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小人

    数十年前正魔大战, 这场战斗持续了数月有余, 后以魔族败北逃至蛮荒大山处而告终。

    自此后, 魔族已成日薄西山之势。他们虽在蛮荒处养精蓄锐, 以图东山再起。可是当年一战毕竟过于激烈,魔族的大部分主力已被摧毁。

    要想东山再起入主中原地区,实属不易。现任的魔族统治者是幽冥圣使, 妖艳男子是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个女人的,一直想和她一争高下。

    然幽冥圣使深得魔族人的拥护, 妖艳男子夜星来虽贵为魔族四护法之一,可在人气上、修为上要输幽冥圣使许多。在人前他装做顺从的样子,在背后则巴不得对方早日身死魂消。

    夜星来妖艳的脸上郁结着一股深深的愤恨之气,“总有一天,我会独揽大权的,将那女人死死踩在脚底下!”

    紫裳侍女十分配合道:“公子智慧无双, 他日定能顺了心愿的。”

    夜星来妩媚一笑,“罢了,这些都是后话。当务之急, 是要好好修饰修饰我这张脸。”

    所谓的修饰,是将别人脸部最精华之处割下来移植到夜星来自己的脸庞中。他一直有这个变态嗜好, 也正因如此, 夜星来经常换脸、换鼻子、换眼睛、换嘴唇。

    长期以往,他这张脸已经变得不伦不类了。除了浓妆淡抹装饰出来的妖艳, 实在是无任何美感可言。

    夜星来道:“你去跟着这两个尤物, 可别让他们逃走了, 晚上找机会动手。记得将他们的行踪报告给我。”

    说罢,伸出一双铺满胭脂粉的手,将一枚魔幻石交给侍女。

    这魔幻石的作用和正道中的传音石差不多,都起传递消息的功能。它同样珍贵,只有魔族有地位的人方能拥有。拥有的数量也不多,一般只有三枚。

    魔幻石本来该用在关键的场合中,然今天夜星来便已经动用了一颗。如此可见,他对乐卿二人是多么的在乎。不,准确说,他应该是在乎自己的一张脸。

    侍女接过珍贵的魔幻石,信誓旦旦道:“公子放心,我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的!”

    夜星来一挥大红色袖口,“好了,你先下去吧。”

    …………

    乐卿撑着雨伞将白师姐牢牢护住,隔开别人的目光。

    陵州城繁华无比,街道上摆着满目琳琅的物品。其中有普通的物品,也不乏高等物品,比如宝剑典籍符箓等等之类的。

    在乐卿几人看来,这些所谓的高等物品也不过尔尔。毕竟玉清山这种东西多了去了,随便任何拿出一件都要比陵州城中的珍贵不少。

    高等店铺对乐卿没有任何吸引力,倒是旁边的低等摊位让她大开眼界。这里集中着卖花女、卖酒瓮,以及卖书郎……

    乐卿对两位师姐道:“我们去这些摊位逛逛吧,刚好我想买些东西。”

    探查魔人之事需从长计议,一下子弄不出头绪,干着急也没用。白陌深知乐卿爱凑热闹的性子,微微颔首道:“嗯。”

    从仙山洞府中入俗世的修者,很容易会被新鲜玩意勾住目光,更何况乐卿还是处于爱玩的年纪呢。

    关于这点,沈柔也深有体会。她当初入陵州城时,也被此处的新鲜东西深深吸引住。沈柔道:“走,一起去逛逛。”

    乐卿走过去,逛了逛酒摊和花摊,最后脚步停留在书摊中。书摊十分简易,可却分布着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书。有的封面崭新,有的封面则严重泛黄。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封面崭新的书无人问津,封面泛黄的书买的人很多。

    乐卿随意拿了一本破旧的书来看,想知道里面究竟是写了什么内容,才让大家如此疯狂买旧书。

    她兴致冲冲翻阅书面,乍一看之后,白皙的脸色顿时布满一层可爱的红晕。呼吸几口气之后,迅速将书放下。

    卖书老板笑道:“怎么样?公子里面的内容不错吧。我和你说,这书籍里面知识可丰富了,都是实打实的干货啊。划算得很,二十文钱一本。你学了之后,保管…………”

    乐卿迅速打断老板的话:“不用了,不用了,我不需要。”

    老板是第一次看见拒绝这种春宫书的人,不可置信问道:“怎么会不需要呢?公子你正值年轻,很多床笫之事还不娴熟吧。学了之后,保管夜夜笙箫、如鱼饮水。”

    乐卿为了顾及面子,最怕老板说出这些话,没想到老板这个大嘴巴居然还真说出了。白陌和沈柔耳聪目明,肯定是听到这些话了。

    白陌见过她孟浪的样子,乐卿倒不介意她再低看自己一分。可初来陵州城就被沈柔师姐看扁了,乐卿心里多多少少有几分不爽。

    不顾老板的再三挽留,乐卿从书摊中走出。诚如她所料,白陌和沈柔都知晓这件事了。虽然二人并未明说,乐卿从她们的表情中看出了答案。

    白陌装作不知道,故意问乐卿:“那书摊中卖的是什么书?”

    乐卿:“…………”

    你不是知道么,还问?

    乐卿懒的回答,面色更加红羞,直顾往前走去。

    白陌同沈柔道:“沈师姐,你先往前走吧。我去花摊挑几朵杏花。”

    沈柔点头,而后追上了乐卿的步伐。

    白陌走向花摊,看着二人稍走远后,她立刻调转方向往书摊走去。挑了一本泛黄的书,往摊前放了一锭银子。

    这本书记载的是女女间的欢愉场景。那老板见状,刚想说些什么。不料眼前的白衣公子行动如风,他还不曾开口,对方便已经离开了。

    白陌完成这一动作所用的时间不过片刻。将书藏在储物戒中,很快就追上了前面两人的步伐。

    白陌很自觉躲进了伞中,到这时她还能看到乐卿脸庞耳垂下还残留着的红晕。眉头轻扬,似有似无笑了下。

    忽然间,耳畔传来一阵急切的马蹄声。一匹高大的骏马在飞驰时,卷起一股猛烈的风。这风将几人的衣摆吹得飘散了起来,也顺带将雨伞吹落。

    几人本并排而行,性烈的马冲撞而上。白陌迅速用纤细有力的手往乐卿腰身一环绕,将她带出了马匹的冲撞方向。

    乐卿这才缓过神来,一双燥热的眼睛正对上美人师姐的目光,她下意识低着头。腰身本是十分敏感的部位,这下被美人师姐这么紧紧一环绕,她那份悸动的情愫又在疯狂蔓延着。

    脸色更加潮红,白陌见状,不由得加大了环绕力度。

    二人正处于这种微妙时刻,而沈柔则飞身上前,略一动用灵力便将这匹马踢飞了。

    这马体格健硕,是万中挑一的好马。然而被沈柔一脚便踢得半死不活着。身体倒地,眼睛嘴角鲜血直喷,发出痛苦悲切的哀鸣声。

    按理来说,乐卿修为如此高深,有她撑伞,这伞不该如此轻易被吹落。奈何,她方才看了春宫书之后,内心浮动着一种异样的情感,有躁动、也有旖旎的遐想。

    正因如此,心绪有些不平静,撑雨伞也心不在焉的。所以才导致雨伞被垂落,两张倾国倾城的容貌展现人前。

    坐在高大骏马上的是一位一流世家公子,名叫郑兴。修为一般,可骨子里那种颐指气使不比剑符宗的人少。

    “大胆的狗东西!你也不睁眼看看我是谁?本公子名叫郑兴,出自陵州城一流世家。这陵州城四分之一的地盘都归我们家管辖,你竟然敢踢伤我的马!找死!”

    乐卿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非常讨厌这种自恃高傲的人。当初在玉清山上举行四派会武时,她对剑符宗的一帮人倒胃口。没想到现在来了陵州城,就碰上郑兴这种痞子流氓。

    剑符宗的人虽然高傲,可还算有点本事,至少修为拿得出手。可这郑兴区区一个世俗修者,竟然也敢口出狂言如此叫嚣!

    乐卿的气不打一处来。她微微转了个身,将美人师姐的双手垂放下来。此时白陌的眼中弥散着一种淡淡的失落,她舍不得从乐卿腰身中撤出。

    乐卿走至郑兴面前,挑了挑眉头:“郑兴是吧?你说你是陵州城一流世家子弟?就你这个德兴还一流世家子弟,当个修者都辱没了道术。”

    郑兴本想辱骂一番乐卿,可眼前的青裳之人容貌实在太出众,挑不出任何瑕疵,竟然看得入迷了,任凭乐卿辱骂。

    当其时,修真界男风盛行,很多世家子弟皆把此作为欢愉账目。郑兴好色,家中已有不少女眷男优,可没有一个人的姿色能和眼前这人相提并论。

    郑兴不禁咽了咽口水,火辣辣的目光中尽是亵渎之意。

    白陌抬眼望去,眉头沉得厉害。她在玉清山上修行,一直是清清冷冷与世无争的,很少动怒。

    可现在却是真的怒了。

    白陌轻轻掐指,一股小小的灵力从指间流出。因为是处于世俗界,陵州城近来又有魔人出没,她不能施展过多的灵力,以免暴露身份。

    饶是如此,这灵力也足已将郑兴击杀。方才听这狂妄之人所说,他是出自一流世家,家族在陵州城有些势力。若是贸然将他杀掉,恐怕会带来些麻烦。

    毕竟几人都是秘密来探查事情的。念及至此,白陌饶过郑兴一命,只是将他的眼睛击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