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入伙

    路易并不和韩琛在一个车里,估计他也听说自己的传闻,毕竟很少人愿意和全身带毒的怪物呆在一起。

    印度阿三则和韩琛同一个车,估计算是他最信任的手下。

    开车的是傻强,这家伙很好认,傻里傻气就是他的标志。

    这年头,名字可能取错,但外号绝对不会叫错。

    陈永仁坐在副驾驶位,路易则坐在后车位。

    傻强有一搭没一搭的信口闲聊着,当然这只是他在自然自语。陈永仁总是习惯性保持着沉默,独自想着心事,消瘦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忧郁。

    韩琛曾经算过命,说自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但他不相信,认为我命由己不由天。

    以前路易也非常欣赏这句话,但随着年纪越长,却越来越相信天命难违。

    韩琛的家位于油尖旺区,地段虽然不如蒋天生的半山别墅,但占地面积更广,建筑更有气势,装修自然也更加富丽堂皇。

    这是一幢模仿欧洲教堂的哥特式风格别墅。

    大门两边装饰着众多雕像,神情生动,活灵活现。

    但最显眼的地方,却不是那个十米多高的塔楼,而是那个气势恢宏的大圆你就先到阿仁手下做事,但路易的身份可不一般,江湖地位已超过普通的**大佬,而阿仁却只是个混混小头目,如果反过来说,那还差不多。

    但韩琛却说的理所当然,却又不让人感到轻视,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同样的话语,却有不同的感受,这归功于,他所用的语气极其亲切,让人如沐春风。

    路易点点头,跟着陈永仁和傻强往外走。

    陈永仁总是默默无言,似乎总是在想着心事。他和刘建明一样,每天都在扮演着另一个角色,无时无刻都在担心,突然有一天,会被人用枪指着脑袋,或者戴上锃亮冰冷的手铐。

    身处无间道,却期盼轮回,这就是他们的心愿。

    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断的交织穿梭,却不会有任何交集,每个人都行色匆匆,面无表情,目光呆滞而麻木,像一群被关在都市钢铁牢笼中的幽灵,无法逃脱。

    这貌似繁华的都市,又何尝不是人间的地狱呢?

    “仁哥,今天准备带我去哪?”虽然江湖身份远超过阿仁,但路易习惯性保持着谦虚。

    “别叫我仁哥,叫阿仁就好了。”陈永仁似乎被吓了一跳,从自己的世界中清醒过来。

    “既然,琛哥叫我跟着你,那就这么叫了,这是道上规矩。”

    陈永仁推脱了几句,见路易依然坚持,就随他叫了。虽然他很厌恶古惑仔,但别人尊敬你,也是难免心中窃喜,连脸色也亲近了许多。当然,这是他不知道,眼前的阿蛇就是**第一狠人毒蛇。

    陈永仁带着路易,来到一个熙熙攘攘的电器市场。

    音响店老板刚好有事出去,就叫阿仁帮忙照看一下。

    过了一会,一个西装革履的英俊男子走了进来,查看着各种音响。

    “请问?”他转了一圈,却没看到老板。

    “什么事?”阿仁从一个大音响后站了起来。

    “我想试试那部机。”

    “你用什么喇叭?”

    “没有?有什么好介绍的?”

    “这部标准港产货,一万多块,加上一千多块的土炮线,比得上十几万的欧洲货。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一句话,就是通透。来,过来听听。”

    不得不说,这陈永仁还真是干一行,象一行。明明自己也是个顾客,可推销起来,却显得相当专业。

    当然,这个男子,自然是另一个主角刘建明,这也是他们多年后的再次相见,作为同学,却是互相不认识了。一个越来越象精明能干的警察,一个却流里流气,十足的古惑仔,这只能说造化弄人。

    是谁?在敲打我窗……悠扬的音乐响起,带着浓浓的无奈忧愁,仿佛在述说一段刻骨难忘的情感,也似乎在哀叹这两人不幸的命运。

    刘建明沉浸在音乐里,听了一会,从橱柜里另选了一条音响线,让陈永仁试试效果。

    陈永仁用鄙夷的眼神,嘲笑着不识货的家伙,然后,一试之下,却被那空洞的音色惊呆了。