可以嘻嘻哈哈,极易亲近。前天下午在营地以及昨天回城的路上,鲍皮没少跟她们套近乎。

    三两句寒碜之后,部队开始起行。虽只百余人,但个个衣着光鲜,且骑着俊秀大马,倒也显得威风凛凛。

    “雷大团长。”鲍皮是如此称呼雷姬的,虽然他的脸皮其实比步云要厚得多,但却也没敢直接称呼人家为姐姐。这是底气的问题,与脸皮无关:“你手下那些佣兵可真是太厉害了!那可是上百十号人呢!前天在密鲁山脉,居然在森林浅洼中全部藏了起来,让人半点也没察觉。我当时就惊为天人了,但思来想去,那里有地形可依,倒也勉强还可以办到。现在这可是在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上,他们怎么还是藏得那么隐蔽啊?”

    “你小子皮痒找抽不是?居然敢拿你雷姐姐的佣兵团兄弟找乐子、寻开心?”雷姬笑骂道:“要是那帮家伙能在这沙漠上也全部藏得无影无踪,那咱们玫瑰佣兵团早就天下无敌了,哪里还只混到个s级的档次?sss级都有了。”

    “可不是么?没见识的家伙,就会拍马屁。”蒂法轻蔑的说。本来她昨天还觉得鲍皮这小子挺有趣的,但现在么--凡是步云的朋友,她统统看不顺眼!

    步云在一旁细听,他知道鲍皮不是在插科打混,更不会是无端去拍雷姬的马屁。隐隐也能从他和雷姬的这两句对话中察觉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只好耐着性子听下去。

    鲍皮笑道:“我哪敢啊?是真的觉得很不可思议嘛。那些佣兵大哥,我瞧起来个个都巴不得天天腻在雷大团长身边,这次出远门,他们居然没跟来,可不是很奇怪么?”

    雷姬白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的答道:“咱们可是佣兵,要吃饭的耶。只负责蒂法大小姐从京都到惊龙城的来回护送工作。至于这次行动,那完全是我额外的友情奉送。至于我手底下那些家伙们,没钱的事儿他们可不肯白干。”

    “才怪,要是你雷大团长一句话下去,他们敢不跟来?”

    “才不要他们跟着呢。”蒂法没好气的说道:“就我和雷姬姐姐两个女人,哦,这次还有琳儿妹妹。三个女人,老是被一大群男人东藏一个、西藏一个的‘监视’着,像什么话?人家这次可是去探险,不是去游山玩水!”

    蒂法自然有她的想法。要是带上那许多佣兵,进入秘境后什么事儿都有佣兵们包办了,哪里还有让步云跳出去出臭的机会?何况她这一路上被那伙佣兵早弄得烦了,不管你走到那里都准能瞧见他们,或是被他们看着。这种感觉,可不是一个花季少女愿意拥有的。

    “你听见了?再说了,昨天刚一进城,到佣兵公会里交了差事,领了印信。就顺手又接了个剿除一伙小贼寇的任务,全当是他们在城里休闲时光的调剂。有钱赚又有城里的酒馆可以跑,一个个乐得不行,我怎么忍心让他们跟着来喝西北风啊?”说到这里,雷姬似是有所察觉,闭了嘴,疑惑的看向鲍皮。

    “原来是这样。”鲍皮点了点头。

    随后岔开话题说笑了几句后,突然在马背上捂着肚子:“哎哟、哎哟哟!不行了,内急,我要大解!”

    他是与步云、琳儿、蒂法、雷姬这四人走在最前面的。当着如此如花似玉的三个女生说出大解这种不雅的词来,听得蒂法连连皱起眉头。

    “云哥,你那里有手纸没有?”鲍皮问到。

    “有啊。”安得烈给步云准备的包袱应有尽有。

    “啊!憋不住了!”鲍皮大叫一声,骑着马往队伍的最后面跑去:“云哥!手纸,我要手纸!”

    一行人面面相峻,蒂法没好气的重重哼了一声:“低俗!”

    “你替他送手纸去吧。”雷姬似笑非笑的看向步云:“让他有什么屁赶紧放完,省得在这里东问西问的,让人心慌。”

    “对对对,咱们三个女伴走一起最好!”蒂法连声赞同。

    步云微微一笑:“你们先走,我随后就来。”

    鲍皮显然不是去大解的,更不是内急。等步云跟过来后,两人便远远吊在了礼兵队伍的最后方缓缓前行。

    “得出结论了?”步云笑问道。

    鲍皮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还得确认一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次你们去梵塞平原,是有准定路线的吧?”

    步云这才收起笑脸,颇为惊讶的看向这位平时在四兄弟中,一向只会吃喝玩乐的废材:“是有这么回事。怎么了?”

    “果然和我猜的差不多。” 鲍皮一拍巴掌:“前几天,我伯父家的商行在沙漠中被劫了,三十多人的车队,只有一个装死的才逃下命来。对方是十多个悍匪、实力不明。当时以为是流窜作案的小贼匪,但后来一调查,才知道那竟然是一伙数目不明,但却至少有上百人规模的大团伙。”

    看来鲍皮所指的,定然是铁熊铁虎兄弟那几伙人了。这伙人虽另有要务在身,但大多是东边零国的桀傲悍徒。记得那天晚上铁熊两兄弟还想打自己小光的主意,若说他们在沙漠上流窜时顺手牵羊的捞了一只商队,顺便杀人灭口,那是肯定做得出来的事儿。

    “这和我们此行有什么联系?”步云问道:“你是怕我们遇上那伙悍匪?”

    “嘿嘿,惊龙城外的沙漠如此之大。要遇上百来人谈何容易?”鲍皮说道:“昨天我从朋友那里听说你们要去梵塞平原,便留上了心。我伯父他们遇上那伙悍匪的事,总督大人是知道的。总督大人若知道,那步惊龙步大元帅,也就是你爹,他就断然没有不知道的理由。”

    步云心底一震,似乎已经猜出了鲍皮的意思。

    “惊龙城外太平了这么多年,从没闹过匪患,那正是因为步家军声名赫赫,早将城外的所有匪患绞杀一空。当年步大元帅可说过,但凡有他在惊龙城里一天,就绝不允许匪患威胁到城中民众的安全。惊龙城现在能成为集商业、军事为一身的重镇,可与这一条脱不了一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